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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本着签个到就离场的打算过来了,但觉得既然来都来了,多看两眼。其实是被现场高昂的氛围感染了。

比赛是以学院为团队。

他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女生很少,所以参加的全是一群男孩子,跳得并不专业,甚至笨拙,但他们热情有活力,每一个动作都用来十分的力气,毫不吝啬。

最厉害是自然是艺术学院,他们的腰简直是任意弯曲,下腰,空翻,劈叉,各个高难度动作轻轻松松地做出。

体育学院直接表演高抬腿隔空劈木头,引得全场尖叫,呐喊,为之沸腾。

此时此景,触动他脑海里某个隐秘的场面,被灭顶的热闹包围,仿佛所有热烈,赞赏,兴奋,发狂的目光,为自己存在。

渴望,是他心底一直渴望的。

为舞台而生。荣耀满身。

所以比赛结束了,热闹退场了,内心格外失落,落寞。

他讨厌这种感觉,无边的空虚侵蚀着他五脏六腑,痛苦,隐忍,只能麻痹。

又去了当地比较有名的会所,里面全是各式各样的男孩。

这种会所是全国连锁的,隐晦又色,情,高级又烂俗。

之所以他会知道,是贺邵给办的会员卡。

欲,望会绞碎所有不该有的念头,捣毁他重新燃起的那一点点渴望。

可是那天晚上,无论身下的男孩怎样卖力,丝毫激不起一点波澜。甚至越做越乏味,厌恶。

男孩也很苦恼,主子是常服侍的那位主子,只是怎么努力都好像不会让对方起来,他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要失宠了,要被赶出去了。

周ting筠推开他,恍然若失地看了他一眼,生冷地说了一句:出去。

男孩小心翼翼地望着,没有动作。他这样出去,今晚不仅拿不到钱,还会被扣钱的。

钱不会少你。周ting筠自然清楚规矩,从旁边衣服里拿出一叠钞票,不要再进来。

他重新躺下,不知想到什么,突然想听歌,就取出耳机。他是从学校体育馆直接来这的,耳机什么的都揣着 的。

打开手机,翻自己的歌单列表。

有一个最下面的歌单是他一直未打过的,高中那段时期爱听的,每次和顾森学习时,休息时,都会听。

百听不厌。

陈奕迅唱的歌他们几乎都喜欢。

两个热爱嘻哈的少年,在安静时最爱听他的歌。

作者有话要说:电脑出问题了,第二更会接上的。稍等。

第49章 二更(周六万更结束)

陈奕迅唱的歌他们几乎都喜欢。

两个热爱嘻哈的少年, 在安静时最爱听他的歌。

陈奕迅的歌几乎都藏了一个故事,令人浮想联翩之后能主动袒露最真实的情绪。

其中有两首《红玫瑰》,《白玫瑰》。

从词来说喜欢《红玫瑰》,从故事来说最爱《白玫瑰》。皆取自张爱玲经典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概括来说《白玫瑰》是白月光, 《红玫瑰》是朱砂痣。

里面有一句词儿写得好,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得不到的从来矜贵, 身处劣势如何不攻心计。

词深沉又有深度再配上旋律总结来说隐含的很生动。

这样寂静的晚上,再一次打开,仿佛回到蝉声鸣叫的夏季, 回到书声琅琅的校园

周ting筠不知不觉地泪流满面, 他抑制不住地打开了记忆的洪流,将那些统统放了出去。

他想起了顾森, 想起和他一起疯狂的每一天。

舞台上挥洒每一分热爱都来之不易,是少年青春最后的冲动。

顾森走了,也带走了他的热爱。

在他眼里, 顾森和音乐是他的青春。

顾森还问过他喜欢白玫瑰还是红玫瑰。

男人表面都喜欢白玫瑰那样的女人,却又拒绝不了红玫瑰那样的女人。

周ting筠想了想, 都不太喜欢,为什么就不能有一个兼具两者的女人供他选择呢。

顾森笑着骂,想得太美!顾森说他喜欢白玫瑰, 要是今生能遇见,一定会好好珍惜的。

听《十年》时会发出感慨,不知十年后我们会在哪个地方工作, 会在哪里娶妻生子,但肯定都不会再跳舞了。这使得他们倍加珍惜这份热爱。

周ting筠泪流得更汹涌,与刚刚对男孩子冷漠截然相反。

他想顾森, 想那一段最为放肆的岁月,再也不会有了。

越听越难受,越想越崩溃,灵感突然如泉水涌来。

写出了这一首歌,《最讨厌的人》。

现在敢拿出来,是胆大妄为,是直面过去,是带有释怀与纪念。

顾森没遇见白玫瑰,遇见了贺邵。

而他却遇见了温千禾,没有放弃,做了自己。

千禾,你看看这首歌的歌词有没有要修改的地方。周ting筠将歌词本递给温千禾。

你对文字更讲究,我还记得上次a大好声音现场,就你指出了我歌词唱错了。不然如今都不会知道今生和今世有那么大区别。

温千禾顺从地接过,伏案一个字一个字看。

敏锐的嗅觉今天发挥到了极致。

他抬头,发现周ting筠双手托腮,期待地望着。

这首歌是你自己写的吗?

恩。

什么时候写的?

周ting筠眨眨眼:大二吧。过后没多久就遇见你了。

温千禾张了张嘴,没有问出自己最想说的。

曲我自是看不懂,光词儿的话,会不会太阴郁,沉闷了些,与你以往的风格很不搭,甚至毫无关系,这样冒险,你有没有想过,万一到时粉丝观众不买账,输掉比赛怎么办?

我很有把握,可能会有一部分观众不喜欢,毕竟那一部分只热爱hiphop。但大部分具有包容性,甚至还可能圈一部分流行音乐的粉。

嗯,这一句词换一个吧,有点直白粗暴,影响不太好。

哪一句?

最后这一句我最讨厌的人,他该被杀死,改成我最讨厌的人他应该消失。会不会好一点?

周ting筠笑道:倒像你的风格了。文雅些,可是这情感是层层铺垫,这到最后,达到顶峰,用一个杀死,直接宣泄自己的情绪,难道不会更好一点?

温千禾静静观瞻了一会儿,试图能从他的脸上看出点什么,但很遗憾没有。

嗯,你的歌你做主,都行。

罗嘉跳累了,凑过来,调侃道:我也是今天才知道大明星还会写歌。小禾,虽然你哥人不怎么样,但才华真令我钦佩。这首歌我也看了,很难想象着词儿是出自大哥之手,但风格像,不拐弯抹角,言语间将自己的情绪发泄得淋漓尽致。写得谁啊?肯定不会写你自己啊,是谁将你少年的梦带走,捣碎的?

连罗嘉都看出来了,温千禾不可能不知道,只是他懒得问了。

少年热血的梦,被他带走,捣碎。

温千禾笑道:罗嘉,今天训练完,一起去吃饭吗?

可,以,吗?他边问边把头转向周ting筠。

这一幕尽收眼底,温千禾低头,不太想知道结果了,继续看歌词,越看越上瘾,越胡思乱想,这歌究竟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写出来的,里面包含了多少情感,三言两语恐怖说不清。

心里不知什么滋味,也是三言两语难以说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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