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1 / 2)
刚吃了几筷子,林曦忽然发现肠粉里有黑褐色的东西,而且看那形状,貌似还不小……林曦压抑住心中不祥的预感,仔细一看,果然是一只触须俱全尸体横陈的德国小蠊。
“wtf!” 昨天美洲大蠊,今天德国小蠊,这日子没法过了。林曦喉咙里涌上一股反胃的感觉,赶紧把盒子关上,把脑海中小强尸体的画面强行驱逐出去,又把李傲的肠粉也给夺过来了。
李傲已经吃了大半,这时候两腮还鼓鼓的,仿佛一个小仓鼠,黑葡萄似的眼睛不解地看着林曦,仿佛在用眼神谴责她,竟然让林曦有了那么一丝负罪感。
“这肠粉里面有蟑螂,不干净,不能吃了。” 林曦赶忙安抚食物被夺的小吃货,又说:“以后妈妈还是尽量在家里给你做早餐吧,这店子怎么这样!”
“我不要。” 李傲却很固执的说。
“你这孩子,我是怕把你的肠胃吃坏,你不知道这外面的东西……”
“不是的。你已经起的很早了。” 李傲却闷闷地说:“要多休息。” 然后他抬起小脸,小心翼翼地说:“我可以不吃早餐的。”
林曦愣了一下,然后俯下身轻轻抱住小李傲。软软的小孩子在自己的怀里十分乖巧,耳朵尖还红红的,林曦却很难形容自己心里的感觉。她自己并没有亲生父母,所以不知道孩子和自己的父母之间究竟是怎么相处的,可是她知道,小李傲这个孩子真的太会关心别人,也乖巧懂事到让她心疼。可是自来只有没有人疼没有人宠的小孩才会这么懂事的,因为他们知道如果不这么做,他们的境况就会更惨一些,又或许他们知道,即使他们有这样那样的要求,也不会有人真的在乎。她原来就是这样一个乖巧的小孩,所以她宁愿小李傲不要这么懂事,她宁愿小李傲能够自如的表达自己的好恶,她希望小李傲能有一个快乐的人生。或许总有一天,他们之间可以建立起这种信任感。
“不要担心,我会好好休息的,妈妈可是大人啊。你的早餐也不能不吃。” 林曦在李傲耳边说道,然后把孩子放开了。原身这些年来除了在港城老男人面前,从来不会拥抱李傲,这几个月更是只有要打他的时候才肯碰他,所以小李傲这时候既有点不知所措,又有些害羞慌乱,却莫名的,很开心。
心尖上仿佛流过了一丝暖流,一切又好像变得有了色彩。真是奇怪,虽然妈妈才改变十几天,他却仿佛快要忘记原来那个女人有多坏了。这种感觉就好像……妈妈变了一个人一样。他真希望妈妈永远是这个样子,这个好妈妈永远不要变回去,为了这个,他愿意付出他的所有。
李傲红着脸去角落复习汉字卡片了,林曦温柔的笑看他一眼,也开始自己复习起高中的功课来。
林曦原先也算是个小学霸,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岭南第一学府逸仙大学的新闻传播专业,后来又成功的考入了深安特区报。她有这样的成绩,一半是源于她比较聪明,更多的还是因为她是一个十分肯吃苦的人,认定了的事情就绝不中途放弃。虽然她知道这个年代考大学不比后来那么容易,甚至可以说每个大学生都是万里挑一,但是她已经下定决心,一定要考上深安大学的新闻系,一是因为深安大学是一所新大学,分数要求还没有那么高,二是因为深安大学离金沙村只有20分钟公交车程,方便照顾小孩子。
学习的时间很是易过,一下便到了中午。吃过午饭后林曦让李傲趴在桌子上午睡,自己则对着一个本子出神。她想给杂志投稿,只是不知道要写个什么题材。
用笔来来回回的写了好些题目,又都划掉,正在林曦思考的出神的时候,身前的光忽然被一个高大的黑影挡住了。
林曦抬起头来,那个站着的人正好也低下头来看她,她便撞入一双犀利似有锐光的眼睛之中。只是那外露的锋芒只一瞬便收敛起来,快得另林曦怀疑是错觉。眼前这个男人有着深邃而坚定的眉眼,笔挺的鼻子,和不显薄情的嘴唇。他高大的身材被裹在牛仔外套里面,仿佛一个在拍怀旧风格杂志的男模。
林曦迅速调整了情绪,露出灿烂的微笑:“先生,请问想买些什么?”
“有烟吗?” 要命,这个男人不止外貌,就连声音都那么性感,刚好是林曦招架不了的那种类型。
“不好意思我们是旧书店,不卖烟的。” 虽然柜台旁边摆了很多小零食,但是确实不卖烟。
男人的余光往店外瞥了瞥,然后开口道:“那我能在这里随意看看吗?”
