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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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人”在他心目中无疑是高贵的代名词,心中存着无限的仰慕,这会他忘记了田老五那种势利的小市民也是“城里人”。

他越是感动越不愿意给二人添麻烦,连连摆手道:“不了不了不了,我睡树林里挺好的,正好距离学校近,不怕耽误考试,铃声可以当那啥……那闹钟。”

夏小洛微微一笑,也不强留,道:“那好吧,下午好好考试,我们走了。”

田凤才站在那里不动,鼓起勇气道:“夏小洛,我们还会再见面么?我要考不上第一高中,我就只能在土里刨食了,没机会见到你们了。”

夏小洛看他说得真挚,俨然已经把他们俩当成了好朋友,也一阵感动,道:“放心,你一定会考上第一高中的,我家住县卫生局家属院,你啥时候到县城玩的话,一定来找我,对了,诗韵,你家住哪里啊?”

“我家住县政府大院,有空你找我玩,随时欢迎。”何诗韵大大方方地说。

三个人就此告别,直到夏小洛和何诗韵走了好远,看不见了,他还在远远地望着……

余下的考试夏小洛也做得非常顺利,考试期间,夏小洛都和何诗韵去饭馆请田凤才吃饭,对比一下答案,虽是短短的两天,三人之间已经产生了深厚的友谊。

第一天考完,夏小洛让田凤才去他家睡觉,可是那厮执拗得很,脾气倔起来九头牛也拉不回来,死活不去,坚持要睡在小树林的长椅上。

夏小洛无奈,只好借花献佛,让何诗韵去街上买了床单给他盖。

他们不知道那田凤才是多么重情重义的一个人,这床单他足足珍藏了一辈子。

时间过得飞快,两天考试结束了,三人在那田老五小饭馆做了最后的小聚,夏小洛又让何诗韵请客,他理由很充分:“你家住县政府大院,怎么着也是处级单位,我家住县卫生局,鸟不拉屎的清水衙门,你不请谁请?”

灯光昏黄,五十瓦的电灯泡,并不怎么亮堂,夏小洛要了整整一箱啤酒,两个人大口大口的喝着,为这即将散场的青春,为了尚不知何时才能到来的重聚。

两人喝酒之凶猛,看得何诗韵心惊胆战,心说,也就是见过县政府那帮人喝酒这么厉害,一杯接一杯的猛整。

她觉得两人还是未成年,喝酒不妥当,但是瞧着这二人都有一股子让人不敢小窥的自信,那阻拦的话怎也说不出口,气鼓鼓地坐在那里干看着,不吃不喝。

正吃着喝着,屈小元带着一帮坏小子过来了,一进门就大叫:“夏小洛,你丫在这吃独食呢,也不叫上我。”拿起一个猪蹄就啃起来了,“夏小洛,你发财了?”

“何诗韵请的。”

“哦,傍上富婆了,牛叉。”他说了一个刚刚学会的新词儿。

夏小洛给了他屁股一脚,屈小元斜眼看了旁边的田老五一眼,道:“瞎眼了,没看来客了么?还不给我加菜加椅子拼桌子啊?”

屈小元是附近远近闻名的街痞子,田老五怎么敢惹,讪笑了一下,赶紧动了起来。

眼前这个十五岁的骄横少年一句话就让在田凤才心目中高大无比的“五叔”屁颠屁颠地擦桌子挪板凳起来,再加上前天田老五对他势利地冷言冷语,这个崇高无比的“五叔”已经在田凤才心目中完美地坍塌了。

他也明白,这世界,是不能靠别人的怜悯生存的,要活下去,只能靠自己实力赢得别人的尊重。

他如同仲夏时节已经泛黄的小麦子,经过东风一吹,就变黄了,瞬间成熟了。

那天晚上,夏小洛和田凤才、何诗韵、屈小元还有一帮坏小子喝到很晚才回家,他们怀念着美好的初中时代,知道他们之中的一些人,会落榜,会去不同的学校读书,也许从此以后就走上不同的道路,几个初识人间愁滋味的小子都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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