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2 / 2)
“天快亮了,等你起床!”他回答地轻轻松松,我听得懵懵懂懂,年纪轻轻的走马章台少年,比我一个劳动妇女还起地早,太不符合常理。
我揉着本就睡意难消的眼睛,问他:“这么早过来干嘛?”
“你的嫁衣好了,我给你送来!”
我摸了摸他的额头道:“你没病吧?值当你这么着急上火的送来?”
“今日,我要去大营,几日不能回了。若是不适合,还有时间改改!”
“你不能让随便谁给送来?”我问他,脑子是个好东西,不过他的脑子在哪里,我还真不知道。
“我想让你穿上,给我瞧瞧!”他这话一出,我这老少女的心就冒起了粉红泡泡,一句说他的硬话都出不了口。
“点灯!”我跟他说。
烛火燃起,我见桌上摆着一个大大的包袱,打开包袱我喊道:“这么多?”
他略有些兴奋地说:“穿起来看看!”
我的手才摸到第一件衣服,粗糙的手皮带毛了软滑的绸缎。他瞧我不动了,问:“怎么了?”
我呵呵笑:“手太糙了,衣服都被我摸坏了!”说完我伸出手来,即便是夏日,有汗水滋润,每日打水,擦洗灶台,劈柴烧火,能不粗吗?
“那我帮你!”他这话出口,难掩脸上的欢喜,我自然能一眼看穿他的心思。对于这样的心思,我心里觉得自己甜滋滋地,鬼使神差地答应道:“好!”
等他展开龙凤呈祥的裹胸,想骂他居心不良,却未出口,只是说:“里衣不要试穿了,就套上外面的衣服,看个大概如何?”
他倒是乖觉,依我之言,帮我翻出外衣,细心地穿上,在身后将头发理出,我才发现这所谓的外衣居然也要两大件,抱怨道:“你没搞错,穿这么多?这么热的天,坐轿子,坐婚床,即便我身体好,估计也会热晕吧?难道你洞房花烛,没有那个啥的打算了?”
“那个什么啥?”他帮我系着胸前的衣带,手擦过前胸,我一个轻轻颤。
“啪啪啪!嘿咻!敦伦!仿避火图!”我一边避开他的手接触我的身体,嘴巴里却是毫无遮拦,“难不成你还真娶我回去镇宅?”
被我如此一说,他大笑出声:“宅要镇,避火图也得仿!你放心,我自有妙计,定然让你那日活蹦乱跳。我却不知,燕儿还对避火图颇有心得?”
“我这开饭馆的,日日劈柴,时时烟火,避火乃是第一要务。买几本避火图来参详参详也是天经地义不是?”已经穿妥帖,我身着红装,披着发让他检视。
“若是说你羞怯吧?什么都说得出口!若是说你大胆吧?偏又谨守礼教!”他看着我说道。
我呵呵一笑,告诉他:“那叫嘴炮!”
他想要细问我,我告诉他:“佛曰不可说!”
“想来也不是什么好词!”
“知道就好!”
他站在那里看了我半晌之后,将我拉进他的怀中,紧紧地抱住,男女力气悬殊,我也怕身上衣服弄坏了,不敢挣扎。
此刻天已经泛起了鱼肚白,敲门声响起,平日里此刻我已经开门,等王婶进来。今日却将她关在了门外。走出天井,喊一声:“王婶!等等!”
“快些与我脱下!”我内心焦急。
他慢条斯理帮我脱下喜服,我要开门前,对他说:“你快去躲一下!”
“张燕,我是你男人,躲什么?”
