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贝沦(1 / 1)
下车之后的第一件事情是呼吸。陆顺感到前所未有的畅快。两天的旅程中他只吃了一块叁明治。现在他才感到饥肠辘辘,但他并不打算去觅食,一是因为他身无分文,二是因为他迫不及待想去他的目的地,他梦想中的天堂。
摸裤兜——几乎成为他的习惯性动作——钱包还在。但他一定是最令扒手恼火的家伙了,因为钱包里一分钱都没有,虽然鼓鼓囊囊的,其实只有一些证件,一封信,一张写着地址的纸条,还有一张贝沦市的地图。
现在是上午11点。阳光并不大,柔和地笼罩着周身。陆顺整理了一下针织开衫——其实并没有什么好整理的——快步朝南方走去。欣欣向荣的城市!他快乐地想,几乎小跑起来,过了一小段路又冷静下来,理理头发,在裤腰上擦去手汗。
可能是因为正临中午,商铺基本都关着门。他一路走,一路欣赏着不远处微微隆起的小山丘。街道边是一座座别墅,带着小花园。狗在树荫下打盹。一切都祥和而美好。战争、动荡、不安和这里没有关系。这里是贝沦市。联邦最繁荣、最舒适的区域。真正的乐园。
闪着阳光的空气在远处抖动。光线仁慈地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向一家院落里放置的黑色物体。“那是一口天鹅绒棺材。”陆顺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定睛一看,原来是个大提琴箱子。“享受日光浴的箱子,”他想,“这里的一切都是汴境人想象不到的。”
他不可避免地担忧起未来,近在眼前的未来。他敲开门,那座华丽的、闪着璀璨光泽的宫殿大门,会是谁来迎接他?哦,千万别是她。一位帅气逼人的男主人?陆顺摸摸自己的脸,胡茬好像又长了,他还没来得及刮。他该说什么?尊敬的先生,很抱歉如此唐突地拜访您?我是您妻子的,嗯,弟弟?我前来请求您的庇护?救命,上神啊,这还不如让他去学狗吠。但是,宁可是这样,千万别是她。或许是一个年迈的老女仆?这样他似乎可以稍稍挺直脊背。我是你家女主人的弟弟,是的,你们主人在家吗?……
哦,千万别是她。他几乎可以预想到她的样子:掩饰着厌恶,往地上丢下两个鞋套让他穿上,千方百计地用各种借口阻止他坐上客厅里造价昂贵的真皮沙发,在客用咖啡杯里倒上冰箱角落里的橙汁端给他,然后麻利地,语速飞快地对老女仆说:“把我的包拿来,rapidu①,我要给这位先生一些钱。”
千万别是她。……陆顺祈祷着,按地图上的指示,转过最后一个拐角。
接着,他看见了她。
①rapidu:世界语,大意为“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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