“可以的。” 随意看随意看,林曦巴不得再欣赏久一点这个美男,笑着回答。那个男人目光往下,咳嗽了一声,便转身去旧书架了。林曦低头一看,因为胸太大,她坐在柜台前的时候只能把胸放在柜台上面,这时候因为坐的久了,黑色蕾丝的内衣边竟然漏了出来。
“该死。” 林曦脸暗暗发热,连忙不动声色的调整自己的衣服,原来林曦的衣服多半都是露肉性感装,她好不容易选了几件保守的,胸口却还是开的太大。等到她发了工资,第一件事就是去买几件正常的衣服!哦,还有这脑袋后面的黄发也要剪掉。
正在这时,店里又进来一个女孩,林曦抬头看去,竟然是昨天那个白色连衣裙妹子。
她见到林曦,也有点惊讶,但随即朝她淡淡一笑,走到林曦面前。
第6章 蝴蝶发箍
“有李碧华的小说吗?” 白裙少女今天穿着一件天蓝色的无袖衬衫裙,头上有一只白色发箍,上面的宝蓝色蝴蝶翩然欲飞,很有年代感的穿着,然而在林曦的眼中仍旧是极美的。
李碧华么……她笔下惯是浓烈痴缠、生死相许的爱情,这妹子果然是个文艺青年。
“你在这里坐坐,我给你找一下。” 深安毗邻港城,所以许多内地出版社没有的书,苏杭旧书店倒能淘到。林曦起身按着记忆到书店一角翻找,方才那个男人正倚在书架上翻一本《唐人秘传故事》,见林曦过来,便将闲闲地侧过去,手肘搭在书架上,低头看她在翻找什么。
角落多尘,却散发着旧书特有的味道,林曦找到了两本封面已经破皮的《诱僧》和《胭脂扣》,那男人在一旁站着,也不知道是不是在看自己,林曦想到刚才走光的事情,将书扣在自己的胸口站起来,也不多看他一眼,假装淡定的走回了自己的位置。
“给你。” 她把书递给那女孩。
女孩接过那两本书翻看了一下,都是繁体竖版,却不在意,只是有些遗憾地说:“可惜没有《霸王别姬》,这两本我原来也都看过了。”
林曦不知怎么想的,直接说:“不急,明年你就可以看到这本书改编的电影了,比书还好呢。”
那女孩子惊讶地抬起头来问道:“真的?你是怎么知道的。”
林曦反应很快,马上笑道:“我有朋友是做这一行的,有些内幕消息。”
“原来是这样。”女孩微微一笑,头上的蝴蝶翅膀微微颤:“我叫江幼秋。”
“幼秋,好名字。”林曦也笑了:“我叫林曦,你以后也可以叫我小林姐。”
女孩搂住两本书说:“小林姐,谢谢你,我以后会常来的。这两本书多少钱?”
“一共8块,看在你以后常来的份上就给你打个折,7块。”林曦悄悄和她说。江幼秋笑着点点头,便抱着书出了店铺。林曦想起角落里那个男人,可是再抬眼去望的时候,才发现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出去了。日光照进旧书店,门口蓝色的彩带风铃在阳光中微微摇晃。
时间过得很快,一眨眼林曦便穿越回九十年代一个月了,这期间江幼秋又来了好几次,那个男人却再也没有出现过,不过林曦早就把他抛到脑后去了。
在苏杭旧书店和富旺烧烤店领到第一个月的工资,林曦马上去把自己一半黄不拉几的头发染回了黑色,再带着李傲到鹭鹚径去买衣服。这鹭鹚径是一条一半属于港城一半属于深安的街,进出都要凭证,却聚集了当时内地很多稀缺的货物。
林曦捏着自己好不容易赚来的钱,最后只给自己买了一件杏色的绸料衬衫和两件打底的小背心。没办法,这些衣服的价格都不低,还是多存一点钱好了。反正林曦衣柜里还有很多衣服,只要穿上打底的小背心,还是可以大方穿出来的。但是她却给李傲剁手了一件英伦风背带裤,小衬衫,和一双运动鞋,看来可爱的小孩果然能激发女人的购物欲。
这一套操作下来,到手的100块就已经消失了,好在两人平常除了租房子的花销很小,李傲将来上小学也只要60元一学期,目前来看两人手头还是比较宽裕的。
但是总不能一辈子都窝在金沙村里当个看书店卖烧烤的吧?不说以后有些余钱了可以在深安经济腾飞之际投资一些东西,就是眼前就有一个绝佳的机会在。1992年10月的深安股疯——当时有几百万人涌入深安特区,就为了抽中一份原始股。
作为深安特区报的记者,有上进心的林曦早就把深安特区自1979年来发生的重大事件烂熟于心,那时候哪里会想到有朝一日这些知识还能赚钱呢。当年好奇的她还特意问过黄父黄母情况,黄父黄母说,当年他们彻夜排队,向老家亲戚生产队借了好多身份证号,抽中了两个原始股,93年初抛掉的时候赚了好几万块钱。他们说,当时一张身份证对应一个号,每张新股认证抽签表都有十个号。因为是连号,十个号中一定有一份中签。所以只要能找到十张身份证,买一份抽签表,就一定能抽中一个名额。
可是一份抽签表就要100元,抽中之后又一次性要买1000股,林曦叹气,即使她能弄到那么多身份证,也要有大约3000元的积蓄才可以。现在一个月最多也就能攒个300元,到十月份也只能积攒1000元左右,哪里够啊。
不行!一定要成功在杂志上发表一篇文章,九十年代以来杂志的稿酬提升的飞快,她查过了,像《知己女人》这样在全国销量第一的杂志千字稿费高达300元,《故事荟》的稿费也有千字100元,如果她这几个月能在这两本杂志过稿两篇文章,加上自己的工资那就妥妥能存到3000元钱了。
《故事荟》好说,以前她练笔的时候特别喜欢写些妖怪神鬼之类的文,现在还能凭着记忆拼凑出两篇来,可《知己女人》就难了,她有心以特区城中村编一个故事,却没什么灵感。金沙村里那么多二奶小姐,表面上光鲜亮丽,谁背后没有一个血泪史?可如何写出新意又难了。
林曦咬着笔杆子思考,在纸上写两个字,又皱着眉涂去,光是纸团都揉了两三个。
“小林姐,你在做什么呢?” 林曦正在出神,江幼秋从门外踱步进来,见了林曦桌上那几个揉皱的纸团,便随意拾起一个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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