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1 / 2)
他已数不清家乡有多少犯罪帮派都是因为太常诉诸暴力而失败。暴力能赢得尊重,暴力能让人闭嘴、让人胆怯,还能避开风险与威胁,但暴力也可能造成混乱和一连串不必要的麻烦。
躲在树丛和那排垃圾桶后面时,这些事情他全都想过了。有几秒的时间,他已经决定放弃行动,回到旅馆房间,但他没有真的这么做。
有辆车来了,吸引了警察的注意,他找到一个机会,一个空当。他没有停下来评估动机,便将头灯的弹性带往头上一套,从左侧的夹克口袋里取出钻石切刀并掏出武器,一把1911-r1型手枪加装了订制的灭音器,放在手上掂了掂,然后一如既往地说道:
“愿你的旨意遂行,阿门。”
但他甩不掉不确定感,这样做对吗?如此一来就得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行动。没错,他对这栋房子已经了如指掌,波达诺夫也来过两趟,黑进了警报系统,何况警察又嫩得无药可救。就算在屋里耽搁了——比方真如众人所说,教授没把计算机放在床头,使得警察有时间赶来救援——侯斯特也能简简单单解决他们。他甚至十分期待这一刻。因此他再次喃喃说道:
“愿你的旨意遂行,阿门。”
接着他拉开手枪的保险,快速朝面对海的大窗移动。或许因为情势不明,以致当他看见鲍德站在卧室里,不知专注地在忙些什么时,一股格外强烈的抗拒感油然而生。但他还是努力说服自己一切都没事,目标清晰可见。不过他始终悬着一颗心:该不该撤退呢?
他没有撤,而是绷紧了右臂的肌肉,拿着钻石切刀使劲划过窗户往内推。窗户轰然崩落,他匆匆进屋,举起手枪瞄准鲍德。鲍德双眼发直瞪着他,一只手挥了挥,宛如绝望的招呼手势。他开口说了句话,语意不清但态度郑重,听起来像祷告,像在不断地祈求垂怜。但侯斯特听到的不是“主”或“耶稣”,而是“智障”。他只能听出这两个字,反正无所谓,面对他的人什么话都说得出来。
他毫不留情。
那个人影很快地、几乎是无声无息地穿过走廊进入卧室。这段时间里,鲍德很意外警报器竟然没有响,并注意到那人的衣服上有个灰色蜘蛛图案,帽子与头灯底下的苍白额头上有一道狭长疤痕。
随后他看见了武器。那人拿着一把手枪对准他。鲍德枉费力气地举起一只手想保护自己。但即使自己的性命悬于一线,内心也被恐惧紧紧攫住,他仍只想着奥格斯。不管发生什么事,就算他自己非死不可,留儿子一条命吧。他冲口大喊:
“别杀我的孩子!他是智障儿,他什么都不懂。”
鲍德不知道自己说了多少。忽然整个世界冻结了,黑夜与暴风雪仿佛压倒下来,接着眼前一片黑。
侯斯特开了枪,而且如他所料,正中目标。他朝鲍德的头部开了两枪,鲍德便像一只展翅的乌鸦倒地不起。他死了,绝无疑问。但就是有种不对劲的感觉。一阵狂风从海上吹进来,拂过侯斯特的脖子,像个冰冷的、有生命的东西,有一两秒的时间令他陷入茫然之中。
一切都按计划进行,鲍德的计算机就在那边,正是他事前被告知的地方。他应该直接拿了就走,他必须展现效率。可是他却站在原地仿佛无法动弹,直到延误得出奇地久了,他才明白为什么。
在那张大双人床上躺着一个小男孩,几乎整个人埋藏在羽绒被当中,头发乱蓬蓬,用呆滞的眼神看着他。那双眼睛让他不安,不只因为他好像被看穿,还有其他原因。但同样地,这并无差别。
