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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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元觉得血腥,围观的客人却各个在叫好,伸长了脖子目光灼灼地看着,竟然有些神似了斗鸡场上昂着脖子的斗鸡。

院子的另一边直接用砖石起了个简易锅灶,李婶的丈夫已经恢复了一些,沉闷地埋着头干活,劈柴烧火。

姜元对等候在一边的李婶说:“没有什么麻烦的,和做普通的白切鸡一样,整鸡做、整鸡上桌,煮的过程中撒一把盐就好。唯一的注意的是,鸡一定要凉了才能够上,时间等不及的话,就准备一盆冰水,出锅了就把鸡塞进去,冰镇了上桌就好。”

“嗯嗯。”李婶忙不迭地点头,姜元说的简单,她却不敢有丝毫大意,随着锅里面的热气上涌,她整个人都热了起来,背上的衣服湿透。

姜元并未实际性的动手,这是李家的家事,福祸都应当是他们自己担着的,他一个外人不好插手。

做鸡是一门很大的学问。

别想岔了,是正儿八经地做鸡,一定要活杀、整鸡入锅、整鸡入席。古时候物质不发达,普通人家三牲祭礼弄不到的话,那鸡就是最好寻来的祭品,逐渐的就成为了祭礼上举足轻重的一道菜。主人家准备不了整桌的上好席面,每位一只整鸡地招待客人,客人们也会非常满意,算是主家对客人的回礼。

做时必须严格地控制火候,必须做到鸡肉已经熟了,但骨头缝隙里还带着殷殷血丝。掌握起来并不容易,成年的老手还会失误,但姜元就跟开了挂一般,他只要捏捏鸡翅膀就可以断定熟制的程度。

这倒不是他接掌昆吾居之后才有的技能,他从小就这样,只要是水里面的东西,他都能够轻易做出判断,而且保证正确,比如重量、大小、成熟程度。

开挂的人生不解释。

“这锅可以了,按照我教你的判断方式,轻轻捏一下翅根处,看得到微微血丝,再煮上两分钟就可以出锅放凉了。”姜元拿了湿纸巾擦手。

李婶还是拿不准,不过已经麻烦姜元指导了三锅了,再教下去天都要亮了,实在是不好意思再耽误他的时间,咬着后槽牙给自己打气,“婶子记住了,今儿个真是麻烦小姜了。”

“没事儿,大家都是邻居嘛,互相帮忙是应该的。”

姜元摆摆手,他转身去找方晟言,好好的良层美景约会日被耽误了,心里面微微郁闷呢。

李家的院子不大,但在女主人的巧手布置下,并不憋闷,还小小雅致地在靠门地方搭了个葡萄架子,葡萄藤爬满,有或紫或青的葡萄串挂在上头。

姜元并不喜欢葡萄架,小时候在外婆家,外婆家就有葡萄藤,容易招虫子、招鸟儿,落地的葡萄碎裂开来,不及时清理的话,在地上留下黏糊糊的一坨,招来大量的蚂蚁。

现实并没有想象的美好。

但今日,葡萄架子下坐着的人,让他心中升起回家也要搭架子的冲动。

卷边的葡萄叶从架子上无声地落下,葡萄藤下,自斟自饮的男人俊逸不凡,似画中人。清冷月色并没有被院中苍白的灯光干扰,柔和地铺洒在男人的身上,淡淡地勾勒出男人眉宇间挥之不去的漠然和厌倦。

姜元心中有一瞬间的恍惚,好像方晟言已经这样寂寞寥落地一个人待了成百上千年,肩头的寒霜堆积出名叫孤独的岁月。

他不喜欢这样。

固执地用着自己的方式驱散着方晟言身上的清冷,他扑了上去,从身后抱住了方晟言,搂着他的脖子说,“我又饿了,去吃煲仔饭。”

姜元热情地扑腾可没有省力气,但方晟言纹丝不动,他抬手一挥,小桌上的酒壶、酒盏便消失不见。

被姜元的活力感染,他的眸子有了温度,“走吧,去晚了说不定没有了。”

