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1 / 2)
“老妈,要不搬去市跟我一起住吧。”我将洗好的西红柿放到干净的篮子里,放到她旁边。
“在这里住得好好的,干嘛要搬?我住不惯大城市,还是这里好,我娘家人都在这边,平日经常串门,想买什么东西,单车一骑不到半小时就买到了,到了你们大城市啊,买瓶酱油都要坐地铁去超市买。”老妈想到大城市的车水马龙,一脸厌烦地摇摇头,“还是小城镇好。”
“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等您老人家来了,我就在老城区买一套房子,老城区生活配套齐全,附近要啥有啥,而且住的都是本地人,治安相对来说比较好。”
老妈笑起来,脸上的褶子都挤到一起。“就你那点屁大的工资?还想买房?”那语气,好像在说一个天大的笑话。就差没直接说出“你做梦”三个字。
我本来还想发表一番豪气壮志表示自己要买房的决心,但想到每个月那杯水车薪的工资,交完房租真的就只有屁大点,心里不由沮丧得很,肩膀随着耷拉下来,头也垂了下来。“看来也只有卖身这条路了。”
“那也还得有人看得上你!”一说到我的婚姻大事,老妈就变成一只斗鸡,毛都炸起来。“上次让相亲的那个对象怎么样了?有没有继续保持联系?”
方晨?我脑海中浮现那张笑起来好像大哥哥一样给人安全感的成熟男人。相亲之后两人也没再见过面,偶尔方晨发微信过来聊两句,昨天说刚好在我公司附近办公,问我要不要一起吃晚饭,因为今天要回家,我昨晚临时跑到商场买一些补品给老妈,就推脱掉他的邀请。
说到这个,我才想到进家门时收到他发来的微信,应该给他报个平安才是。
老妈把肉都摆到我面前,催促道:“快吃多点,看你瘦得跟猴儿似的。别老玩手机。”我给方晨发完微信,刚放下手机就见到自己碗里面堆满了各种肉,哭笑不得地望着老妈,“妈,你当我是猪啊,怎么吃得下这么多。”
老妈跟着坐下来,一边吃饭一边继续给我夹菜,“吃多点,下午还要爬山。”
听到爬山两个字,我的心瞬间沉重下来,闷不吭声将菜一点一点塞进嘴里,却食不知味。
“小沉,都这么多年过去了,该放下的东西还是要放下,这样对你的身体也有好处。”
“妈,说真的,这些年你一个人独处,有无责怪过我埋怨过我恨过我?哪怕一丝丝。”我低着头,闷闷道。
老妈停下筷子,轻轻抚摸我的头,好像小时候我做错事低着头向她认错时一样,只是那个时候她更愿意让老爸担任慈父的形象,她当个严母。
“傻孩子,你是我的亲女儿,妈怎么舍得怪你,而且这件事完全不能怪到你头上,你爸肯定也是这么想,他那臭老头子没福气,还没怎么享到福就去了,这是命,是命懂不?咱得认命,还得明白有些事情不关谁的对错,都是自己的选择,我相信假如时间倒流,重演一遍,你爸还是会那么做。你啊就是那段时间爱钻牛角尖,怎么说都听不进去,差点做了傻事。”
我低下头,眼泪一直在眼眶里转,我一直以为自己历经了众多苦难之外蜕变成蝶,终将是坚强的独立的勇敢的,这时才发现自己依然不过是躲在蚕蛹里,假装坚不可摧。
吃完午饭,我和老妈睡了个短觉,醒来后就拎着香烛纸钱坐镇上的中巴往乡里赶,颠簸了将近一小时,一路上感觉中午吃的东西在肚子里翻来覆去,难受得很。好不容易下了车,我在路边深呼吸几口气,一抬头,见到山腰处挂了一条大大的横幅,写着:此山是我开,谁倒垃圾谁死全家。
“这真是够缺德的,一下子咒骂了全家。”
老妈瞅一眼横幅,见惯不怪道:“嗨,不就是李伯那家,年头到年尾,每天都有人往这条路上倒垃圾,搞得他家出入很不方便,不得已才用上那横幅。”
还别说,这条路完全看不到垃圾的痕迹,泥是泥,土是土,路边小花小草迎风招展,倒是干净质朴,极具乡土风味。
二十四、他是我偶像
来到老爸的墓前,老妈将香烛纸钱和水果依次摆开,拿出几个茶杯放到墓碑前,倒上老爸生前最爱喝的红茶。
“老余,我们又来看你啦。”老妈这句话一出,我的眼泪止不住落下来。墓碑上老爸平和地看着我们,恍如昨日他还坐在大厅上翻看报纸,看见我了,慈祥一笑,“小沉,回家啦,作业多不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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