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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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大义呼闪呼闪黑葡萄一般的眼睛,忽然起身,跑到阿音身边,抱住了娘亲的腿:“不,你不要把我娘亲变走。”

明皓看着自己心爱的妻子,柔声说道:“当然不会变走了,咱们家哪能没有你娘,我是要给你再变一个娘亲出来。”

☆、第104章 第 104 章

“不要, 我不要, 我只要这一个娘亲。”明大义搂紧了阿音的腿,把头倚在她膝盖上,生怕娘亲跑了似的。

阿音缓缓抬手, 温柔的摸摸儿子的头,心中特别欢喜。家境优渥,地位尊崇,她的生活的确是什么都不缺。她知道,明皓这是在故意哄自己开心,便抬起头来配合的说道:“那你变吧, 我倒要瞧瞧,你怎么变一个大活人出来。”

明大义紧紧抱住娘亲的腿,十分紧张的看向爹爹,见他又把黑布一扯,却从里面拿出了一个木头雕刻的小人儿。

“阿音, 这是当年你怀着义哥儿的时候,我在西戎的雪山上雕刻的。没你模样好看,怕你嫌丑, 一直没有拿出来。那时离家千里远,惦记着你,却没办法回家。有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 梦见你怀孕了。一个人在家里没吃没喝的, 也挑不了水, 砍不了柴。我梦见你熬了一碗打胎药,想把孩子打掉离开家。我吓醒了以后,就在雪堆里刨出来一块老树根,借着月色雕了一个怀孕的你。每天晚上没有人的时候,我都会跟你说话,求你不要打掉孩子,不要离开家……”

想起当年的往事,明皓眼中含了热泪,抱起儿子,让他坐在自己腿上,紧挨在阿音身边,把那个雕得一点儿都不像的大肚子孕妇交到她手上。

阿音吸吸鼻子,缓缓吐出了一口气,说道:“我虽然娇气,那也是你在家的时候,你若不在家,我就不娇气了。义哥儿都这么大了,还说这些艰难的往事做什么。”

明皓看看自家水嫩的如花美眷,又看看她手上那个雕工粗糙的大肚子孕妇,感慨道:“我喜欢时常想想以前的事,提醒自己不要忘本。你们两个丫头也是,虽然咱们现在从小山沟,搬到京城住了几年,不过你们也别忘了,咱们跟那些世家大族终究是不一样的。本本分分的过好咱们的小日子就行,人生本就不易,能有现在这样安稳的生活,就是享福啊!”

两个姑娘连连点头,明秀说道:“是,婶娘也跟我们说过,岁月静好,不忘初心,日子才会越过越好。”

明皓无奈的望了一眼房顶,长叹一声:“同样的话,从你婶娘嘴里说出来就是好听,你们也都记得牢。我怎么就这么笨呢,学了这么久也没记住几句。”

阿音笑看着他说道:“好听的话,你就不用说了,留着给我们说吧,你多办点漂亮事儿就行。你把差使干好了,我们才能衣食无忧,岁月静好啊。再比如那刘瑞的祖父、父亲、哥哥们如何,就得你去打听打听了。”

明皓赶忙拍着胸脯保证:“行,放心吧,这事儿包在我身上。”

阿音怕他问得太直白,又赶忙嘱咐这八字还没一撇呢,女方家里不能先把意思漏出去,只能旁敲侧击地问一问。

天色已晚,明秀见长辈又谈起了自己的婚事,对象还是那个让她脸红心跳的男人,赶忙起身告辞,和南雅一起回住处。

二人住在两个院子,一前一后,而今天南雅却没让她回去,拉着她进了自己屋里,摒退丫鬟,悄声问道:“你真想嫁给那个侍卫?”

明秀不好意思的说道:“我才见了人家一面,哪有什么想嫁不想嫁的,而且,还不知道人家有没有定亲呢。不过,说句心里话,阿雅,咱俩一起长大,我也不怕你笑话。我只问你,你有过见到一个男人,心里扑通扑通跳个不停的时候吗?简直都压不住了,快要从嘴里蹦出来了。”

“心跳的这么快的时候,我没有过,不过……”若要回想特殊时刻,南雅马上想到了那次遇到樊祉屹的时候,心跳并没有特别快,反而是慢的过分,甚至漏掉了两拍,也暂时忘记了周遭的一切。

“不过什么?你说这算喜欢吗?”明秀第一次遇上心跳过快的情况,暂时无法断定自己的感情。

南雅也没有经验,没办法帮她判断。她不知道怎样算喜欢一个男人,可是她知道,当忽然之间心灵受了那么一下碰撞之后,脑海中便会时不时的浮现出那个人的身影。即便知道不应该,可他总会控制不住的冒出来。

“没什么,我不过是觉得,那侍卫人不错,年纪也相当。能从众多的御林军中脱颖而出,成为皇长孙贴身侍卫的,将来肯定前途无量。咱们俩住在这护国公府里,表面上看身份很高,其实,咱们都不是正经八百的小姐。真正的豪门大族,想来是会嫌弃咱们的吧,他的祖父是个四品的侍郎,想来父亲的官职应该更低。嫁入这样的家庭,倒也适合咱们的身份,既是官宦之家,又非豪门大族,进府之后没人敢欺负咱们。你那么喜欢做生意,刚好可以去施展自己的才华。”

