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节(1 / 2)
叶琉璃目光看去,只见一匹黑色大马在前蹄翻飞。马身高大,四脚健壮,尤其是马眼,眼晴比其他的马更加的光亮,更加的有神。
叶琉璃勾唇一笑,眼中发着比马儿更加光亮的眼神。
“就你了。”
而后翻身入场,快速朝着黑马飞奔过去,而后抓起缰绳,利落的飞坐了上去。那马极有灵性,感觉有人坐上意图降服,便本能的再踏飞前蹄,想要将背上的人儿给甩飞出去。
越是这样的马,就截止能激起人的征服欲,叶琉璃骨子里有着不服输的气质。
马儿嘶叫声越发的大了,甚至开始狂奔起来,其余之马见此纷纷躲避,不仅是因为此马具有烈性,或许更因为这马儿的性子不讨其他马儿的喜欢有,所以避之不及。
叶琉璃更加的喜欢了,因为,她与这马儿一样,也是不讨众小姐喜欢的。
“公子,你有看,那烈风竟有人上去了,而且,还是个女子?”一个小厮指着马场惊道。
年轻的男子早就看到了,那烈风岂是人人都可以靠近的?先前一个小马倌上前想要驯马,人还未靠近便先被马踢翻在地,现在还躺在床上起不来呢。
男子勾唇轻笑,“她的胆子可真大。”
“公子说得是,不仅大胆,而且不怕死,那烈风公子您都降了三日了还没降住,就凭这个小小的女子又岂能降住?可真不要以为自己艺高就人胆大了。”
小厮讽刺。
男子看了看小厮,他说得没错,烈风是西漠的马,是纳兰王子送来给宗政九的烈马,原本就是想看宗政九笑话的,这种马,又岂是一般的马儿能比的?
再抬眼一看那降马之人,男子不禁眼前发亮,堪称绝色的清冷美人。
“嘶……”
就在此时,烈风声音嘶叫了起来,声音比方才的还要大,还要强,更甚至者,有怒极之势。
与此同时,那道浅青色的身影也从马背上被甩飞出去。
男子倒抽口气,心间一提,若是就这样摔下去,只怕不好。驯马之人的死通常不是被马踩死的,而是跌落马背摔死的。
他没想到,一个绝色的清冷美人就这样死掉,当真是可惜。
可是,更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女子接下来的动作。
叶琉璃从马背上甩飞出去,可是在掉下去的一瞬间手紧紧的拉住马尾,而后以马尾为绳,身子一跃而起又飞坐了上去。
整个动作行云流水,而且配合得恰到好处,尤其是拉马尾的那一个动作,简直就是……帅呆了?
安知宴不知为何,想到这三个字。
可是,他也只有这三个字来形容了,除了宗政九之前驯踏雪时用了纠马耳时的动作能叫人记忆深刻之外,这个小姐的拉马尾的动作也会让他永不相忘的。
“……想要甩了我,那还得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
清冷的声音响起,手掌紧纠缰绳,脚下一紧,大喝一声“驾”。
烈风竟真的就这样飞奔出去,一人一马,就这样消失在他的眼前。
“小六,你这此守着。”
“公子不可。”
说罢,安知宴随手拉了一匹马,准备翻身而上,可是刚坐上去,却被那马无情的甩了下来。
砰的一声重重落地,背部着地,顿时五内翻腾了起来,他的老背啊,痛死了。
小六赶紧上前,扶起公子,“公子,您也太着急了一些,小的刚开口你就上去了,那马,不是我们能碰的。”
安知宴这才发现,这是一匹与烈风颜色完全相反的马,通体雪白,就跟它的主子一样,高傲,华贵,却又生人勿近。
“原来是踏雪,呵呵,我怎的一下子就挑中了他的马?”
踏雪,宗政世子的战马,也是他的最爱,七年前,这位宗政世子就是骑着它上的边疆制服的西漠,若说这显赫军功,也应该分这踏雪一半。
安知宴无奈一笑。
“安公子,你对本世子的马儿很有兴趣?”
声音冰冷中带着浓浓的威胁。
安知宴轻声一笑,这南渊的众公子之中,有谁能将声音说得这般有杀伤力,除了宗政九,还会有谁?
抬眸,那个比女人还要美的脸便映入他的眼睑,光是这绝色姿容便叫人移不开眼……
第九十四章 春风吹,战鼓雷
叶琉璃驾马而行,马烈,她愈烈,不论这马儿如何的狂,如何的想要将她从马背上甩下来,她依旧粘马背上,丝毫不为其行为所动。
这世间有许多动物都有灵性,在现代认识最多的是狗,狗被称为人类的朋友,而在这里也是一样,在这古代,马就跟现代的狗一样,也被称为好朋友,俗话说得好,老马识途。
所以,叶琉璃遇到一匹好马,她怎会放过?更何况,这可是那个小气的男人送她的,她更不会放过来。
坚定的目光再起,“春风吹,战鼓雷,这个世界谁怕谁,来吧,今儿个要是不制服你,我叶琉璃三个字就倒过来写。”
驾。
马鞭毫不客气的打在马腚之上,那马儿一个吃痛,往林子深处跑了进去。
只是她不知道的是,还有另一匹枣红大马也跟着进入林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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