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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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代理顾侍读的工作,接触合作得最多的就是明侍读。

明侍读名明承志,三十来岁的年纪,看名字就知道,和明家有点沾亲带故的关系,喊明鹏展可以喊一声堂叔。

不过关系比较偏远。

这个明承志品性倒不太坏,胸无大志,属于混吃等死的类型,偶尔只是贪点小钱,而且贪杯,平时就好两口酒,经常喝个醉醺醺的,上班时间有时都能闻到熏人的酒气。

不过因着明鹏展的关系,大家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叶君书盯上他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他一旦喝高了,嘴就没把门,爱吹嘘,而且因为是明家人,很多事他都知道点。

叶君书平时不着痕迹奉承一下,以感谢他照拂的名义请过他喝两次酒,就对叶君书很是亲近了。

当然,如果单请一个人,容易让别人多想,叶君书每次请客,都是请好几个同僚一起,所谓吃人嘴短,叶君书出手也大方,一起喝过几次酒,对他是愈发亲近了。

今天散值,叶君书特意在门口偶遇明承志,看到他笑眯眯地打招呼:“明侍读。”

明承志撑开迷蒙的眼,打了个哈欠,“是叶编修啊?”随即点点头,颇提不起精神,“你要回家了?”

“下官听说聚福楼那边出了新酒,味道不错,准备去喝个鲜。”叶君书笑眯眯道。

“噢?是吗?”明承志顿时精神一振,忙问道,“是什么酒?”

“听说名儿叫湘竹酒,从江南那边传过来的,就适合文人墨客附庸风雅。”叶君书将自己知道的消息说出来。

见明承志明显意动,便邀请道,“相约不如赶巧,不如我们一起去?”

明承志听闻,顿时看向叶君书。

叶君书大大方方道,“这段时间承蒙您照顾了,您可得给下官个机会请您吃顿饭。”

明承志听着顺耳,乐呵呵的拍拍叶君书的手臂,“叶编修的面子,我岂敢不给?”

这是应了,叶君书笑道,“大人您说笑了。”

于是两人一个骑马一个坐马车,一同前往聚福楼。

此时正是饭点,聚福楼正好热闹都时候,叶君书已经定好了包厢,两人进了楼,两人直接在小二的带领下来到包厢。

叶君书先让明承志入座,自己在下首坐下。

没多久,聚福楼的招牌菜摆满整整一桌,还摆上好几坛红布封口的酒。

叶君书先揭开一坛,给明承志面前的碗满上,再给自己倒满。

明承志笑眯眯的扫一眼,“你小子惯会享受,哪儿有个腥,都能循着味儿来。”

叶君书笑呵呵的回应,“人生得意须尽欢啊!没办法,谁让下官就好这一口呢!”

古今中外,都离不开酒文化啊!叶君书十分庆幸自己早早练出千杯不醉的酒量,而且喝得多了,若说不喜欢那是不可能,他有事没事,都会喝上几杯解解馋,若是在外交际了,更是来者不拒,反正他又喝不醉。

明承志顿感亲切,看着叶君书的眼神怎么看怎么顺眼,“说得好!人生得意须尽欢!以后哥哥可有伴了哈哈哈……”朋友易得,酒友难寻啊!明承志倍感欣慰。

叶君书拿起酒杯朝明承志敬道,“大人往后有好酒,可不要忘了下官呐!”

“哈哈哈哈哈……”明承志拿起酒杯和叶君书碰杯,“不会不会,我就是忘了夫郎也不会忘了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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