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节(1 / 2)
“今晚不吃鱼。”沈歌翻看食材,见野猪还留了一块五花和一大块肋排,野鸡也还有半只,篮子里还有几个菠萝,心中有了主意。
排骨剁成块,腌制好油炸,而后与菠萝,干辣椒及些许食醋翻炒,做成菠萝咕噜肉。野鸡取肉干煸,与茄子炒在一起,做一道鸡丝茄子,再清炒一道小白菜。
外加伙头兵做好的野鸡汤与蛇羹,沈歌用一个大托盘装好,亲自端着过去饭厅。剩下的菜则让伙头兵送到韶信等几个将领那边去。
荀飞光见到沈歌端着饭菜进来,有些意外,“你去哪儿了?好一会没见着你。”
“刚去炒了个菜,你尝尝喜不喜欢。”沈歌笑眯眯地把巨大的托盘放在桌上,一样一样地朝外头端菜。
荀飞光忙过来搭把手,惊喜地闻闻手中的菜,“都是做给我吃的?”
“是。”沈歌目光柔和,“我们以前在沈家村时,我家穷,没甚拿得出手,于是特地做了好几次菜送给你当还礼。”
第75章 骑射
荀飞光有伤在身, 沈歌不愿意他多管清凌卫一干杂事, 怕累着他。
韶信一人忙不过来, 是以沈歌亲自上阵。
当时沈歌谋官外放时,荀飞光特地令人活动一把, 他现在是长州县县令,与飞羽县只有一山之隔。
清凌卫驻扎在飞羽县郊外, 离长州县县城还近一些,沈歌每日骑马来回, 小半个时辰都用不着, 极为方便。
长州县与飞羽县都是人口只有十几万的穷县,从长州县头走到县尾, 一县六个镇, 二百零三个小村庄,连正经客栈也找不出一家, 除了穷还是穷, 飞羽县也是如此。
会被派到这里的县官都是不得志之人,飞羽县县官彭锐进, 现年四十有七, 还是七品芝麻官,十几年来兜兜转转,一直在附近调来调去,每次考评只能拿中下的评价。
这些年的磋磨让彭锐进早就熄了那点雄心壮志,现今他一心只想做个太平县官,好好在任上终老。
荀飞光乃镇国公, 他得罪不起,沈歌身为镇国公的男妻,年十九的年轻状元,他也得罪不起。有荀飞光与沈歌在这,他客气得很,来拜访过一次后,等闲不再过来,全当这里是沈歌的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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