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60)(1 / 2)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54章 冰上玩耍
夫人?艾丽莎修女喃喃道。
路加挑了挑眉。
或许是之前发生过类似的情况, 他这一次竟然有些习惯了。
眼前的修女或许是兰斯的长辈,他不能不敬。
您好,我是路加查理曼。他彬彬有礼道, 请问您是否认错人了?
王子殿下?
艾丽莎修女神情恍惚, 脸色愈发苍白, 脚下摇摇晃晃就要晕倒。
路加皱眉, 扶了她一把。
嬷嬷?兰斯略带疑惑的的声音从房间内传出。
艾丽莎修女站稳脚跟, 视线在兰斯和路加的脸之间不断扫过,又轻轻地唤了声王子殿下。
正巧走廊尽头有年轻修女路过,路加便喊她过来, 搀扶起艾丽莎修女。
失礼了,殿下。年轻修女关切地轻抚着艾丽莎修女的后背, 她可能身体不适,我这就扶她去休息。
没关系,快去找医生吧。路加望着她们离去的背影,捏了捏手中的糖水杯,走进卧室。
他边走边问:她就是你说的艾丽莎修女嬷嬷吗?
是的。兰斯说, 她是我母亲的侍女。
温室顿公爵府里的仆人不是已经全部贬为奴隶了吗?路加疑惑,她却成为了修女,接着照看他的小主人国王不知道?
兰斯眸光淡淡:或许这正是国王的意思。
他对你总是有种奇怪的偏袒。路加撇嘴。
不过话说回来, 你的嬷嬷为什么对我的容貌那么惊讶?还把我认成了别的一位女士。
这太奇怪了。
路加以这句话结尾。
艾丽莎修女在年轻修女的搀扶下,回到了自己的卧室。
她支开了其它修女,合上了门。
艾丽莎从自己怀中取出来一幅光明神的小画像, 它用昂贵的乌木和透明玻璃装裱起来,包着巾帕,显然主人非常珍惜它。
这幅画像伴随了她十八年,从不离身, 也从不允许他人触碰。
艾丽莎修女拿起那幅小画像,手指颤抖地拆开了画框。
在光明神画像的背面,藏着另一幅人像。
那是一位容貌极美的女人,美貌能使所有花朵都黯然失色。她银色的长发微卷,白色身影融化在黑暗的背景中,仿佛夜色中的月光流水。
而她的脸,和路加长得一模一样。
艾丽莎修女放着画像中的女人,捂住脸,泪水染湿了她枯老的手掌。
夫人。她啜泣道。
与此同时,路加靠在墙边,倾听兰斯讲述他的修女嬷嬷。
我小时候几乎没有见过母亲。是艾丽莎嬷嬷抚养我长大,后来也是她教我融入了修道院中普通人的生活。兰斯目光中带着一分柔软。
你没见过你的母亲?路加疑道,会不会是那时候年纪太小,忘记了?
不,我小时候的记忆很清楚。兰斯说,我母亲经常独自待在一个房间里,每逢傍晚都会和父亲在花园里散步。但她不会来看我。
温士顿公爵家的夫人名为伊丽莎白,有关她的传闻,路加所知甚少,就连与她同时代的贵族也少有听闻。
似乎在她出嫁之前还有寥寥几条传闻,而在嫁给温士顿公爵之后,这个人就完全销声匿迹了。
听兰斯所言,公爵夫人从不出门,也不关心儿子,似乎是一位非常孤僻的女性孤僻到有些怪异。
有这样的母亲,兰斯缺乏情感也不奇怪了。
还好,温士顿公爵尽到了身为父亲的责任,艾丽莎嬷嬷对他也颇为关照,这或许让兰斯感受到了些许凡俗的父母之爱。
说起爱
路加转动着糖水杯不,咸水杯。
兰斯,这杯东西,你真的喜欢吗?
兰斯注视着他,似乎明白了什么。
只要是殿下为我而做,或是我为殿下而做,我都很喜欢。他语调平缓地说。
这就是在变相承认,他确实不辨咸甜了。
学习厨艺,也不是因为他喜欢,而是殿下太喜欢。
为什么不早告诉我?路加抿唇道。
没有必要。兰斯摇头,无论我有没有味觉,想让殿下开心的心都不会变。
而且他脉脉地望着路加,露出一个浅笑,似乎隐瞒得越久,殿下发现的时候就会越感动,越难以忘怀比如现在。
路加一阵心跳加速,攥着杯柄的手,指节因为用力而变得青白。
感动?他冷哼一声,我只会觉得你愚蠢。
冷哼的时候,脸蛋却微微泛粉。
兰斯微微一笑。
路加咚地重重把水杯放在床头柜上。
愚蠢?不,兰斯太狡猾了。
呆呆笨笨,把所有的苦楚都自己扛着,却总能让他心疼。
你还没告诉我,今天早上我的梦境里发生了什么,你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他问起了梦神诅咒的事。
兰斯道:那是一个由神力构成的诅咒,我击败了它,但也受了伤。
路加点下巴:唔好像是有这么回事,我记不清了。
兰斯垂眸:殿下确实错过了很多。
殿下错过了他的告白。
梦神诅咒的反噬入侵他的心脏之后,他立刻弄清了反噬的效果。
他将永远无法冷静自持,永远无法置身事外,他必须去体会以前从未体会过的常人的情感与欲望,并忍受克制欲望的折磨。
兰斯在逐渐变得如同凡人。
但这样不也很好吗?
现在他体会到了疼痛,略知冷暖,也能稍辨咸甜是的,他第一口就尝出了那是一杯盐水,却没有提及。
只要是殿下喂给他的,不要说是盐水,就算是毒药,他也能心甘情愿地喝下去。
顺势博得殿下的感动,何乐而不为呢?
至于其它的他的欢喜与苦痛,都没必要让殿下知晓。
精神上的疼痛或许是后遗症吧。或许要缓过几日,才能康复。兰斯隐去反噬,轻描淡写道。
他目带隐忧:在好转之前,我恐怕无法陪殿下骑马回圣都了。殿下若是心急,就不必管我,先行启程吧。
最新章节请到hxzhai. c om免费观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