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节(1 / 2)
那是怎样一种残酷,和歌完全可以预料得到。他暗恋的女孩那么美好,不应该被这样对待。迄今为止,哪怕已经为鬼,男鬼和歌也还记得,高二的那个雷雨的下午,学校停课放假,他的司机却不知道,没来接他,而他早上出门的时候又忘了带手机。
那时候康时已经出现,他勒令谭水柳不许和任何男性说话,谭水柳也一直很遵从。可就是那个雷电交加的下午,谭水柳冒雨冲出去给他买了把伞,然后把身体不适的他背到了医务室。
一到下雨天和歌的身体就会不舒服,严重时甚至会发烧。那天也有其他同学关心他,但他都婉拒了,说司机会来接他。后来所有人都走得差不多了,只有谭水柳转身回来。
她那么娇小,那么瘦弱,却把虽然生病却个头将近一米八体重一百二的他背到了那么远的医务室!
顶着雷雨!
到了医务室后,和歌除了鞋子湿了点以外,毫发无损,谭水柳的小腿跟脚都被雨水泡白了。
她心中对康时的畏惧和服从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但那个下午,和歌觉得自己看到了天使。
这也导致他死后都在后悔。为什么不能再勇敢一点,告诉谭水柳,她很美好,她很优秀,上天让她来到这个世界,不是再和康时继续纠缠的,而是让她展开新生,这才是最重要的。
可他始终没能够有勇气踏出那一步。
这让他遗憾,也让他心痛。
而他只想要谭水柳幸福快乐,他想,自信的谭水柳肯定很美。
清欢轻轻点了下男鬼和歌的眉心,谢必安将其送入醴忘台,她便轻轻叹了口气。墨泽在一边蹦蹦跳,“主人,这是怎么回事?先是一对夫妻穿越到古代,后是一对夫妻穿越到现代……好奇怪怕。”
“但也正因如此,不正常的能量很自然地抵消掉了。”清欢微微耸肩,她其实不是很想当男人啊……可是看男鬼和歌这样子,不用他的身体也不算完成他的遗憾。
唉……真是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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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欢已经记不得是第几次睁开眼就在上课了,她颇有几分呆滞地看着讲台前老师龙飞凤舞的板书,然后看了看自己放在书桌上的双手,纤细修长,带着几分苍白,和歌的身体太差了,现在还好一点,但到了高三的时候突发起来卧病在床,靠着精密仪器和药物勉强维持了几年生命,最后年纪轻轻就死了。
但她可不想感受患病的滋味。清欢轻轻吸了口气,呼吸困难的同时,她抚了下自己的心口。这身体好可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怎么也不能一下子就完全好转,总得慢慢来。
虽然男鬼和歌没有说,但清欢还是知道的,他也很希望自己能够活下去,不求长命百岁,至少不要让爷爷奶奶还有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如果是这样的心愿,清欢很容易就能做到。
但是有个问题,她……可没法跟个女人结婚生子啊。虽然严格点来说她现在是没有性别的,但毕竟活着的时候是女人,降临各个世界的时候也是以女人的面貌出现,清欢心底是默认自己是女人的。
正想着,老师提了个问题无人回答,正大发雷霆,清欢举起手。
和歌身份显赫,爷爷是a国政界一把手,父母也都任要职。要是通俗点说的话,他是个小太子。可惜是个身体不好的小太子,所以家人从不要求他,只希望他过得快乐。
也难怪男鬼和歌感到遗憾了。以他的身份,即使当初不跟谭水柳表白,直接命人把她抓走,然后把康时从她脑子里洗掉也不是不可能。他家姐姐和诗可是新世纪彪悍女性的代表,清欢相信,把谭水柳朝和诗身边塞一年,就能完全改变。
可惜啊可惜,这是和歌的遗憾,他必须亲自帮助谭水柳,才算是满足心愿,否则直接把人交给和诗,和诗那么宠爱这个弟弟自然不会拒绝,分分钟完成。
老师一见清欢举手,立刻笑了,这位可是惹不起的人物,好在性格好又乖巧懂事,平时学习还很用功。他点清欢:“怎么了?有什么事要报告?”
