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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金兰知道她不是一个嘴甜会哄人的姑娘,和毛金丽不一样,毛金丽从小就能把家中父母哄得服服帖帖的,连毛家的长辈在她们小的时候都是喜欢毛金丽多过毛金兰,直到两姐妹慢慢长大了,毛金丽的懒惰显现出来了,大家才不喜欢她的。

其实从小到大,毛金兰能获得的爱很少,毛大伯一家三口,毛奶奶,毛大哥,张奶奶,余下的便没有了。陈建邦今天就请她吃那么好的饭,她不领情不说,反倒还把陈建邦说了一顿,陈建邦会不会觉得她不是个好姑娘,现在陈建邦接触到了毛金丽,毛金丽又在他的面前极力的表现出自己又多好多好,陈建邦会不会变心?

毛金兰的心一下子就变得惶恐了起来,变心了又怎么样呢?陈建邦今年二十岁,毛金丽也才十八岁啊,她呢?她今年都是二十三岁了。二十三岁的姑娘了,在村里哪怕没人说,但她也知道的,是个老姑娘了。

他们,才是最配的啊。她和陈建邦这样的说的是女大三抱金砖,但到底是老妻少夫啊,三岁这个年清差距,能决定的东西可多了。

还没订亲,另外选择她妹妹也不是不可能的,在这一刻,毛金兰才知道,原来自己在这段感情里,有那么多的不安。

陈建邦像是感受到了什么,猛地转头,对毛金兰一笑,大步朝她走过来:“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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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1章】

第三十一章

毛金兰低头擦擦眼泪,在陈建邦走到毛金兰的面前时, 将她这几天做好的布鞋给陈建邦:“这是我这几天给你做的布鞋, 没有解放鞋好穿,你要是不嫌弃, 就拿去凑合着穿。”

陈建邦一把把布鞋抢了放在手里,这双鞋子她可期待了很久呢,在上辈子,毛金兰可没给他做过鞋:“我还是觉得布鞋好, 又柔软又透气穿着也不会磨脚。解放鞋好是好,可一点都不透气,穿上训练一天回来进宿舍,一脱鞋,屋子都不想呆。”

他刚刚看到了毛金兰的眼泪了, 便故作轻松地逗毛金兰,其实这个年代当兵真的苦,无论是伙食还是各种设备不好, 只能干练, 因训练不当受伤或者死亡都是正常的。每年, 每个部队, 有十个在训练中伤亡的指标, 超出这个指标,那么。

毛金兰没有看毛金丽,就连余光都没有飘向她,她顺着陈建邦的话头问起了在部队的生活, 这样的话题其实他们在之前就聊过的,现在再说一遍,也不显得枯燥。

毛金丽见到两人聊得火热,不甘心就这么被忽视,笑着走到他们身边:“姐姐,都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让我姐夫去回去呢,听说我姐夫就要走了,哎呀,那得起多早啊。可不能累坏我姐夫了。”毛金丽说完,她还朝陈建邦笑了一下,一双桃花眼像是带着钩子一般,既妖娆又妩媚。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姐夫和小姨子就仿佛有着天生的暧昧关系,甚至有一句老话是这么说的,小姨子的半边屁股是姐夫的,虽然解放后这样的陋习没有了,但在有些老观念的人眼里还是这么想的。毛金丽特地这样说,自然是带着恶心毛金兰,又给陈建邦无限暗示的了。

可惜陈建邦是个正派人,毛金丽的媚眼注定抛给瞎子看了。

毛金兰确实恶心地够呛,不说她,连陈建邦都恶心得很,毕竟作为重生的陈建邦,见过上辈子毛金丽最丑陋的样子。

提到陈建邦要走了,毛金兰也顾不上毛金丽了,她对陈建邦道:“你快回去吧,等到部队了,给我写信。”

陈建邦专注地看着毛金兰,像是要把她印在自己的脑海里,过了许久,他没忍住,把毛金兰搂在怀里,用力的抱了一下,像是要将她整个人揉进身体里一般:“兰兰,等着我,我很快就回来了。”说完便像风一样地推开她,骑上车走了。

毛金兰看着陈建邦的身影消失在夕阳地金光中。

陈建邦走了,毛金兰也就不管毛金丽了,转身就回家了,毛金丽跟没跟回来她也没有管。

“你妹妹说是去村口接你,咋,她没接到你啊?”

