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1 / 2)
陆佳意笑起来最好看,特甜。
十月说热不热,说冷不冷,早晚穿外套,中午却还能穿t恤。趁着天还未冷下来,周六班里组织去秋游。
集体外出活动对于高中生来说是奢侈品,尤其一中的规矩,周六上午都是要上课的,他们是周六下午开始休息,一周休息一天半,如今白得来半天,大家都很兴奋。
林秀英问:“你们要去哪玩?”
“去西河公园。”
富川县是平原地区,整个县都没有一点山,可玩的地方十分有限,他们也不可能花费好几天的时间去外地玩,所以能选择的地点只有风光最好的西河公园。
西河公园因为西河得名,是这两年县政府重点打造的景点了,植被多,引了西河的水,亭台楼阁都有,西河广场如今已经是周围居民的主要活动场所。
林秀英一听,眉头就蹙了起来,有些担心,说:“那你可离河远一点,别再掉进去了。”
陆佳意上次就是去那边玩,不小心掉到水里去了,住了好几天医院。
“嗯,我知道,会注意的。”
陆佳意还是很兴奋的,他觉得当代读书人的生活过的太没意思了,除了读书还是读书,恨不得一年到头都坐在教室里。功名固然要紧,但读书人该有的雅好也是要有的,劳逸结合很重要,他在他那个朝代,休息时间常去听雨赏雪,品茶会友,琴棋书画切磋一番,这是社交能力的培养,也是个人才能的培养,不然一个书呆子,即便考取了功名,将来为官作宰,又怎么能胜任。
趁着天还没黑,陆佳意出门去修钢笔。
恩人的那只钢笔。
戚杨虽然说扔了,但是他还是想先修修看,万一修的好呢。
县城他还不是很熟,兜兜转转找了老半天,才找到可以修钢笔的店。老板拿着那支笔仔细端详了一会,说:“呦,这笔不便宜啊。”
“能修么?”
“修是能修,不过恢复如初是不可能了,能修到可以用。”
那也挺好的。
修一支钢笔,老板收了他十块钱。
钢笔修好以后天就黑了,陆佳意在回去的时候迷路了。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到这里来的了,一路问了好多人,转到八点多才走到桂花里外头,林秀英都在找他了,说:“去哪了,现在才回来。”
“我去修钢笔了。”
“又迷路了吧?”
陆佳意有点不好意思,“嗯”了一声。
林秀英心里酸酸的,说:“还是经常忘事么?”
陆佳意前段时间神神叨叨的时候,好像什么都不记得了,医院拍片子查了好几次,也没给出什么确定的结论。她悬了好久的心。
陆佳意说:“好多了。”
以前的陆佳意和林秀英关系再不好,也是亲母子,如果林秀英知道自己的儿子已经不在了,大概会很伤心吧?
“妈,你今天午饭吃的什么,做饭了没有?”
林秀英就笑了,说:“做了,做了两个菜呢,都没吃完。”
“都做了什么啊??”
“一个豆角炒肉,一个番茄鸡蛋……”
路灯突然亮了起来,母子俩本来是隔开一段距离的,但那影子却靠在一起,看起来格外亲密。
“明天等你从西河回来,咱们一起去新华超市看看,咱也买个空调回来,再买个冰箱。”林秀英说着又看了陆佳意一眼,有些小心翼翼地说:“今天晚饭给你做了两条鱼呢,你唐叔叔给的。”
陆佳意听见唐三儿的名字,就没搭话。
不过鱼肉他吃的很香,他超爱吃鱼,以前顿顿离不了。
这周六西河公园非常热闹,除了周末来公园玩的人以外,在西河公园往北,过了旧火车站,那边在逢庙会,十月份大家都闲,不冷不热的,人特别多。
“庙会?”陆佳意一听很兴奋,“唱戏么?”
“庙会都是要唱大戏呀。”徐林说,“不过唱戏咱们又听不懂。”
他听得懂呀!
陆佳意好兴奋。
他终于找到了一个符合他这个古代人的爱好。他都好久好久没有听戏了呢,沏壶茶,嗑着瓜子听场戏,再享受不过啦。
因为想去看看如今的庙会和他想的一样不一样,导致集体活动他都没什么心情参加了。六班总共五十二个人,今天来了五十一个,点名的时候发现戚杨不在,班长也没过问。
“他又没来。”有人说。
“他一直都搞特殊啊,来了才怪。”
“戚杨来了呀,我看见他骑车来的,就是不知道在哪。”
毕然借了相机,大家一起拍了几张合照,又一起玩游戏,不过他累的够呛,因为江潮罗坤他们几个不配合。
毕然这个班长当的很累的感觉,后来江潮他们几个跑到一边去抽烟,他也不管了,只顾着组织剩下的人去吃午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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