他必须执行任务,绝不能让任何事情危及此次行动,让所有人暴露于危险之中。这里显然有个目击者,尤其是他露了脸,当然不能留下证人,于是他举枪指向男孩,直视他闪着光的双眼,第三次喃喃自语:
“愿你的旨意遂行,阿门。”
走下出租车的布隆维斯特穿着一双黑靴、一件他从衣橱里挖出来的宽羊皮领白色毛大衣和一顶父亲的旧毡帽。
此时是凌晨两点四十分。广播电台的新闻快报报道,由于一辆集装箱卡车发生严重车祸,导致瓦姆多主要干道大塞车。但布隆维斯特与出租车司机什么也没看见,一路驶过惨遭暴风雪蹂躏的黑暗郊区。布隆维斯特精疲力竭,一心只想待在家里,钻进被窝重新躺到爱莉卡身边再睡一觉。
可是他无法对鲍德说不,也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出于某种责任感,觉得如今杂志社面临危机,自己不能再那么优哉,也或许是鲍德的口气显得孤单害怕,让布隆维斯特既同情又好奇。他倒不以为会听到什么大新闻,而是冷静地预料自己会失望。说不定到头来他只会像个治疗师,像个暴风雪中的夜巡者。但转念想想,谁也说不准,再者他又想起了莎兰德。莎兰德做事一向有她的道理,何况鲍德是个很有趣的人物,以前又从未接受过访问。结果很可能会有点意思,布隆维斯特环顾漆黑的四周,心里这么想。
一盏路灯的淡蓝色光线投射在屋墙上,而且还是一栋出自设计师之手的豪宅,有大片的玻璃窗,外观有点像火车。信箱旁边站着一名高大的警员,年约四十来岁,原本晒黑的肤色变浅了,脸上的表情有点紧张,显得不自然。马路较远处还有另一个身材较矮的警察,正在和一个手臂乱挥的醉汉争执。这里的状况之多,倒是出乎布隆维斯特意料。
“怎么回事?”他问高个儿警察。
始终没得到答案。那名警察的手机响了,布隆维斯特无意中似乎听到警报器未能正常运作。屋子较低处传来一个声响,一个令人胆怯的爆裂声,他凭直觉联想到这通电话。他往右边走两三步,看见一道斜坡往下一路延伸到堤防与海边,那里也有一盏发出同样淡蓝色光的路灯。就在此时,突然窜出一个人影,布隆维斯特随即明白,出事了。
侯斯特扣下第一次扳机后,正打算开枪射男孩,却听到马路边有一辆车驶近,他立即住手。不过其实不是因为那辆车,而是因为脑海里忽然冒出“智障”二字。侯斯特很清楚教授绝对有可能在生命最后一刻撒谎,但现在定睛看看孩子,他不禁怀疑或许是真的。
孩子的身体纹丝不动,脸上散发的是惊奇而不是恐惧,就好像根本不了解发生了什么事。他的眼神太空洞、太呆滞,完全无法流露正常的表情。
侯斯特想起调查期间看过一些资料,鲍德确实有个严重智障的儿子。报章杂志与法院文件都显示教授没有监护权。这肯定就是那个孩子,侯斯特既下不了手也没必要杀他。这么做没有意义也违反他的职业道德,有了这层认知后,他大大松了口气。当时他若是多想一想,应该会对自己这样的反应起疑才对。
这时他只是放下手枪,从床头柜上拿起计算机和手机塞进背包,然后循着自己保留的潜逃路线奔入夜色中。但还没走远,便听见身后有人出声,他转过身去,只见路旁站着一个男人,不是那两个警察,而是穿着毛皮大衣、戴着毡帽的新面孔,身上散发一种不怒自威的气势。或许正因如此,侯斯特才会再度举枪。他感受到危险了。
此人身手矫健,一身黑衣,帽上有个头灯,不知何故布隆维斯特觉得他是与多人合作行动,因此本以为还会有更多人从黑暗中出现,而感到十分不安。他大喊道:“喂,你站住!”
