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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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许呈在营里多年,早便练就了一副铁石心肠,此刻神情没有半点变化,将银票交到陈老大手里,一记手刀将芳草打晕,吩咐手下的侍卫将人扛了出去。

双颊凹陷的男人点了点银票,喜得嘴都合不拢了,早知道丫头片子这么值钱,当初就该让爹娘多生几个,这样他来钱的路子就更多了。

侍卫扛着芳草走出陈家,年轻的脸上露出几分愤慨,压低了声音问,“大人,那姓陈的当真不是个东西,不收拾他吗?”

“待会回去问问夫人,若她同意了,再动手也不迟。”许呈沙哑着嗓子开口,声音中蕴着浓浓怒意,显然也被方才发生的事情气的肝火翻涌。

芳草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她迷迷糊糊睁开眼,便瞧见了不远处坐着一名女子,模样生的极美,比起皇贵妃、肖妃更胜三分,不是辅国侯夫人还能有谁?

“奴婢见过侯夫人。”芳草急急忙忙下跪,却被女人扯住了袖襟,不让她乱动。

“莫要行此大礼,我让侍卫将你带到这里,是有事相求。”

辅国侯回京的消息尚未传开,芳草只是一个小小的宫人,自然不清楚此事。不过就算楚夫人是个寡妇,也是堂堂的一品诰命夫人,她都做不到的事情,自己又怎能办到?

芳草的心思浅,她在想些什么,薛素一眼便看出来了,“当初你在围场时,幸得余公公所救,这才保住一条命,让你去给余公公当对食,你可愿意?”

任凭芳草想破脑袋,也没想到楚夫人竟会说这种话,余公公不是有对食了吗?她过去的话,怕是只能当个洒扫丫鬟,做不了其他。

“奴婢自然是愿意的,只是、只是余公公对程氏十分上心,怕是不愿纳小。”芳草神情黯然。

“这个不妨事,你好生伺候着便是,一开始就算不能当对食,日复一日,总能成功的。”

程三娘对余公公除了利用,再无半点情意,与她相比,芳草起码念着恩,记着情,人心都是肉长的,天长日久之下,就算余公公的心是石头做的,也能给捂热了。

“余府最近在采买丫鬟,若你愿意的话,便混入其中,能走多远就看自己的造化了;若不想这样做,便留在侯府,此处也不缺那一口饭。”薛素是想扳倒程三娘,但她却不愿逼迫一个无辜之人,芳草的路由她自己选,谁都不能插手。

房中陷入到诡异的沉默中,十分静谧,称为针落可闻也不为过。

好半晌,芳草才缓缓点了点头,清秀的脸蛋上露出浓浓坚定之色,柔声道,“奴婢愿意去到余府,还请夫人帮忙。”

薛素放下手中的茶盏,道,“等你入了余府,就跟本夫人、跟整个侯府没有半点瓜葛,是否可以得偿所愿,谁都保证不了。”

“奴婢在宫中呆了多年,自然清楚这个道理,若不是存了不该有的心思,也不会去趟这趟浑水。”救命之恩,实在是无以为报,芳草情愿伺候在余公公身边,无论是当对食,还是当普普通通的丫鬟,她都不在乎。

盯着女人清瘦的背影,薛素低低叹了口气,看来她得快些解决了程三娘,否则像芳草这样的姑娘,还真不忍心看她吃苦。

第161章 终尝恶果

余府正准备采买奴才,薛素将芳草也给塞了进去。她年岁虽有些大了,但到底是在宫里伺候过的,办事十分妥帖,挑不出半点瑕疵,再加上容貌清秀,很快便被余府的管事选中了。

听了侍卫禀报的消息,薛素低低叹了口气,只希望芳草运气好些,能够得偿所愿。

颜如玉的匀面膏卖得十分不错,此物一开始没有多少名声,但自打薛素将匀面膏装进竹盒中,放在店门口发放后,不少女客都试过了。以匀面膏洗脸,不止能将面上粘腻的脏污洗得一干二净,还不容易干燥起皮,十分滋润,即便入了秋,用着依旧舒适。

