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节(1 / 2)
杨煊俯下脸吻了吻汤君赫的眼睛,然后顺着他脸上的泪痕一路吻下去,当吻到嘴唇时,汤君赫忍不住笑起来:“有点咸……”
杨煊则反问道:“为什么会咸?”说罢他半硬的肉棒又在汤君赫体内顶了一下,汤君赫猝不及防地闷哼一声,杨煊便从他体内抽了出来,伸手拍了拍他腰侧:“去洗澡?”
他一抽出来,留在体内的液体便流了出来,汤君赫眉间微蹙,脸上显露出些许情动的痕迹。杨煊一低头也看见他身下的画面,随之笑了笑,又抬头吻了一下汤君赫的嘴唇,然后下了床。他这一笑,汤君赫瞬间有些难为情,坐起来挪蹭到床边,两条腿抬起来,避免脚底接触地面,扭过身子看了看窗台边的一次性拖鞋,装没事儿似的:“哥,我拖鞋在那里。”言下之意是让杨煊帮他把拖鞋拿过来。
但杨煊却并没有帮他去拿拖鞋的意思,连眼睛都没有朝那个方向瞥一眼。“我抱你去吧。”他说着,俯下身把汤君赫打横抱起来,走到浴室,又将他放下来,让他踩在自己的脚背上。
“你好高啊哥,”汤君赫微抬着下颌看杨煊,“不过我也长高了,以前到你这里,”他展平手掌比划着杨煊下颌的位置,“现在到这了,”他的手掌侧碰到杨煊的鼻梁。
“现在多高了?”杨煊拿着花洒朝他身上冲。
“一米七八,哥,你有多高啊?
“一八八,”杨煊伸手调低花洒的水量,抬高移到他头上,“闭眼。”
汤君赫便听话地闭上眼睛。
杨煊伸手把他额前的头发拨上去,露出光洁的额头。相比年少时,汤君赫长开了一些,眉眼间青涩的影子逐渐淡去。长熟了,杨煊想到自己一直留着的那张照片,他弟弟从一个精致的少年变成了一个漂亮的成年人,而他错过了这些年发生在他身上的珍贵变化。
在帮汤君赫清理身后时,两人擦枪走火,又在浴室里做了一次,杨煊把他抱起来抵到墙上,自下而上地很深地进入他,浴室里蒸汽盘旋,汤君赫大脑缺氧得更厉害,高潮时趴在杨煊肩膀上小声地呜咽。
做完后他腿软得站不住,杨煊帮他清理干净后,他已经趴在他哥哥身上睡着了,杨煊用浴巾把他包裹起来,草草地把他的头发和身上擦干净,抱他到床上。
“还没吃晚饭。”汤君赫累得睁不开眼,睫毛动了动,迷迷糊糊地说。
“等你睡起来吃。”杨煊说着,手指插到汤君赫的头发里揉了揉。
原想小憩一会儿,但杨煊阖上眼睛才发现似乎并没有什么睡意。他坐起来,下到地板上,走到窗台边抽了根烟,一边抽一边看着熟睡的汤君赫。
他们从很小的时候就认识,起初他并不知道他是他弟弟,只是单纯觉得这是个很好的小玩具。现在想来,大抵那种根植于骨血的缘分从那时起就发挥了作用。虽然分开的时间比在一起的时间要多得多,可只要一遇见,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开始变得沸腾而浓烈,就像彼此身上流淌的血液一样。
他看着汤君赫阖上的眼睛,记起这双眼睛在不同时期的样子,六岁时哭和笑都极其分明,哭时蓄着一汪眼泪,扑簌簌地朝下掉泪珠,笑时弯成一弯月牙,漾着一汪清澈的月光;十六岁初见时警惕而倔强,对谁都不肯抱以信任,后来躺在他身下时无辜而引诱,把所有的信任和依赖都倾注到自己身上。
回想人生的前十七年,好像他就是淌着冰冷而粘稠的黑暗一路走过来的,他并不喜欢自己的少年时代,但无可否认的是,这双眼睛曾是他十七岁时的一束光,火光微弱却炽热,但却足以让那些看似永无止尽的黑暗变得没有那么难捱。
汤君赫睡了快两个小时,醒来时天已经黑透,杨煊躺在他身边,一只手枕在脑后,另一只手拿着手机,似乎在浏览什么网页。
“哥,”他抬手揉了揉眼睛,声音有些沙哑,“你在看什么啊?”
