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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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四哥别叫大帅。天色暗了,这会太麻烦人了,将就穿就行。”

客人都说到这份上了,林葳蕤只得去搜了一身最宽松的衣裳。敲开客房的门,就见光着膀子只围了浴巾的叶大帅正低头看着他,头发还滴着水。林葳蕤往下看,没想到这人看着瘦,一身腱子肉倒是不缺,腹肌块块分明,看着硬邦邦的。

头顶上传来他一本正经的询问:“要不要摸一摸?”

第31章 壬子年夏至·非常稻

“四哥说笑了, 这是衣裳,还是快穿上, 别着凉好。”林葳蕤说完转身就要走,却被人轻巧地握住了手腕, 出手的人甚至转了个弯, 握得更舒坦了。

叶鸿鹄依旧是那副自以为人畜无害的模样,“明日可以尝到葳蕤做的早饭吗?”

林葳蕤转了转手腕, 发现松不开,朝他道:“叶四哥对每个陌生人都是这么自来熟的吗?”

“正是因为不熟,所以才要抓紧一切时机混熟。”逻辑满分嘛!不愧是奉天学堂出来的。

“如果你这时候松开,或许明天的虾饺、烧麦、肠粉、南瓜粥还有你的份。”

这威胁有点大,叶老四磨磨蹭蹭地松了手, 末了拿过人家递过来的衣裳的时候,又顺手摸了一下。林葳蕤面不改色,踩过他的脚回了房。

真是奇怪, 听着名头倒是挺厉害的, 怎么跟个流氓似的。而且,总有种熟悉的感觉,仿佛很久很久以前, 他们便一起相伴,看过暮雪。

·

战火纷飞, 他最信任的手下、昔日好友同窗带着队里的精锐背叛了他, 他自小收养的孩子拿着他全部的家当叛变投敌, 最后他拼死守护的百姓领着敌人将他击毙在躲避的山沟里。他的后半生可谓是山穷水尽, 众叛亲离,死后也不得安生,被最得意的手下斩下头颅。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冬日的暮雪里,看见了一个快要哭了的小男孩。

“小草,阿华怎么醒不过来了?小六他们出去找吃的也没回来,会不会出事了?”一个哭泣的童声吵得林葳蕤心烦,低下头却望见一个闭着眼睛,嘴唇发紫的小男孩裹着天桥下唯一一条棉被躺在地上,旁边一个满脸脏兮兮的小姑娘在哭。他知道,阿华已经走了,永远不会再回来。而小六他们也不会回来了,他们加入了本地的混混团体。就连现在这个哭啼啼的小姑娘最后也会走。果不其然,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

“你好像被抛弃了,你是不是要哭了?”声音沙哑沧桑。

林葳蕤回头望,没发现人。等过了一阵,那道声音又响起,“男孩子不能哭,记住,再苦也不能哭。”这次他往自己的左手边望了望,那里似乎有一个人影,特别高。他不理,又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雪走路。他哪里在哭了?

“年纪小应该多笑,等到大了想笑也笑不出来了。你要去哪?这家饭馆招人,不过他们招的是成年人。”

“你要学做菜,挺好的,男孩子打打杀杀不好,有门手艺傍身最好。”

“小孩,你好像没有做菜的天分。做不成厨师做帮工也行,你的刀工练得就不错。”那沙哑的声音嘟囔道:“奇怪,我虽然不能尝,但好像味觉比以前好多了,眼睛还能看到一些别的东西。”

一年后,饭馆老板瞧着厨房里的灯火,叹息道:“葳蕤那孩子这么晚了还在厨房用功呢。”

大厨子也悄声道:“是啊,他的刀工了不得,可惜了,就是上锅不行,可人小孩有志气,一点都不服输。让他去吧。”

狭小的厨房里,昏黄的灯火下,一人一影,“罢了,我都成这样了,左右吃不了东西,把我的眼睛和嗅觉给你吧。”

·

叶鸿鹄抱着别人的衣裳难得睡了个安稳觉,困扰多年的梦魇这次只开了个头便没了踪迹。林葳蕤却做了一晚上不知所谓的梦,早上起来却全忘了,头痛脸也黑。早起的胖婶眼见着大少爷脸色阴沉下了楼,进了厨房,拿起一个南瓜去皮切小块,胡萝卜洗干净切成头发丝大小,整个过程不知道睡醒没,但是动作毫无凝滞,行云流水,那分量不小的刀在他手上跟玩具似的。泡了一夜的小米加入南瓜块和萝卜细丝放锅里小火熬煮。

锅里的粥咕噜咕噜冒着泡,林葳蕤也不浪费时间,左手起了个碗,往里倒料酒、老抽、耗油、生抽、糖等十几样调味,调成酱汁备用,将昨夜炸过泡好的凤爪放入油锅内,撒入花椒、辣椒、姜末,倒入着色的酱汁翻炒,最后还要再放上笼屉里蒸上小半个时辰的豆豉凤爪。

昨夜答应了要做的虾饺和烧麦自然不能食言。半肥半膘的猪肉和马蹄切成绿豆大小的丁,胡萝卜切丝,草虾去壳去线切两半,林葳蕤把这些馅料都倒入碗中加入调味,然后捏成团在碗里摔打,这样做出来的馅料更加有黏劲,一口咬下去不会是散的肉馅。和面捏团擀成薄薄的飞片,这些对于林葳蕤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了,只见那双白玉的手指轻巧地包入馅料后两三下将皮捏成贝壳状上笼蒸。

