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1 / 2)
“八十斤?”麦小芽大惊,按照稻谷的缩水节奏,一百斤湿稻在去杂、晒干后,至少得损失三十斤,怎么蒲公英的产量比稻谷还高?
洛一达冲她神秘一笑:“这你就不懂了吧!”然后巴拉巴拉讲开了,原来蒲公英的种子在田间地头不用收割,也能用,说明种子的成熟程度已经相当高了,而且种子的损耗率很小,对于这种采种型的蒲公英来说,这个产量算是正常了。
麦小芽喜不自胜,想着蒲公英的种子能消炎止痛,在市场上一定很有药用价值,只要有了产品就不怕没销路。
所以,这几天她吩咐危严和郑怡把种子揉搓好、晾干,足足摊了三片三十平米的竹席。她则去寻找蒲公英的买家。
时值深秋,过了重阳节,天气渐冷,麦小芽出门的时候带了一件破旧宽大的毛衣,便出门向白云村走去。
“嘿,小芽!”洛一达不知从那个方向,落在麦小芽面前,手里还带着植物标本,他穿了一件半新的棉裤、风衣,戴着一条灰白色的围巾,配上三七分墨发,越发衬托得五官美丽出尘。
麦小芽嘻嘻笑,“西施,你真好看呀!”
洛一达撇撇嘴帅气地撩一下刘海,“那是,本公子一向美若天仙!”
正文 第一百六十八章供养金丝雀(5更)
“给你点阳光你就想灿烂。”麦小芽无力扶额,秋风吹过寒意袭人,不觉拢了拢宽大的毛衣,她的装扮在校园一向简朴,尤其在洛一达面前就显得寒酸而单薄了,可她从不妄自菲薄,嘻嘻哈哈地讲着笑话,向仙云村的方向走去。
却不想才没走数步,身上就多了一件黑色男式风衣,洛一达已站在她面前,牵引着风衣的带子替她拢好、束紧,那风衣带着他的香气和体温,紧紧地裹在她瘦弱的身上。
麦小芽习惯性地推开了他的手,把风衣解下,“不用啦,我不冷。你只穿了毛衣,冷着了我可怎么向岳老师交代呀!”
洛一达死死撰着她揭开风衣的手,黑琉璃似的星眸蒙上了氤氲的水气,满是诚然的柔情:“小芽,我知道你和危景天有约定,能不能……给我个机会?让我可以……陪在你身边?”
红唇如豆,飘出如金似玉的话,一阵暖流在麦小芽心中涌过,“可是你会感冒的。”他身上只有一间毛衣,而秋风正劲,穿进衣孔令人浑身微寒。
洛一达摇摇头,把毛衣袖子翻起来一截,“喏,我才没你笨呢。”麦小芽作吐血状,居然是加绒的!
“你……你就把冬衣穿起来,到了下雪寒冬,你怎么办呀?”刚才还在感动他的付出,原来他早已准备好了后招,是她太单纯、太容易感动了。
洛一达扬眉笑笑:“自有办法。”可不,自从跟麦小芽呆一起久了,没几把刷子怎么行?
于是乎,麦小芽就堂而皇之地穿起了他的风衣,就当做好事吧,要是洛一达因为她的冷眼旁观捂出了痱子,还得浪费她的蒲公英祛火呢!
不知从何时起,麦小芽已经习惯了剥夺洛一达,他的书本资料文具,都是混着用的,当然大部分是她用洛一达的,她的圆珠笔实在太差了。为了弥补,麦小芽隔三差五带一些自家做的小点心、小零食,当起了洛一达的业余饲养员,当然是建立在凡是她带来的吃食,洛一达都全盘接受,呼哧呼哧吃完的前提下。
久而久之,被麦小芽的厨艺养叼了胃口,洛一达再也不觉得小摊小贩的手艺好了,糕点非麦小芽做的不吃,花果茶非麦小芽泡的不喝,俨然如寄生在麦小芽身边的第三个孩子。
“拜托,洛一达,你能不能别天天跑危家要吃的?我的米缸都被你吃空了!”在第n次上门赖在危家不走之后,麦小芽无奈地解下围裙,委屈而埋怨地说。
洛一达从黑色风衣上掏出一张崭新的五十块票票,拍在桌上:“够么?不够我明儿让姐夫搬三百斤米过来!”
“噗”正在喝水的麦小芽喷了他一脸一身,把五十块拍还给洛一达,“四百斤米,速速地,去搬来!”
“啊?四百斤?”黑琉璃般的眸子蓦地震惊,洛一达伸手捏了捏她两片瘦削的小脸蛋,“你怎么能这么凶残呢?”让岳瑾瑜搬米是不现实的,况且是四百斤。
“跟你学的!”麦小芽淡定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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