“未婚夫!”我提醒他,这人就是不肯动,还在那里理着我的婚服。
王婶又敲门,我无奈只得出去将门打开,王婶看我刚起床的样子,进来问我:“今儿怎么起那么晚?快去换衣服。”
“天气太热了,上半夜都没有落睡,下半夜迷迷糊糊睡了一会儿!”我跟她说,她一听也应一声说:“可不是吗?这鬼天气。”
“我昨夜凉了大半缸的开水,今日做些拌面卖。”说着,让她婆媳先去厨房准备。回到房中,看到喜服包裹还在,人却不见了,心里落定,这人还算识相。脱下身上的白色里衣,露出半旧的绣花裹胸,换上交领窄袖布衫,罩到膝盖处下身一条裤子,中间用腰带一扎,就麻溜地出去了。
玉琴在炸爆鱼,我从井里拉起木桶,天热咱们又没有冰窖,晚上焖好的肉,要凝冻成块,不散,只能靠着井水的冰凉。拿起来切成块,排在盘子里。
“燕儿!我走了!”听见打招呼声,我忙回答:“哎!”突然察觉不对,抬头看见常远就这么大摇大摆地堂而皇之地,从厨房门口路过。脑子里突然出现一句:“完了,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果然,王婶奇异的眼神看着我道:“燕儿,你怎么这么不知轻重?即便你们有婚约,到底是要成婚以后才能……才能在一起。你可知道,婚前丢了贞洁,哪怕那人是你的夫君,也会被婆家瞧不起!我说今日你怎么就起这么晚呢!你啊!真是糊涂!”
我要是说我那薄膜还在,估计王婶也不会相信,就只能任由她叨叨,等店门开了,她也就会歇了。只是我心里纳闷,既然他没走,方才我换衣服的时候,他在哪里?
根据铁口直断给我们批的八字,据说是天作之合。看着手里的生辰,我觉得好陌生,他帮我定了一个生日。这完全是根据天作之合凑的数字。这也是数据造假?
就这样,这一天终于到来了,林家母子只是作为亲眷被邀请过来,王叔王婶才算是我娘家人。我嫁地简简单单,毕竟那几间房子,手里的这些银两在普通人看来或许还算是有几个钱,对豪门来说,就什么都不是。
我被喜娘扶上花轿,这个时代评断新娘子美不美,靠的就是花轿底端露出的那一对金莲,若是前世我对此等陋习一直是秉持批判态度。经历了这么多年,渐渐想明白了,其实裹小脚与那整容,削骨磨皮是一个道理。一旦审美形成,就很难扭转,更何况裹小脚是从上层社会传到下层社会的,这种传播更让人容易效仿。
不过我的审美观是从前生就形成的,况且即便是前世,我也从不认为自己需要迎合谁的审美,从未有过对那张脸动刀子的想法。这一辈子自然不会以一双大脚为丑了,是以大大方方地让一双天足,穿着绣花鞋露在外面。
虽然是三伏天,这轿子里甚为清凉,好似这座位下放了冰鉴,果然是交给他就该放心了。
下轿子的时候,有人轻声嗤笑,议论着,无非是说我走得快,走得丑,一双大脚毫无美感。品头论足这个成语本就是针对了一张脸和一双金莲。
记得那一日去他外祖府上,跟着嬷嬷一起学习礼仪,嬷嬷从未教过一双大脚的女人走路,裹足女人独具有的袅娜多姿,惹人怜爱的姿态,在我学来简直就是灾难。我与嬷嬷商量:“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想莲步姗姗,没有那三寸金莲必然是不行的。如今我这脚岂止三寸,六七寸都有余了,再要学那等姿态,完全就是东施效颦。”
然而嬷嬷是个坚毅能干的好员工,她劝导我,这世间没有过不去的坎,只要功夫深铁杵也能磨成针。我内心宽面条泪,想我前世虽是背靠大树好乘凉,但是好歹也是走路带风,自有杀气的职场高管。如今却要过来低首含胸,摇摇摆摆的走路,内心里的不认同,学起来就异常困难。正当我要举手投降,打算表示再学下去,我宁愿不成亲了,以抗议这等不人道的训练。
我那未婚夫君如救星般出现道:“走路跟河里刚上来的鸭子似得,有什么好看的?还是你原来的样子好!走路就别学了!”嬷嬷还想争论,被他一句:“她嫁的是我,女子从夫!我觉着好看就好看了。嬷嬷只管教她如何行礼便是。”彼时我激动地问:“难道你也是穿来的?”他对着我一脸懵逼,我略感失望。
有了他的这句话,走路这事就算过了,其实我那领悟能力不差,行礼这块做起来就行云流水,算得上一学就会。
扯远了,才走了几步路,刚刚站好准备拜堂,就觉得这天气实在炎热,差点就不小心要伸手将头上的盖头给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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