“给我……”后面的话还没说完,一沓云吞皮已经递到跟前,林葳蕤也没在意,接过云吞皮就开始包烧麦。厨房门口的胖婶眼见着自己的位子被客人顶替,厨房里两人无声无息却配合默契,不知道该不该开口提醒大少。接下来无论林葳蕤想要什么,很多时候甚至话还没说出口,旁边的人就已经将调味递给他。不知不觉,厨房里的动作快了很多。有次林葳蕤挽起的袖子散了下来,他自己要去挽的时候,旁边快速伸过来一只肤色黝黑的大手,将袖子一节一节整整齐齐地挽好。林葳蕤回过神来,才发现旁边打下手的胖婶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换成了昨夜借宿的客人。

客人同样挽着袖子,大清早依旧自来熟,见他望来问:“还有什么要做的吗?”

早饭上桌了,林蓁芃也揉着眼睛起了床,瞧见厨房里的两人和外头蹲着的胖婶,也蹲在厨房门口悄声问:“婶婶,大哥他们怎么一起在厨房?”

胖婶摇摇头,“或许叶先生是大少爷很好的朋友吧。”

两位“好朋友”出了厨房,桌上,林葳蕤将熬得糜烂的全素南瓜粥推给叶鸿鹄,自己和小弟则是端了碗滑嫩爽口的云吞喝。

“叶四哥既然胃不好,还是喝点素的好。”叶鸿鹄挑眉哑然笑着盯人看,林葳蕤也回看他,两人“深情对望”一会,叶鸿鹄率先败下阵来,倒也欣然接过南瓜粥。

幸而除了粥是素的,桌上还有其他点心可以一饱口福。虾饺的皮白如雪,薄如纸,里头鲜红的虾段隐约可见,一口一口小巧精致如同艺术品,干蒸烧麦糯米软香,肉质嫩美,一口刚好一个,小蓁芃吃的不亦乐乎。重头戏是豆豉凤爪,爪子泡的松软,豉汁饱满,一吮即脱骨,甜咸中带着微微的辣,味道美到就连手指上的汁水都舍不得浪费。

饭后,久未上门的表小姐林芙萱到访。

“恭喜表妹考上大学。”林芙萱见屋里有外男在,有些拘谨地坐着,挺直的背影犹如一株风中散发着冷香的百合。听到大表哥的话,她微微地笑了,有些羞涩道:“不过运气罢了。”

林芙萱从中等学堂毕业后,考上了京师女子师范学堂,林姑姑两夫妇高兴地放了两响鞭炮,直言感谢列祖列宗。不过高兴完,两口子开始为费用的事情发愁。京师女子师范学堂的学费虽然不高,但对于他们一家来说,却也是沉重的负担。况且还有生活费,要在京师这种地方生活,费用还是颇高的。林慕英在林葳蕤面前说过一嘴,正巧林蓁芃的国文成绩不是很好,后来林葳蕤托阿福送贺礼的时候便提了让她为小弟补课一事。林姑姑一家一开始不接受报酬,被阿福好说歹说给说服了。今日林芙萱来就是给小蓁芃补课的。

叶鸿鹄早在见到林芙萱时便自觉退到了房内,不去打扰他们。不过见林葳蕤交代完事情后要出门,又跟上去了。

“四哥挺闲的。”

叶老四摸摸鼻子,笑看着他没说话。

两人来到田庄里,这时候按道理还不到收获季节,但是林家的田里头已经是光秃秃一片,今年春播的稻穗差不多收割完了,正在酝酿雨水来了进行秋播。

林家的田庄虽然不算最大,但是往年收获时节还是需要雇佣周边一些短工帮忙收稻的。但是今年却不一样,已经快改成机器制造所的烟草行今年送来了几架小型的收割机和一台脱谷机。收割机小巧轻便地很,背个油箱在身上,手提着一柄割盘,轰隆隆的声音,圆盘似的巨大刀片所到之处,稻穗全部整齐倒下,省时省力!

叶鸿鹄四周走了一圈回到林葳蕤跟前,问道:“现在不是收获季节,你们的水稻却已经入仓了,我观田里其他的农作物也长得格外快,品质一看就知道绝佳。而附近其他的田庄则未有此等变化。这是何故?”

旁边的阿福这几天已经听多了人问这话,立马骄傲地说:“今年的水稻是用我们大少爷改良的种子才有了这么好的效果,现在别人家都在抢着要跟我们订下种子哩!还有这些机器也都是我们大少爷设计的!”看吧,我们大少爷就是这么多才多艺!

叶鸿鹄思量片刻,道:“葳蕤有没有兴趣跟奉天做笔生意?”

第32章 壬子年夏至·远客来

被自家大帅召唤来的吴冕做起了解说:“东北三省地域辽阔, 地肥物丰,所以我们占领、咳咳,接手后, 对农务这方面尤其注重,早几年前奉天就设立了几大农事试验场, 从国外高薪请了一大堆洋人教授进行种子培育, 目前流行在北方各省的“奉天二号”改良麦种就是那堆洋人搞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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