不是老师不相信和歌,而是和歌刚转来半个学期,也不知道他成绩如何。
清欢却是知道的,和歌……充其量也就算是中等偏上吧,因为病情他总是没有时间学习,就算有了时间,身体的痛苦也会让他无法集中精神。不然康时能次次都考第一名?想到这儿,清欢不着痕迹地看了坐在后三排中间的康时一眼,心道,这回第一可不是你的了。
“不是,老师,我是要回答问题。”她很认真地说。
老师一愣,连忙把让她上黑板解题。于是清欢在同学们的视线中大摇大摆的离开座位,到了黑板上刷刷几笔把解题步骤和答案写了出来。
回座位的时候她的眼神在教室里扫了一圈,刚好看到就坐在她身后的谭水柳。她穿着校服,可能有点大了,于是显得她越发的瘦小。谭水柳的爸妈对这个女儿还是很疼爱的,虽然她成绩差人又闷,但他们仍然给予了女儿自己的全部。
就像是这所升学率第一的高中,也是他们想尽了办法让谭水柳进的。可惜,谭水柳的成绩并不能达到他们的预期。
清欢走到自己座位前,装作不小心绊到,惊呼一声眼看就要摔倒——这时,谭水柳眼疾手快扶住了他,只是双手没什么力气,所以竟被清欢带的摔在了地上!
但在摔倒的途中,她竟主动挡在了清欢身下——因为知道和歌身体不好。
清欢的眼睛微微一黯,都说细节见真章,由此可见,谭水柳的确是个好女孩。而好女孩当然不能被垃圾糟蹋。
她压在了谭水柳身上,当然,虽然灵魂是个妹子,但这具身体却是属于十七岁半大少年的……更别提这少年还长得面如冠玉,淡淡苍白的脸色让他少了份烟火气息,显得高远而缥缈。此刻因为和女孩子亲密接触,他俊脸微微一红,颜色更甚——看得谭水柳都不觉傻眼。
皇上也很俊美,但却比不上和歌。她后知后觉地发现对方压在自己身上,立刻焦急起来:若是被皇上看到,那可真是跳进黄河洗不清了!
可是把身上的人推开吗?他身体那么差,万一不稳又摔了怎么办?
就在谭水柳左右为难的时候,清欢占够了便宜,在对方急哭之前,恰到好处地从她身上起来,并且把谭水柳从地上拉起来,说:“谢谢你,不然我这一摔,一出血就又难止住了。”
谭水柳本来又羞又怕,可是一听清欢这么说,连忙紧张道:“没事没事,举手之劳而已。”
他俩搁这儿寒暄,老师也赶紧过来,和歌多金贵大家都知道,于是七嘴八舌的关心起来,清欢一一谢过了,这个班里几乎都是好孩子,因为知道和歌身体差,不能受伤,所以平时都很照顾他——在不知道他真实身份的情况下。
所以呀,这世上有恶人,但永远是好人占大多数。清欢想,就凭这一点,她还能再热爱人类一万年。
折腾着也就下课了,下课后清欢又扭头去跟谭水柳道谢,谭水柳涨红了一张脸,一开始班里很多男生都会找她讲话,因为她漂亮又温柔,但她总是摇头拒绝,一言不发,时间一长,大家就不敢来自讨没趣了。他们都以为谭水柳是高傲,但谁知并非如此,其实她只是害怕呢?
就算康时已经不再是那个掌握天下人生杀大权的帝王,在谭水柳心里,他仍然十分可怕。
已经很久没人主动找她说话了,所以谭水柳有点紧张。她本想问问和歌有没有哪里不舒服,那次下雨他就发烧了,这次一摔,虽然没摔狠,但不知身体是否无恙。她想问,但又想起皇上的话,到底一个字没敢说,所以对于清欢的道谢,谭水柳也只是轻轻摇摇头表示不客气而已。
如果不是看到她酡红的脸蛋跟耳垂,清欢真的会以为她的面无表情是来源于冷漠。
这么漂亮的姑娘,笑起来一定很好看,那个挨千刀的康时竟然在接受了现代思想后还试图给谭水柳包一层裹脚布……清欢觉得拳头有点痒痒,实在是很想揍康时一顿。
她抬头看了看,课间大家要么出去玩要么出去上厕所,康时并不在教室。于是清欢笑笑,有礼又不失真诚地对谭水柳道:“我真不知该怎么谢谢你,你都帮过好几次了。”
既然她无法接受现代人的交友做法,那她就从古代入手好了。
莫名的,谭水柳觉得少年给自己的感觉很舒服,就像是曾经待字闺中时认识的年龄相仿的世交好友,她犹豫了几秒钟,大概是因为清欢的声音跟表情都太真诚,让谭水柳觉得不好冷面以对,她也抿着嘴微微一笑,释放出了一点点善意。
女孩子嘛,总是对弱小的人事物有着好感跟怜悯——清欢毫不羞愧于自己装弱。如果这样能拉近彼此距离的话,那么,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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