是刀先开的口 第21节(1 / 2)
而且,一般的宝宝能听得懂“助性”两个字所代表的含义吗?
安家的阳台连着客厅,他们说话声音不重,无奈美工刀就是听到了。
这是真没办法。
安楠装作没听到美工刀的抱怨,“他有这种奇怪的性癖?”
钟斯年:“……”
和一个19岁的女大学生谈一对出轨的夫妻床上的奇怪性癖,实在是要疯!
他烦躁地伸手入怀,掏出了烟盒,香烟将将放到嘴边,美工刀喊了起来:“不许抽!安小楠会咳嗽的,你个大坏人,不许抽烟!”
美工刀喊得再凶,钟斯年也是听不到的,好在他主动想起来车上那个车载烟灰缸是怎么丢的,收起香烟。
“出轨的事,牧云露和马高朗已经知道了。证据充足,牧云露准备离婚,这件事给吕阳冰造成的打击比较大,他说了不少事情,承认自己偷窃,不承认杀人。”
先前保持沉默的理由是不想暴露出轨的事实,出轨的事爆出来,他就没有沉默的理由了。
安楠最好奇的是原因:“为什么要偷?”
钟斯年舌尖抵了抵腮帮子,咬咬舌尖,克制住烟瘾。
“死者想和马高朗离婚,让吕阳冰先把家里值钱的东西偷走,免得离婚分一半。备用钥匙是死者给的,方便在家里偷情,钥匙也在画室里找到了。案发当天,他在碧海小区外等着,等死者和邻居去海边散步后进门,并按照事先说好的,偷走东西,弄乱房间。事后,又以死者的红色蕾丝内裤为信号,丢在树丛上表示成功。”
安楠这才明白当天在死者家的阳台上看到红色蕾丝内衣却没有内裤的原因,这两人的兴趣实在有点特殊,发信号还得用内裤。
也是,一般人看到掉落的内裤只以为是风吹过来的,谁知道还会有特殊含义呢?
“丢了?”
“丢了。当天和死者一起去海边散步的那位邻居表示,确实在楼下看到了一条红色的蕾丝内裤,还是死者捡起来丢掉的,她当时还奇怪死者怎么那么好心。据她所说,死者生前是个吃完东西会乱丢包装的人,特意捡起别人的内裤丢进垃圾桶,她觉得非常不可思议。”
这么一来,这起案件的前半部分差不多就摸清楚了。
安楠问:“去海边散步是偶然,还是必然?”
钟斯年证实她的怀疑:“必然。死者邀请邻居一起去海边,据吕阳冰交代,死者是想让邻居陪她一起发现,当现场的第一目击者。”
联系了解到的一些信息,安楠做了个现场猜测:“所以,吕阳冰带着东西离开死者家,在楼下丢下内裤作为信号,之后死者回家装作家里被盗的样子给马高朗打电话,挂断电话后没多久就死了。”
差不多是这样。
钟斯年点头:“目前为止,我们是这么推测的。”
安楠:“偷窃案的始末清楚了,杀人案还没完。事情回到最初的问题,是谁杀的人?”
钟斯年:“嫌疑人有三,经过不在场证据的排查,吕阳冰离开后一路回家,没有再度返回现场作案的时间。牧云露一直在公司,没有离开。马高朗……有嫌疑。”
安楠设想一下,“如果马高朗从公司赶回来,趁着邻居上楼前杀人,来不来及?”
马高朗身上有不少血迹,他是案发现场的第一目击者,又是死者的丈夫,所以见到老婆的胸口插着一把刀上前蹭到血液很正常。
据邻居所说,当时马高朗抱着死者傻了一样,沾到血迹很正常。
同样的,如果马高朗怀抱这样的想法,用后面的血迹盖上前面杀人时溅到的血液,那就没办法了。
血迹沾染上的时间太近,无法分辨出是一层血液还是两层血液。
队里做出同样的猜测后,钟斯年实地做过实验,证实了假设的可行性。
他点了点头,“做出这个假设后又有另一个问题诞生,他怎么确保能在邻居上来前杀掉可能抵抗可能发出巨大声响吸引他人注意力的妻子。”
——出其不意。
安楠回想起了死者临死前睁大眼睛状似惊愕的神情,这个可以解读成:不理解丈夫为什么要杀她。
熟人作案最令人猝不及防,难以防备。
然而,他们俩的所有猜测是建立在“马高朗是凶手”的基础上。
如果不是,那就另当别论。
安楠:“牧云露和吕阳冰自己没有作案时间,有买凶/杀人的可能吗?账户有没有资金流动?马高朗和牧云露是同一个公司的人,有没有可能早就知道自己的妻子和丈夫出轨?”
钟斯年:“尉迟在查。”
案件说到这,相当于这两天没有进展。
安楠不明白钟斯年过来干什么,就为了和她报告一下案子的最新进度?她又不是警察局局长。
钟斯年读懂她眼里的疑惑,继续道:“这就是我来找你的第三件事。给你申请的顾问一职,局长批下来了。这是特殊职位,宁市以前没有过,所以福利待遇全部没有,一个月两千。”
一个月两千,别说和队长的工资持平,连普通警察的薪资都还不到。
安楠不干,“我拒绝。”
钟斯年:“……”就知道。
他不死心地问:“你不是说要开源吗?”
安楠不为所动,开源是要开源的,总不能随便什么源都开吧?
“与其把时间花费在你们这种24小时随叫随到的三无工作上,我还不如多花点时间和学长练练网球,下个月的混双比赛第一的奖金有一万。”
一万的奖金对分,还能有五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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