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节(1 / 2)
宋予夺未置可否,笑着敷衍了过去。
他这些年来遇到过许多人,可却总是都不如沈瑜。
当年在京中时,他想方设法留下沈瑜,便是因为很少有如沈瑜这样合他眼缘的姑娘。但仔细论来,那时却算不上情爱。
他真正喜欢上沈瑜,反而是在沈瑜离开之后。
从那时起,他方才真正意识到,或许还会有同样聪明伶俐、能将家事与生意料理得井井有条的世家闺秀,可像沈瑜这样果断又随心自在的,却再难遇到了。
他以前是喜欢沈瑜的能力,而在她离开后,才算是后知后觉地喜欢上了沈瑜这个人。
珠玉在前,他也难再看上旁人,所以就这么耗着了。
元宵那日,宋予夺出门去看了灯会,倒不是为了去找什么意中人,只是想着看看如今的寒石关。
可说来也巧,苦寻不着的人,竟然就这么送上门来了。
灯火掩映下,披着雪白狐裘的美人微微垫脚,仰头看着架子上悬的玉兔花灯。
一转眼这么些年过去了,她的相貌半点没变,只是通身的气韵变了些,不似先前在京中那般光华内敛,原本清丽的相貌如今却格外地令人着迷。
宋予夺只觉着自己心跳得很快,这是在沙场之上都没有过的情形。
他快步走上前,低声道:“阿瑜。”
声音是从来没有过的温柔缱绻,音调放得很低,像是怕惊扰到她一样。
沈瑜回过头,眼波流转,先是惊讶,随即又泛上些笑意。
宋予夺原本忐忑未定的心被她这一笑平复:“好久不见了。”
“也是巧了。”沈瑜抬起头,看着四周的景色,轻声道,“多年前我来这里时,还是断壁残垣,却不意能有今日……将军居功甚伟。”
她言辞中是毫不掩饰的欣赏,宋予夺心跳又快了些,问道:“我对这里更熟悉些,你可愿意随我四处看看?”
沈瑜微微一怔,片刻后抬眼笑道:“好。”
-完-
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完结。
还有三个番外,等修完再一起放出来。分别是
(一)生死&大婚
(二)旧时景&眼前人
(三)云归处(云氏的番外,答应我,不喜欢的话慎点,写云氏那段时间评论区看得我头秃_(:3」∠)_)
——关于这本文想说的——
平心而论,这本文写得不算很好,也不成熟。
初衷是想要写一个成长型的女主,所以就有了沈瑜,她注定不会喜欢那种王孙侯爵,一辈子呆在京中,所以就有了宋予夺这个很“将军”式的男主。不管是男主还是女主的设定,仿佛都不像是正常古言有的,其中也夹杂了很多个人的价值观私货,所以总是会引起很大的争议,一度心累到头秃。
这本的感情线很多人接受不了,因为两人真正喜欢上对方,都是在分开之后。宋予夺喜欢沈瑜的自在随性,而沈瑜欣赏宋予夺放弃京中的安逸来到寒石关,心怀家国百姓。(好叭我自己说起来都觉得有点神奇,以后争取练练感情戏。)
不管怎么说,还是坚持写完了,也完成了自己最初的设想。
感谢所有支持正版的读者,也感谢大家对我时不时断更的包容,下本我争取多存稿,再次比个心。
下本一月初开文(拼命暗示.jpg),再见啦~
第117章 番外一:生死|大婚
古丝路遍植垂柳,一片生机盎然,商队往来,在瀚海黄沙之中开辟出新的天地来。这是前朝曾有过的短暂繁盛,数百年后,才算是磕磕绊绊地寻着旧日的光景。
这是宋予夺来到这里的第七年,也是他与沈瑜重逢的第四年。
大梁与西域重修旧好,止战休兵,于两边的百姓而言,是一件大好事。
大梁朝中有摄政王操持大局,任人以贤,边关有宋予夺亲自监看古丝路,一扫先帝在时的种种沉疴宿疾,百姓得以安居乐业。
对西域而言,当年入京朝见先帝,借机提出复开古丝路之事时,未尝没有打过别的主意。只不过这些年大梁君臣一心,比先帝在时稳固了不知多少,加之古丝路也为西域带来了许多好处,他们内部也开始出现分歧——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如今的情形就已很好,若是再起征战,输赢未可说,好不容易经营起来的古丝路必定也会大受影响。
主和派压过了主站派,所以这些年来也算是相安无事。
商队从寒石关而过,都是要经过守城卫兵的检查的。
“今日是初八,”雁歌算着日子,向沈瑜笑道,“不仅没错过初十的集市,还提早了一日呢。”
沈瑜侧过头,将固定在鬓发上的纱巾取了下来,漫不经心地四下看着,等到卫兵将这次的货物查验完毕。
她如今年纪已过三十,可看起来却仍旧没有太大的变化,单看那双眼,甚至比在京中之时还要更灵动些。许是气韵使然,原本不大起眼的清丽相貌,如今看来却也是格外动人。
这并非是京城锦衣玉食能养出的,而是这些年来随心所欲地走南闯北,潜移默化中形成的。
一旁的卫兵注意到她后,随即拱手笑道:“原来是夫人的商队,我眼拙,刚才竟没能认出来。”
沈瑜微微一笑,并没去纠正他这个称呼,只是说道:“尽管查验就是。”
自打四年前与宋予夺重逢后,两人相互赏识,倒是颇有些“再见钟情”的意味。宋予夺后来还提出过要正式迎娶她,可沈瑜却并没同意,但因着沈瑜不带商队外出之时,两人总是住在一处,所以这边的军士大都默认了他们的关系,也会恭恭敬敬地称呼沈瑜为“将军夫人”。
过了守城之处的查验,商队进了寒石关。
雁歌向沈瑜笑道:“我去安置就好,你快些回去,宋将军说不准等了多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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