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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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北宸真是爱煞了她这个样子,恨不得将她揉进身体里,狠狠地欺负,又好好地疼爱。

恨不能将她按在墙上,吻得她呼吸不稳、面色潮红、双眼迷离,让她的感官她的心,全都是他一个人。

可是,不行,他不能乱了计划,得一步步来,他图谋的不是她的一时欢愉,而是她的一生。

所以沈北宸握住拳头,忍着心里的渴望,只是低头看着她,微微露出期待:“苏暖,我想你听我唱首歌。”

“……”苏暖沉默三秒,抬头瞥了他一眼:“沈北宸,你是不是故意的!太不要脸了!”

他一个年近三十的霸总,高大威猛的男人,居然对她露出这种又期待又忐忑的神色,好像她一旦拒绝,就在他心上划一刀。苏暖不由得脑补出他强忍着心里的难过,继续与她插科打诨,说他只是开个玩笑,与她微笑告别。

等她上楼,他便神色黯淡下去,一个人黯然神伤地、孤单地开着车回沈家去。路上的灯一盏又一盏,明明灭灭,却没有一盏属于他。

卧槽!她本就心软,这一脑补,哪还拒绝得了啊!

“太狡猾了。”苏暖哼哼,按了指纹将单元门禁打开,见沈北宸似乎要走的模样,赶紧一把抓住他的手腕,扬声问:“你去哪?不是要唱歌吗?给我上来。”

“我去拿吉他。”沈北宸飞速跑回车边,打开后置箱,取出一把吉他。

苏暖瞪大了眼:“你还把吉他都随车带着?沈北宸,你谋划已久吧?”

“对啊。”沈北宸脸不红气不喘地承认了,一手背着吉他,一手抓着她的手,上了电梯。

钱晓晓已经回来工作,她一开门看到两人的模样,就知道怎么回事了,十分识趣地泡了奶茶,躲房间里去了。

苏暖窝在落地窗前的沙发上,看沈北宸拉来一张吧台的高脚凳,往上边一坐——

他一脚踩在高脚凳的踏脚上,抵着吉他,另一脚踩在地面。

双腿在西裤的包裹下修长笔直。

沈北宸的外套脱了,只穿着白衬衫,领带扯松了,半垮不垮地挂着。他今天从榕城回来就去公司开会,梳着大背头。此时伸手随意一抓,那发便凌乱下来。

苏暖的心登时一跳。

这个样子的沈北宸,不同于平时的冷漠高华,别有一份浪荡不羁的意味。实在……太对她的胃口了。

苏暖喝口茶压压惊,免得自己色令智昏。

可她一低头,便听到“铮——”的一声,沈北宸随手扫弦,问道:“苏小姐想点一首什么歌?”

“什么都可以点吗?”苏暖点着下巴,“那我要点一首……”

“对不起,本歌手只会唱一首粤语歌。”沈北宸一本正经地说,“一首《分分钟需要你》,献给苏小姐。”

他新手扫弦,唱了起来:“愿我会揸火箭,带你到天空去,在太空中两人住。活到一千岁,都一般心醉,有你在身边多乐趣。”

这是首极老的情歌,版本很多,苏暖听过原本的缓慢深情,也听过女歌手的翻唱,又娇又俏又甜。可是没有谁能像沈北宸这样,唱得这样欢快开心。

完美地契合着歌词。

苏暖歪着头看着,看他低头看着吉他的弦,一声声唱着:

“我与你永共聚分分钟需要你

你似是阳光空气……”

在他身后,海湾灯火璀璨,好像是城市特意为他这首歌做的背景。

“有了你开心d 乜部都称心满意。”他将最后一句唱得极慢,尾音落下,沈北宸抱着吉他,紧张地问:“怎么样?唱得还行?”

苏暖眨眨眼:“嗯,发音有些奇怪。”

沈北宸暗自咬牙,脸上的神色淡淡的,将吉他放下,转身去吧台拿了杯白开水。

哎呀,生气了。苏暖忍着笑追上去,扯扯他衣角:“哎,学了多久?一个星期?”

沈北宸听不出感情地“唔”了一声。

那就是在榕城酒吧,她点了两首粤语歌的那天,他心里就记着了?还特意去找人教他粤语?

苏暖咬着嘴唇,轻轻地笑了。

这种喜欢就有人努力去做,眼巴巴捧在她面前求夸奖的感觉,还真不错。

“哎呀,别生气嘛。”苏暖用胳膊肘捅了他的后腰一下,背靠在吧台上,探着脑袋观察他的神色。“我震惊嘛,一星期就能学成这样,很了不起了。唔,歌唱得也很好听。”

“是吗?”沈北宸得寸进尺,“那跟你喜欢的歌手相比呢?”

“那怎么能比?”苏暖作为粉丝,自然要扞卫自己自己的偶像。“他不一样,那可是黄金时代也稳坐封神台的人!”

“哦?”沈总脸上露出了不服输的神色。

“你别不服。”苏暖报出一个名字。

她穿过来的世界和这个世界某些方面是相似的,例如文学和艺术,所以歌坛乐坛也有几分相似。不管穿越前还是穿越后,苏暖都只喜欢一个老歌手。

“l?”沈北宸回忆着,“他成名年代很久了,但成名很早,现在也不过五十岁吧?”

对歌手来说,五十岁不算老。

苏暖叹了口气:“是不算老,他唱功甚至更上一层楼了,我前几天还看到他在某综艺上唱歌。不过他只唱了一场,现场收音,没有修音,比当年唱片版唱得更好。”

沈北宸听出了她话里的情绪:“你……很遗憾?”

“是,怎么能不遗憾?”苏暖转头,“你知道当粉丝最遗憾的是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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