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4)(1 / 2)
盖伦道:没见到他太可惜了,他真是个超完美的男孩,又可爱又有趣,说实话,完全就是我的取向。
老板察觉到不对,看到顾霖还在一旁,赶忙找话题阻止:盖伦,今天也是和昨天一样吗?
盖伦思考了一下,道:对,不过要双份的。
盖伦身边的另一男人看着盖伦,接过了他之前的话题。
老板:喂,吉姆
吉姆:嘿,我也超喜欢争,他还说了他也喜欢我,还夸我身上的肌肉特别吸引人。
可老板阻止不及,吉姆已经把不能说的都说了,他担忧的看向另一旁的顾霖,原以为会看到顾霖伤心难过,可意外的是,他没看到他所想的那些情绪,顾霖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
老板心想:这或许是好事?
哦不,他也不敢确定,毕竟那张脸看上去虽然没什么表情,但还是莫名给了他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过了一会儿,老板给顾霖送上一盘蔬菜沙拉,上面还加了一块鸡胸肉,然后对顾霖道:如果你们口味相同,我想你也会喜欢的。
顾霖听懂了酒馆老板话里的意思。
严杨从隔壁出来坐到了吧台前,他听到了老板的话,他看着顾霖面前那盘素食沙拉,啧,小鸡窝头居然也会喜欢吃这种东西。
顾霖一只手搭在吧台上,另一只手拿起餐盘边上的叉子,说:他早上习惯吃清淡的东西。
严杨道:你倒是挺清楚。
顾霖是很清楚,林争在他那里住的那段时间,他几乎摸清了林争的所有习惯。
这些习惯是在和林争的相处中察觉到的,可其中的一些习惯,与其说是相处后才察觉到的,不如说是他早在林争表现出来前就隐约有感觉,然后在林争表现出来之后,就完全吻合到了一起。
对此他也觉得很神奇。
起初靠近林争明明只是因为他的一时兴起,可之后他却发现,只要待在林争身边,他就会莫名的感到安心,林争的身上,总是带着一种让他觉得很熟悉的气息。
那是林争出了车祸之后才开始有的,就好像,好像他和林争很久以前就认识了。
可如果要追溯,他却又什么都想不起来,只是冥冥之中的一种感觉。
他形容不出来那具体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只是会让他莫名的就想对这个人好,想保护他,不想看他受到伤害。
顾霖并不觉得自己是一个深情的人,至少他活的前二十多年里,从来没人能让他这样过,甚至于他根本对情爱提不起兴趣,可林争的出现,却像是拨动了他身体里的某一个机关,让他身体里那些以前从未察觉,从未有过的情愫倾泻而出。
而这些情愫的对象都只有一个人,那人便是林争。
似乎他在这个尘世间等了那么久,就是为了等这个人的出现。
可林争让他尝到了情爱的滋味的同时,却也让他尝到了被欺瞒的滋味。
顾霖将手里的酒杯放到桌上,从座位上起身。
旁边的严杨看着他,问:去哪儿啊?
顾霖道:去个朋友那里,顺便碰碰运气。
严杨问道:不用我跟你去?
顾霖往外走,不用,给你放两天假,好好在这儿玩,赶紧把对象哄好。
严杨朝着顾霖的背影大喊:顾总最棒!我爱顾总!
老板敲了敲桌子,示意严杨小点声,不要影响到其他客人。
严杨愉快的表示没问题。
另外一边,刚出门的林争打了个喷嚏。
他抬手揉了揉鼻子。
奇怪了,今天天气挺好呀,也没吃错什么都南西,怎么像是要感冒了一样。
想着,又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
不对吧,这不像是感冒。
小时候是听谁说的来着,连续打好几个喷嚏,意味着可能在被别人思念,或者被别人念叨,还有可能是今天会遇到什么不得了的事。
不过林争并不是一个迷信的人。
打喷嚏就打喷嚏了,哪有那么多讲究。
于是林争还是出门了。
他来到的这个地方是r城的一个小镇,这里是一个生活节奏很漫的小镇,相较于城市的中心,这里的车辆并不多,路上可见许多修剪得很漂亮的绿植,身边不时有互相搀扶着的老爷爷老太太经过,脸上有说有笑的样子,多走几步,就能看到三两成群聚在一起的小孩,或是调皮的蹲在地上玩着玩具,或是在路上追逐嬉闹。
林争走在平坦的道路上,戴着耳机,感受着难得的安逸。
这样的生活,能够持续多久呢?
林争的计划是在外面玩上两个月,等到玩得差不多了,就找一个地方彻底安定下来,然后舒舒服服的过自己的大后半生。
这样的计划想想都觉得完美。
林争戴着耳机走在路上,听着舒缓浪漫的钢琴曲,手指不时跟着音符弹动,弹到一半,顿住了,脚步也顿住了。
他低下头,看到一只很小的博美正停在他的鞋子前面。
他摘下耳机,听到小博美汪的冲他叫了一声,声音奶奶的。
瞬间,林争被萌到心花怒放,心脏都要被萌化了。
林争从来就对小动物没有抵抗力,更别说是这种刚出生不久的动物幼崽。
他正欲蹲下身去撸两下毛茸茸的小可爱,便见那只小可爱翘起一只小短腿,对着他的鞋子尿了。
林争:
好家伙。
好家伙。
我的鞋是你应该标记号的点吗,你想要我的鞋就直说,我也不是不能拿给你,可是你就这样在路上对着我的鞋尿了,身边也没有鞋店,你是想让我光着脚在大街上乱逛,然后被当做变态举报,最终被警察抓进警察局吗?
你好狠的心!
而此时那位犯人在尿完之后,还幸灾乐祸的用伸着舌头用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他,嘴角往上翘着,像是在笑他。
士可杀不可辱。
他应该把这个罪犯好好教训一顿,于是他朝那只罪犯伸出了魔抓,一开口便是:过来抱抱~小博美很配合伸出一只小爪子踩上了他的手掌,将其抱在怀中的之后,林争眯着眼睛,感受到了什么是真正的幸福。
这毛茸茸的手感,这水汪汪的大眼睛,没人会不喜欢这么可爱的生物!
可是这么小的狗怎么会独自待在街上?
林争四处看了看,身边的人本来就少,而陆续路过的几个,没人注意到他手里抱着的小博美。
他看着怀里的博美,心想该不会是被丢了吧?
可他看仔细看了看博美身上的毛,很干净,也很顺滑,像是每天都有在好好打理,一看就是有主人在好好照顾,而且,谁会舍得丢掉这么可爱的小生物。
自家的宠物不见了,估计主人现在也很着急,正在四处寻找。
林争看了眼自己的鞋子。
他现在无比想先把鞋子换掉。
可是如果把小博美单独留在这里,很不安全,要是抱着走了,主人回来找说不定就会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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