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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栋挨着一栋毫无设计感的红砖楼,分三面围住了小小的院子。墙根种着爬山虎,沿着那斑驳的墙壁蜿蜒而上。贴着瓷砖的老式花坛里,没有中任何观赏性的花草,全是韭菜、小葱和蒜苗。

眼前的景象渐渐蒙上一层泛黄的滤镜,草木依旧,物是人为。

“妈妈,我们是去找哥哥吗?”七岁的高雨笙,拉着妈妈叶蓉的手,从那个昏暗老旧的单元楼里走出来,满眼期待地问。

妈妈那时候还很年轻,穿着体面的商务休闲装,一手拉着他,一手拎着小书包:“不,咱们去找爸爸。”

“那哥哥呢?”小小的高雨笙觉得自己被骗了,挣开妈妈的手。

“哥哥有新家了,回头再带你去找哥哥,好不好?”妈妈蹲下来,温柔地跟他说话。记忆里,妈妈好像从来没有这么耐心过。

“我想让哥哥跟我一起去爸爸家。”高雨笙已经不是被拐卖之前那个好骗的小孩了,他盯着妈妈的眼睛,追问星星哥哥的下落。

叶蓉深深吸了口气,把孩子抱进怀里:“你爸爸不会答应养星星的,等你再长大一点回这里来。如果星星还惦记着你,他会来找你的。”

“呜……我不要爸爸,我要哥哥。”

“不许说这种话了!”妈妈突然严厉了起来,吓得高雨笙立马不敢哭了,顿时后悔起来,“对不起天赐,妈妈不该吼你。但你必须跟着爸爸生活,去了之后听爸爸的话。记住你是妈妈的儿子,谁都不要怕。”

一辆通体漆黑的豪车停在了大门口,“滴滴”响了两下喇叭。

高雨笙爬上车后座,接过妈妈递过来的小书包,努力往里面挪了挪身子,给妈妈腾出上车的位置。却不料,车门在下一刻“嘭”地关上了,将妈妈隔绝在了车门外。

“妈妈!”高雨笙扑过去要开车门,车门却“咔哒”一声锁死了。

叶蓉就站在车外,双目通红地望着他,勉强挤出个笑来:“天赐,妈妈忘了拿东西,你先去,妈妈一会儿就去找你。”

“你骗人!妈妈,我要下车!妈妈!”高雨笙使劲拍门,山里长大的小孩子,还不懂高级车的车门锁怎么手动打开。

车辆启动,司机毫不犹豫地踩下了油门。

“天赐,妈妈爱你……”

母亲的身影渐行渐远,最终被漫天的车尾气遮挡。泛黄的记忆轰然坍塌,露出了眼前现实的真容。

一群人压着罩了黑头套的路长华从楼道里出来,翟辰笑着拍拍一脸蒙的杨大爷,转头看过来,脸上肆意的笑容骤然收敛。

翟辰正帮杨大爷回神,抬眼瞧见高雨笙树桩子一样杵在大门口正中间,五官深邃的俊脸映着初秋明媚的日光,煞白一片。立时顾不得什么羊大爷牛大伯了,快步跑过去:“雨笙,你怎么了?”

“哥哥。”从颤抖的喉咙里发出气声,缓缓吐出那无处安放、不敢落地的恐慌。

“说话呀,怎么了?”翟辰急了,伸手拉他,猝不及防被他一把抱住。已经脱离了少年人范畴的高雨笙,手臂结实有力,没吸氧气的他瞬间就被困住动弹不得了。

“我想起来了,小时候,咱们是住过这里的!”

翟辰一愣,这小子还真是忘了。怪不得上回来这里,高雨笙毫无反应,平时也很少跟他聊起在这里生活的日子。但他明明还记得山村里的事,没道理前面记得后面记不得。是出过什么事导致部分记忆丢失了吗?

“你一直在找我,是不是?”

对面就是翟辰工作的幼儿园,这些年他始终等在这里,等着天赐回来。明知如此,高雨笙还是不敢确信,只能像个傻子一样反复地问。

饿久了的人骤然看到满汉全席,不敢吃不敢动。怕是大脑制造的临终幻觉,信了就是万劫不复。

“我以为你知道。”翟辰这才明白过来,原来这傻东西一直以为自己没找过他吗?

只是认出之后怕打扰了他,有那么一两天的犹豫,竟然被这么误会了。一时间又好气又好笑又心疼,伸手拍拍他的背,想哄他松开,却被抱得更紧。

高雨笙把脸埋进他的颈窝里:“哥哥,是你自己要找我的。以后,就不能再离开我。不管因为什么事什么人,都不能。”

一如既往平稳悦耳的声音,通过骨头皮肉,直接传到了脑子里,轰然炸开,让翟辰清晰地听出了几分不寻常。心尖禁不住跟着一颤,搭在背上的手慢慢上移,摸了摸那毛茸茸的后脑勺。

“喂,还走不走了?”戴着头套的路长华,被两名警察架着停在半路上,很是疑惑。

翟辰僵硬地抬头,就见杨大爷和刑警队的警察同志们,都齐刷刷地盯着他俩。

方初阳脸色铁青:“愣着干什么,赶紧把他扔车上。”

早上听过阿奇伯德先生无意间的检举揭发,小陈黑黑的脸上泛起了看不见的红晕,不敢多看,拽着路长华塞进警车。范队长笑眯眯地背着手路过:“辰辰这次又帮了大忙,回头请你吃烤串。”

“好嘞,”翟辰愉快地应了下来,发现方初阳还在瞪自己,立时瞪回去,“看什么看,没见过哄孩子?”

方初阳:“……”

第67章 洋娃娃(36)

路长华坐在审问室的铁椅子里, 拨弄着腕上的手铐, 到现在他还是不太明白, 自己怎么就被抓得这么快。

昨天晚上他接到福利院的电话,说有人带走了那几个小女孩,他就知道要遭。叮嘱把重要的资料毁尸灭迹, 自己则关掉手机、带上现金,直奔养父留下的老房子而去。那个老房子已经荒废多年,除了他没人知道, 且在电子系统里查不到房主, 是最合适的避难所。

“你不明白?我们更不明白,叶老院长那么好的一个人, 怎么养出你这么个丧心病狂的儿子。”方初阳走进来,把文件夹摔到桌上, 冷着脸坐下。

关于叶逢秋老院长,陈照辉给他们大致讲了一下, 那真的是个不折不扣的好人。小陈跟路长华其实不是很熟,早年路长华只是老院长资助的一个外地孩子,叶的女儿过世之后才认了路长华做养子。

“不对啊, ”坐在沙发上听故事的翟辰提出异议, “那时候路长华都多大了,还收养,摆明了就是继承遗产的。”

虽然也没什么遗产可继承,但名正言顺的继承人合该是他们家天赐。现在可好,连自己姥爷埋哪儿都不知道, 妈妈住过的房子还被这么个半路杀出来的野舅舅给占了。要是这个便宜舅舅是个好人也就罢了,但却这么个玩意儿。

“他那时候,好像17岁吧,未成年。”小陈目前还是犯了错误的同志,处理结果还没出来,不能参与审讯,就被翟辰拽过来讲故事。

“啥?他长那么老,今年才32,”翟辰不可思议地说,“哥今年28了还风华正茂呢,总不能过个四年就变成那熊样吧?”

老实的小陈不知道怎么接这句话,顿时卡壳了。

高雨笙坐在翟辰身边,正低头发邮件,听到这话不紧不慢道:“哥哥跟别人不一样,一直都是十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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