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节(1 / 2)
衡玉望望天色,两人不知不觉就聊到了天色将暗的时候,她起身,“那轩堂兄请自便,玉先行告退了。”
与宋轩告辞后,衡玉随着仆人一道往前院宋祢的书房走去。
宋祢找她也没什么要紧事,只是询问了一番她在路上的见闻,关于宋祈辞官的事情,宋祢轻声叹了口气,眉心微蹙,却也没有做过多评论。
宋祈不喜欢做官这件事宋祢很清楚,但家族教养他、培养他,花费如此多心血堆积他的名声,不是凭白花费的,家族也需要回报。
所以宋祈选择出仕二十多载,支撑到宋氏小辈成长起来,方才真正成全自己。
“下去吧,这段时间好好休息,过段时间就是你轩堂兄的冠礼了,在冠礼上伯父会好好安排你露面。”
“是。”
父亲不愿意承担的,她会肩负起来。
一夜好眠。
第二日天刚破晓,衡玉便起了床,洗漱之后出了院子,寻了一处空旷的庭院,随手折了一支新春的绿竹,将竹叶上早晨的露珠抖落,以竹为剑,挥起一套完整的剑法来。
剑法柔美,杀机尽敛。
宋轩用过早膳后出来散步,与同辈的宋放在走廊上碰到,两人干脆一起沿着长廊散步。
隔着假山,宋放听到剑破空挥出的声音,他有些好奇道:“家中何人一大清晨便有闲情在庭院舞剑?”
比起已换上单衣的宋放,宋轩身上穿的还很厚实,他侧耳听着,突然笑了笑,“应当是玉儿。家中只有她对这方面比较感兴趣。”
宋放闻言,挑眉道:“玉儿堂妹懂事后都是在外地住着,年前才回了洛阳。才相处这么些时日,轩兄长与玉儿堂妹怎么关系如此之好?”
即使他是宋轩的亲弟弟,与宋轩相处起来也没这么自然。
宋轩道:“玉儿颇为聪慧。”
和聪明人说话会很轻松。尤其是这个聪明人,在他微露其意时便已然知晓他后续意思,这种默契,即使是他父母或同辈好友也不曾有。
宋放垂眸,也不知道有没有体会到宋轩话中未尽之意。
两人边走边说,拐了个弯走到庭院,绕过假山,就看到了正在舞剑的衡玉。
衡玉的剑招已经进入最后的收尾阶段。
她余光扫到站在假山旁的宋放与宋轩,目光再一转,瞥见假山旁那一株灼灼盛放的牡丹花,最后一剑便顺势挥向假山景畔。
剑气直接斩向那一株灼灼牡丹。
剑气掠过,牡丹摇曳,花茎分离,缓缓坠落。
衡玉脚步一错,将竹剑往前一送。剑尖触及牡丹花底端,用了一番巧劲,牡丹便往上空抛起。
随后,牡丹缓缓从空中掉落,宋轩微怔,看着自己前上方的牡丹,将右手从斗篷中伸出来,接住了这一朵灼灼如火的牡丹。
“牡丹有一个别名是洛阳花。”衡玉手握竹剑,缓缓走到两人面前,行了一礼,方才悠悠补完自己的话,“见过轩堂兄的风姿,便览尽了洛阳盛景。”
宋轩望着自己手心里捧着的牡丹,颇有些哭笑不得。
宋放呆滞过后就恢复了正常,他用手里的折扇指着衡玉,又指着宋轩手心的牡丹,朗声笑道:“玉儿堂妹果然是个妙人,就凭你这一句览尽洛阳盛景的吹捧,难怪轩兄长待你如此亲近。若是有人如此夸我,我定然引他为天下知音。”
“放堂兄性情豪爽,同样是洛阳不可多得的一番美景。”衡玉补充。
刚刚还朗声而笑的宋放立马被衡玉这句夸赞弄得手足无措起来,“轩兄长五岁擅辩,但我觉得他不如妹妹。”
宋轩莞尔,用修长而白皙的指尖握住牡丹花下部,想了想,将它别在自己斗篷领上。
淡粉色的牡丹落于素色斗篷上,恍若是素色斗篷的粉边细描,宋轩那有些苍白的脸色也因为牡丹的映衬而显得红润精神。
宋轩笑道:“玉儿莫要促狭。”
衡玉将手中竹剑弃于假山旁,一会儿自有下人会将它收走。
“用过早膳了吗?”宋轩看了看天色,轻声问道。
“尚未用膳,那玉先去换身衣服,两位兄长自便。”与两人行礼之后,衡玉便领着自己的两位婢女离开了。
宋放欣赏了一番宋轩斗篷上的牡丹,“牡丹盛放于山间平地自有一番风情,落于轩兄长身上也自成美景。”
宋轩别紧身上的斗篷,“你也学了玉儿的促狭。”
他往前走几步,将衡玉丢弃在一旁的细竹捡起来,修长的指尖抚上光滑细长的紫箫竹,再去摸一摸那切口平滑的牡丹花茎,原本平淡的眉眼渐渐染上了其他波澜。
“怎么了?”
“玉儿的武艺极好。”宋轩重新将细竹放回去。
牡丹花茎上的切口平滑,明显不是以细竹切割,而是以那玄而又玄的所谓剑气做到的。
宋轩的冠礼越来越近了。
陈平宋氏、琅泽何氏、清河俪氏、宁郡林氏四大世家位列一等世家行列。其中宁郡林氏、琅泽何氏因为两代不出三公,门第稍有下滑,但依旧矜贵雍容。而陈平宋氏、清河俪氏素有联姻,结秦晋之好,互为姻亲。在四大世族中,陈平宋氏门第最高。
宋轩是选定的陈平宋氏下一任族长。这一身份,就注定了他的冠礼是洛阳城今年最令人瞩目的一件盛事。
元初六年五月,傅逸入洛阳。
他坐在马车内。车把式赶着马车,傅逸微微掀起马车帘。
马车正在排队进入洛阳城门,傅逸抬头,目光落在那凌厉厚重的写着“洛阳城”三字的牌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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