这么一说,姜元有些急了,那家煲仔饭绝对正宗啊,听老板一口白话就知道来的地方很对,要是错过了多可惜。连忙催着方晟言动作快点儿。老男人真不是白叫的,姜元催了好几声依然慢条斯理地走路,他急得跺脚,抓住男人温润的手掌,拖着他往前走,“走啦走啦,不吃多,我们两个吃一碗,吃那个招牌的辣鸡腊肠煲仔饭。我记得旁边还有现做的酸辣粉,正好来一碗。”

方晟言的目光落在姜元拉着他的手上,心中悸动,有些情感不想承认,只是在自欺欺人罢了。

···

老街上依然很热闹,小马趁着这个机会派发了许多谨防电信诈骗、警惕非法集资和宣传公益、宣传二十四个字的小卡片,就算是休息时间,他依然爱岗敬业。但站在青石板路的中央,派发小卡片的他傻不愣登地瞧着像是被骗来分发不良小广告的,来往的妖鬼看着有趣,不嫌烦地人手拿了一份。

“v博上看到了,他就是照片上喂鸽子的小警察吧。”

“看着挺可口呢,瞧着就是个雏儿,散发着处子的芳香。”

“嗯~还满身的正义感,好美味呀。”

“嘶嘶。”挂在小马脖子上的竹叶青冲着敢觊觎小警察肉体的妖怪吐信子,修长翠绿的身体移动,把小马缠的更紧。

“紧了,松开啦,别闹。”小马一无所觉,拍拍竹叶青冰凉的身体,让他松开点儿。他带来的小卡片不多,很快就分发完了,心里面还挺满意,虽然不是人,但大家对共同建设和谐社会的态度还是很积极的,回去他就写一篇心得体会去,正好完成了这个季度的思想汇报。

肚子有些饿,咨询了竹叶青得知这儿的食物他可以吃后,小马高兴地直奔一家粢饭团的店,要了个最传统的口味——放了肉松的甜粢饭团。边走边咬着吃,摊位上稀奇古怪的东西让他目不暇接。

“咦,那边几个人好奇怪。”小马在一条巷子口停住了脚步,黑黢黢的巷子另一头有几个鬼鬼祟祟的身影,出于警察敏锐的感觉,他觉得不对劲。把还没有吃完的饭团塞进了包里,小马悄悄地走了进去。

另一头,几个穿着套头衫的男人沿着墙根在走,其中一个手上还抱着五个月大的小婴儿,婴儿昏昏沉沉地睡着,很显然被喂了药物。

“卖瓜啦,又大又圆的哈密瓜啦,好吃不要钱咧。”脆脆的声音伴随着板车吱吱嘎嘎的声响逐渐靠近。

几人往巷子里缩了一下,不知道谁打破了沉闷。

“那条街上的夜市太热闹了,踩好的点子不适合动手,今天先扯。”

“老大,孩子怎么办?”抱着娃娃的那个人问。

“谁让你手贱抱孩子的,趁早做了。舍不得砸死,就套袋子里沉河。”被称之为老大的男人随意拿捏着生死。

“怪舍不得的,这么好看。”

“那就和我换瓜吧。”脆脆的声音突然在旁边响起,缩在巷子里的几人吓得差点儿惊叫。

过着刀头舔血、脑袋别腰的日子,他们很快就镇定了下来,发现一个抱着甜瓜的孩子乖巧地蹲在地上看着他们。大夏天的夜里,小孩子却古怪地里三层外三层地穿着很多衣服,裹成了一个球,小脸儿白白嫩嫩的,一张小嘴特别红艳,其它五官违和别扭地待在该有的位置上,眼睛和死鱼眼珠子一样。

小嘴一张一合,小孩儿乖巧地说:“瓜又大又甜,不要钱。”

几个男人面面相觑,老大伸出舌头舔着干燥的唇,恶意更甚,慢慢向孩子伸出了手。

巷子外头,粗厚的声音呼唤,“娃,娃……”

原来有大人在外面,他们脑海中升起了遗憾。

“爹等会儿,瓜换了娃娃就来。”小孩儿再一次乖巧地问着,“换吗,换吗,瓜可甜可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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