毛金兰扯扯嘴角:“没见着。”说完回了自己屋,周大妮忙着喂猪,今天毛金兰不在家,毛金丽借着早上周大妮不帮她像毛金兰要雪花膏的事儿装病使唤不动。

周大妮又要伺候家里的大人小孩儿,又要干家务活,忙了个团团转,好不容易到了晚上,毛金丽终于起床了,她还没松口气呢,丢了那一句话要去接毛金兰的话就出门了,把周大妮气了个半死,到了厨房准备做饭,这才发现猪没喂,剁好的猪草也没喂,于是她便赶紧找出来剁了。

一年到头来的肉都得靠这头猪呢,不伺候好了可不行。

她提着猪食去后院,还不忘叫到:“兰兰,你把饭做一下。”

“知道了。”毛金兰道,把陈建邦给她买的书放在床上,她打开柜子,果然不出她所料,她的柜子里一片狼藉,原本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被翻得了乱七八糟的,她的衣服时从小到大都留着的,最小的一件衣服是小时候穿过的肚兜,她没有觉得难过,甚至内心没有一丝丝地波动。

毛金丽不管是出于什么心态去跟陈建邦搭话,她和她的这个姐妹都已经做不下去了,叠衣服的时候她忽然想起毛金涛跟她说的话,笑了。说什么毛金丽多喜欢李正信多想要和李正信在一起,都是忽悠鬼的,毛金丽是看李正信差点成为她的未婚夫的吧?

在李正信那边碰了几回钉子,又看到陈建邦像是对她很不错的样子,于是便又想来抢陈建邦了?

毛金丽以为她真的是天仙下凡吗?还是她以前太过于软弱了,给了毛金丽是她的东西她都能抢的错觉?

关上柜子,她去做饭,饭做好了,毛金丽也回来,她看着毛金兰,对她笑了一下,意味不明。

毛金兰淡淡地和她对视。

吃饭时周大妮知道了陈建邦就要回部队了,她一句话的表示也没有。

显然还在对陈家不先给彩礼钱而颇有微词。

毛金兰当做没看到。毛老头还是一如既往地闷不坑声,毛金丽却显得心情非常好,饭桌上还说装乖卖巧地逗笑了周大妮,连毛老头常年累月皱着的眉头都松了些。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毛金兰起来背着背篓去山上找蘑菇,她先去知青所找袁琼,给她开门的是一个十八岁上下的姑娘,梳着两股麻花辫,穿着一件红黄相间的各自衬衣,下身是一件黑色的阔腿裤,给毛金兰开了门她就转身走了。

马敏本就是个高冷的知青,她的一切表现都附和了农村人对一个高知识分子的想象,毛金兰也没生气,跟着她进去,看到在厨房笨手笨脚洗碗的袁琼。

“金兰姐,你等等我,我马上就好了。”袁琼大声地对毛金兰道。

“行,你慢点,别着急。”毛金兰看着袁琼洗碗的动作有点害怕,就怕她一不小心就把碗摔了。

袁琼说的很快果然很快,没两分钟呢她就洗好了,抱着东西往厨房里走,放在一个柜子上,出来手也没擦,去了房间,找了个编织袋,对毛金兰道:“金兰姐,咱们走吧。”

毛金兰对她点点头,两人转身就走,还没走出院子门,秦柏林便追上了她们。毛金兰看着袁琼,笑了一下。

袁琼对此翻了个白眼,跟毛金兰问起了镇上的事儿,她来到这边是坐火车到隔壁县城,再从隔壁县城做拖拉机到的镇上,再从镇上走着来到西塘村的,他们连本县的县城都没有去过。

毛金兰把县里的事儿都跟毛金兰说了,除了私房菜馆的事儿,陈建邦说了,那个饭馆是要保密的,谁都不能讲,更不能说她一顿饭吃了人家一年的口粮。毛金兰也是这么想的,她要是真的说了,那才是拉仇恨,她妈听到了也会打死她。

她虽然对袁琼地观感很好,也不觉得袁琼会觉得她一顿饭吃个二十块钱是奢侈,但到底没熟悉到那个地步。她便说了县城里的一些东西,着重描写了那个能看到火车轨道的小山坡。

也许是毛金兰的描述太有感染力,袁琼对那里有些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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