“醒了?”杨煊看向他,“饿不饿?”
汤君赫趴过去靠在他肩膀上,看着他手机上的页面:“你要买车吗哥?”
“喜欢哪辆?”杨煊调出几个网页给他看。
汤君赫看完了几辆车说:“路虎吧。”
“好,”杨煊说,关掉了手机屏幕,“吃饭吧。”
“我乱说的,”见杨煊干脆应下来,汤君赫反而有些心虚,“我不懂车。”
“那怎么选路虎?”杨煊站在地上躬身穿裤子,抬头看他一眼。
“名字好听……”汤君赫说,其实他觉得车型也比较适合杨煊。
杨煊笑了笑说:“路虎挺好的,就这个吧,回去带你买。”
“我不想开车,”汤君赫坐起来说,“医院太堵了,早上停不了车,你开吧哥。”他一坐起来便倒抽一口气,身下一阵撕裂的疼痛感清晰地传过来。尽管杨煊刚刚已经尽量温柔,但到底还是太久没做了。
“买了再说。”杨煊弯腰从行李箱翻了一件黑色的t恤出来,从头上套下来,看着他抽气的表情笑了一下,穿好衣服后走过来揉了揉他的头发说,“你趴着吧,我去楼下买饭。”
汤君赫有些脸红,背过身趴在床上说:“那你快点回来。”他说着,开了空调调低房间的温度,想让脸上的热度快点散下去。
“好,还想吃什么?”杨煊问。
“没什么了。”汤君赫说,压根没过脑子,杨煊一靠近他,他就不由自主地心跳加快,根本无力思考。
杨煊说到做到,果然很快回来,手上拎着装饭盒的牛皮纸袋,汤君赫换了个方向趴着,头对着茶几,看着杨煊将饭盒一个一个拿到桌子上,最后拿出一盒冰淇淋。
“哥,你还买了冰淇淋啊。”汤君赫看着那盒冰淇淋说。
杨煊坐到沙发上,依次开了饭盒的盖子,转头看他一眼:“你不是以前喜欢吃这个?”
汤君赫都快忘了他以前喜欢吃冰淇淋了,但杨煊这样一说,他脑中忽地掠过那个夏天,乱糟糟的台球厅里,他哥哥杨煊拿着台球杆站在窗边。他看上去并没有被乌烟瘴气的环境所浸染,反而干净得和周遭格格不入。
那是记忆里最甜的一个夏天,那时他心无旁骛地看着杨煊,一口一口地将手里的冰淇淋吃掉。
第一百零七章
说是来小镇度假,其实两人倒并没有赶什么行程,大多时候只是绕着小镇走走。
酒店附近有一片湖,白天时不见特别,到了黄昏时分看上去却有种惊心动魄的美,风一吹,泣血的残阳映在波光粼粼的湖面上,透着星星点点的光,成群结队的渡鸦呼啦啦地掠水飞过,衬得整个小镇尤为安谧。
汤君赫已经记不得自己上次这样悠闲是什么时候,好像活了二十多年,生老病死都不知亲眼目睹过多少,却唯独没见过这样风平浪静的时候。
十七岁以前他被汤小年逼着不停地学习,即便放了假也不得闲,十七岁以后他又害怕自己会闲下来,反倒开始逼着自己忙活起来,做实验、写论文、做手术,一旦有一点空闲时间,就会开始不自觉的焦虑。
现在想来,唯一一段空闲的时间便是斯里兰卡的那一周。印象中斯里兰卡的黄昏跟这里倒是极为相似,静谧的水边,成群的渡鸦,浓烈的火烧云,只是比这里多了不断拍打岸边礁石的潮汐。
海面之下似乎总是蕴藏着危险的信号,而湖面看上去则平静而温柔。
在小镇的第二天黄昏,两人走到湖边停了下来,都驻足望着湖面。
“歇会儿?”杨煊半蹲下来捡了一块石子,随手朝远处一抛,石子落在湖面上,激起一圈涟漪。
汤君赫也蹲下来,同样捡了一块石子,扔在那圈还未平静下来的水波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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