他做错了。那人身子一定住,布隆维斯特就知道错了,他的动作就像个作战的军人,难怪反应如此迅速。当他掏枪射击时,好像这是世上最自然的一件事,布隆维斯特则已弯身躲到墙角。几乎没有听到枪声,但有个东西啪一声打中鲍德的信箱,发生什么事也就不言而喻了。高个儿警察赶紧结束通话,但全身一动也不动。唯一出声的是那名醉汉。
“你他妈的在搞什么啊?发生什么事了?”他用异常耳熟的声音咆哮着,直到此时两名警员才紧张地低声交谈:
“有人开枪吗?”
“好像是。”
“现在该怎么办?”
“呼叫支援。”
“可是他逃跑了。”
“那我们最好去看一下。”高个儿说道。接着他二人缓慢而迟疑地掏出枪来,往水边走去。
漆黑的冬夜里可以听到一只狗在吠叫,是只脾气暴躁的小狗。风从海上猛吹而来,雪花到处翻飞,地面滑溜,较矮的那个警察险些跌倒,两只手臂胡乱挥动起来像个小丑。运气好一点的话,他们也许能避免撞上那个持枪的人。布隆维斯特可以感觉到那个人毫无困难便能除掉他们两人。从他快速而利落地转身举枪看得出来,他受过专门训练,布隆维斯特琢磨着自己又该怎么办。
他毫无自卫的东西。不过他还是站起来,掸掉大衣上的雪,再度望向斜坡。警察正慢慢沿着水边走向隔壁屋子,持枪的黑衣人已不见踪迹。布隆维斯特也跟着往下走,来到屋子正面后发现有一扇窗破了。
房子开了一个大洞,他琢磨着是否应该把警察叫来。还没来得及这么做,便听到一个低低的、奇怪的呻吟声,于是他踩过碎玻璃走进一条走廊,那细致的橡木地板发出微光,在黑暗中也能看得见。他慢慢顺着声音来处走向一扇门。
“鲍德,”他喊道,“是我,麦可·布隆维斯特。你没事吧?”
无人应声。但呻吟声变大了。他深吸一口气,步入房内,随即震惊地呆住了。事后他也说不出自己先注意到什么,或者最令他惊骇的是什么。不一定是地上的尸体,虽然那张脸上满是鲜血,表情空洞而僵硬。
有可能是鲍德旁边那张大床上的景象,只是很难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床上有个小孩,大约七八岁,五官清秀,一头凌乱的暗金发,穿着蓝色格纹睡衣,正用身体规律而使劲地撞着床头板。孩子的嚎哭声不像一般幼童的哭闹,比较像个极尽所能想伤害自己的人。布隆维斯特还没能想清楚,便急忙冲上前去,但孩子不停猛踢。
“好了,好了。”布隆维斯特说着张开双手要去抱他。
男孩却以惊人的力气扭转身体,最后——可能因为布隆维斯特不想抱他抱得太紧——他成功地挣脱了,冲出房门跑进走廊,赤脚踩在碎玻璃上,朝着破窗而去,布隆维斯特紧追在后高喊着:“不,不要。”
就在这时候孩子撞上那两名警察。他们站在雪中,一脸惊惶失措。
第十一章 十一月二十一日
事后据说警方的程序有问题,未能及时采取行动管制该区交通。射杀鲍德教授的人想必是从容不迫地逃离现场,而现场的警员,即在局内被蔑称为“花花公子”的波隆与弗林警探,发出警报太慢,至少他们发出的警报不够急迫或具有威信。
重案组的鉴识人员与探员直到三点四十分才抵达,还有一名年轻女子与他们同时到达,她自称嘉布莉·格兰,看她那么激动应该是亲戚,后来才知道她是国安局长亲自派来的分析师。这对嘉布莉并无帮助,承蒙警界普遍的性别歧视,也可能是为了强调她被视为局外人的事实,他们将照顾孩子的工作交给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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