明秀畅想了一下将来的日子,便抿着小嘴儿偷笑,那个刘瑞确实不讨厌,若能嫁他也不错。不过,就是不知道人家能不能瞧得上自己。

回到自己的卧房躺下,明秀辗转反侧却睡不着。她知道,若婶娘了解了自己的心意,就一定会促成此事,可是她不想让婶娘操心,只希望这件事能水到渠成,就盼着刘瑞能来提亲才好。可是,眼下她并不知道对方是怎么想的。

进了七月,天气愈发热了,阿音的肚子也长大了几分,白天就在上房内休息,或是在旁边的书房教明大义读书写字。屋里放着几樽青铜冰鉴,每隔一个时辰就有小丫鬟去地窖里取冰来填充。日子过得清凉舒适,悠闲惬意。

在一个天气闷热的午后,明大义迎来了他第一个进府造访的朋友——皇长孙。阿音正在午睡,刘瑞就告诉守门的侍卫不要去打扰公主休息,只让人带着世子到后花园便可。

很快,明秀就带着义哥儿来到荷塘边的赏雨厅中。见到刘瑞,还没说话就脸红了,赶忙给皇长孙行礼,借此垂头掩饰自己的脸色。

李勉旭对这些礼节并不在意,只轻快地走上前拉起明大义的手:“你说挖蚯蚓最好玩,我一直记着呢,今天天气热,不用念书了,我就央求父亲让我来了,咱们快去挖吧,我在你家待不了很久的。”

“好,我带你去挖。”两个小伙伴手牵手到了荷塘边,找了一处树荫,每人手执一只小铁铲,卖力地挖了起来。

刘瑞把东宫侍卫安排到五丈开外,让他们面朝外警戒,给里面被包围起来的人足够的聊天空间。

明秀垂眸瞧着两个挖蚯蚓的孩子,不敢转头看刘瑞。表面淡定,其实心里已经乱成一团,努力稳住自己的心情,想探探他的口风。因为叔叔已经打听清楚了,他是刘家三房次子,并未定亲,家中也都是老实本分的人。除了大伯家的长兄靠举荐为官,家里就只有他靠自己的能力做东宫侍卫了。明秀觉得这样的家庭特别适合自己,他人也好,只是不知他心里是怎么想的。

“明姑娘,你好像很喜欢孩子,每次都是见你哄孩子,却不见另一位小姐带着义哥儿。”刘瑞语气平静。

明秀内心却很不平静,这是什么意思,他是想见南雅吗?“南雅平时带义哥儿的时候也不少,不过今日是凑巧……”

明秀有点编不下去了,今日的确是他们三人在一起的,只是在听说来的人是刘瑞之后,南雅特意笑嘻嘻地把自己推了出来,她留在闺房之中没来凑热闹。这哪里是凑巧,根本就是有意撮合。

刘瑞见她并未居功,还替小姐妹开脱,心里对她的印象更好了,就笑着说道:“我的意思是你很聪明,很会哄孩子,我就不行,有时候好像哄的方向不对,怎么都哄不好。”

有了话题,明秀就没那么尴尬了,甜甜一笑说道:“其实也不难,你按照小孩子的想法去想就行了,看他喜欢什么,想要什么,就转着圈的朝他想要的方向说就可以了呀。如果你整天跟他说这个不行,那个不要,他肯定会反感的,如果你告诉他怎样做就会得到自己想要的,他不就高兴了嘛。”

刘瑞认真地想了想她的话,连连点头:“你说的有道理,在下受教了。以前总是按照皇上和太子殿下的教诲去传达给皇长孙殿下,可是他只是一个四岁的孩子,很多事情理解不了。就该按你说的办,用孩子的思维去想,这样就容易说通他了。明姑娘,你真聪明,谢谢你!”

明秀鼓起勇气笑着转头看他一眼:“不用谢,我也不够聪明,只是看孩子看的多些罢了。其实,我也有一件事情想问你……”

刘瑞转过身来正视着她,爽朗笑道:“什么事,你问吧。”

“姐姐,我们挖到好多蚯蚓,咱们去钓鱼吧。”明大义和皇长孙拎着小木桶走了过来。

“好,去钓鱼。”明秀快步走出树荫,带着两个孩子去荷塘边。

刘瑞脸上划过一丝失落,来不及多说,赶忙快步跟了上去。

☆、第105章 第 105 章

两个小男娃抬着小木桶来到荷塘边, 刘瑞在旁边的树上折了两根树枝, 明秀帮他们栓上棉线做了简易的钓竿,用绣花针弯了一个鱼钩,穿上蚯蚓, 让两个小家伙坐在岸边的石头上,静享钓鱼的乐趣。

刘瑞还惦记着刚才的话题,安顿好了两个小男娃,就追问明秀:“你想问我什么,问吧。”

明大义飞快地转过小脑袋,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小声道:“别说话,会把鱼吓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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