眼见着颜如玉的生意一日比一日好,京城中上到八十下到十岁没有不知道的,名声极为响亮,比程三娘费心费力筹谋了许久都要强得多。

这种被人狠狠踩在脚底下的滋味儿,委实不太好受,让程三娘心里又恨又妒,倍感煎熬。

程三娘越想跟薛素一较高低,便越会将心力投注在私馆上。颜如玉已经远远超过了佳人坊,就算她使出浑身解数,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改变这个事实。此时此刻,她就跟魔障了一样,眼里只能看见薛素、只能看的见颜如玉,余下的全都不在乎。

余公公不知劝过程三娘多少回,偏偏他的劝说对于女人而言无异于耳旁风,说过也就说过了。

人的忍耐终有限度,余公公心里憋着邪火,一次两次还好,第三次他索性就不再理会,让女人自己去折腾,要是惹出什么麻烦也与他无关。

在此期间,芳草也没有辜负薛素的期望,成功到余公公身边伺候着。每日做些端茶送水、伺候笔墨的活计。她性情温和,从不与人争执,当真人如其名,如芳草那般,形状虽不起眼,但散发着独属于自己的幽香。

在宫里头伺候了这么些年,余公公城府不浅,对人对事都习惯反复思量。

他一开始将芳草视为别有用心之人,因为她为了过上好日子,才刻意讨好的。但这种讨好并不明显,也不令人厌烦,如潺潺溪水渗入河床中,数月如一日,一直没变,当真让余公公颇为惊异。

与此同时,余公公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儿,他记性不差,早就想起自己在围场救过芳草一命,她已经到了外放的年纪,按理而言出宫后,嫁人也容易些,何必进到余府干这些伺候人的活计?老老实实当个正头娘子不好吗?

且不提芳草,住在状元府的公主也出了大问题。

先前她让太医开了药粉,就是为了陷害薛素。此物涂在脸上会使面颊红肿不堪,常人用了解药,皮肤便会恢复如常。

哪曾想解药对公主而言,不止没有半点用处,甚至还会使状况变得更为严重,眼见米粒大小的疙瘩层层叠叠,里头还流着脓水,模样甭提有多瘆人了。

世间女子大多在意自己的容貌,锦月也不例外,眼下她几乎要崩溃了。

毁容一事能瞒得了一时,却瞒不了一世。王佑卿是锦月的丈夫,二人朝夕相处,生同衾死同穴,是世上最亲密的关系,且他心细如发,又怎会发现不了公主的异常?

如今锦月日日都戴着面纱出门,即使呆在房中,面纱也从未取下来。

见此情形,王佑卿心里已经有了猜测,这日他来到主卧中,低声发问,“公主,你我是夫妻,有什么难题便说出来,你我可以一同解决,何必压在心里?”

俗话说得好,女为悦己者容,锦月最在乎的人就是王佑卿,自然不希望自己丑陋的模样被丈夫发现,但事与愿违,终究瞒不住。

两行清泪顺着面颊滑落,锦月一下一下抽噎着,模样委实可怜,“佑卿,我也不知是怎么了,突然变成这副模样,实在没有脸面面对你......”

说话时,锦月并未摘下面纱,她双眼通红看着眼前的男人,心中涌起了无尽的哀戚。她好恨啊,恨薛素那个贱人,要不是为了扳倒她,自己怎么会落到现在这种地步?赔了夫人又折兵,她是堂堂的金枝玉叶,为何会一再被粗鄙不堪的村妇比下去?

对于公主的举动,王佑卿心知肚明,他知道自己心爱的女人被三番四次的谋害,好在素娘一次次化险为夷,让他松了口气。锦月到底是皇贵妃的女儿,是五皇子的亲妹妹,身为驸马,本就仰仗他们的鼻息过活,又怎能肆意妄为?就算再爱素娘,也要为眼前的权力让步。

面上恰到好处的流露出几分心疼,他双手颤抖,将女人抱在怀里,把面纱摘了下来。待看到那张狰狞可怖的面颊时,他心底涌起了几分快意。

锦月做了这么多恶事,总算得到了报应,老天还真是有眼!

“公主,你莫要担心,我肯定会找到最好的大夫,将你面上的红疹全都治好,不留半分痕迹。”

锦月最爱的便是王佑卿的温柔,此刻眼泪掉得更凶,两手环住男人的臂膀轻轻抽泣,那副模样说不出的可怜。

“佑卿,只有你对我最好,要不是你的话,我活在这世上还有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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