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6节(1 / 2)
今日她仍旧穿着红裙子,一头青丝随意绾了个髻,一边耳朵上坠着一颗琉璃珠,打扮的很是随意,却又美极。马车内,她斜坐在摄政王怀中,偶尔挑起帘幔往外看,外头热热闹闹人声鼎沸,充斥着浓郁的生活气息。百姓们安居乐业,四海升平,这也是为何女帝能坐稳这江山的原因。
天下已定,战乱便不容易发生。
“我若是个普通人就好了。”
她没来由的感慨了这么一句,让摄政王微微一怔:“怎么?”
“挺羡慕的。”她指了指不远处,摄政王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只见那是一对年轻夫妻,丈夫掏出几个铜板在一个摊子上买了碗杏仁酪。他们的穿着干净整齐,虽然有些旧了,却没有破损的地方。丈夫买了杏仁酪,用汤匙一口一口喂给妻子,妻子吃了一小半便扶着肚子摇头,丈夫又说了几句,她仍摇头,于是丈夫便几口将剩下的杏仁酪喝掉,挑起一旁的挑子,带着媳妇走了。
“她的肚子好大。”清欢说,“是有孕在身么?”
没等摄政王回答——她也不需要他回答。“我会不会也跟小叔叔生个孩子?”
闻言,摄政王轻轻颤抖了一下,摸了摸她的长发:“陛下愿意吗?”
这一次清欢没有追究他叫自己陛下的口误,而是睁大眼睛看他:“小叔叔愿意吗?”
摄政王点了下头。他已年近不惑了,膝下不曾有子,少年时征战在外耽误了婚事,后来岁数增长,实在是对娶妻没有需求。而对先帝来说也好,对太后来说也罢,身为摄政王的他无妻无子,简直是再好不过了。这样的话,即使有朝一日他生了反心,这江山最后也还是得皇族来坐。
至于原因……
“可是肚子会变得很大,藏不住怎么办?”清欢幻想了一下自己大着肚子上朝的模样,顿时皱起脸来,“我很喜欢当皇帝的。”
摄政王摸了摸她的肚子,温热的掌心摸索着细嫩的肚皮,又舒服又痒痒。清欢在他怀里动了动,突然听到他在自己耳边呢喃:“说不定已经有了呢。”
让这个女人怀上自己的孩子,这种事情,过去想都不曾想过。以前喜欢她的时候,只想做最忠诚的臣子,为她守住这片大好河山,不曾有过丝毫绮思,如今人在怀中,尽忠效力的思想仍在,占据更多的却是亲亲抱抱。
“我没有喝避子汤哦。”清欢说,没有犹豫。“如果有了的话,我就给小叔叔生下来。不过小叔叔得答应我,就算有了孩子,也得最喜欢我才成。”
她仰着小脸娇蛮十足,于摄政王看来着实是天真可爱,忍不住捧着她的小脸亲了下去,然后摸她的肚子,仿佛那里真的有了一个小小混蛋。
若是她真给自己生了个孩子,那么她说的那些喜欢他的话,应该就是真的了吧?摄政王如是想着,目光也逐渐变得热切起来。
清欢被他摸得越来越懒,如果她是一只猫,那么此刻一定翻出肚皮喵喵叫了。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摄政王觉得自己似乎听到她呢喃了一句话。因为极轻,所以他并不能确定。
如果是个普通人就好了。
她是这样说的么?
因何如此说?
☆、第826章 第八十六碗汤(九)
第八十六碗汤(九)
清欢无意间的一句话, 让摄政王上了心,于是之后他看她的目光一直很温柔, 清欢心里门儿清只佯作不知,待到进了他的房间,她便轻车熟路的脱掉鞋袜上了床, 还伸手招他一起上来:“小叔叔快来呀。”
摄政王被她这副模样逗笑了:“一天到晚往床上跑,下来走走能怎样?”懒得不像样。
“走也要小叔叔背着。”清欢从被子里露出一双白嫩小脚丫,对着摄政王笑。她笑的跟个孩子似的, 让他想起她先前说的话。于是坐到床边摸了摸她的发:“想当个普通人?”
“嗯?”清欢好奇地问, “我什么时候这样说过?”
摄政王轻笑:“来时路上,你说过两次。”
“哦, 那个啊。”其实是为了得到你的怜惜故意说的。真正的清欢并不在意自己是什么身份, 做人有做人的好处,在奈何桥有在奈何桥的好处,也不是所有神仙都想下凡,所有织女都想恋爱。她就是觉得现在的自己很好不行吗?可她当然不会如实同摄政王说。女帝之前的所作所为极其自私自利, 如果不通过某些方法让摄政王释怀,他们怎么能在一起。
因此她一点都不认为自己过分。首先, 她是在帮栗子进行任务世界补救, 其次, 女帝与摄政王注定要在一起,如果这两人无法结合,就会导致这个世界的覆灭。在一起的话自然不能勉强,最好是要心无芥蒂, 因此一点小小的心机算不得什么吧?她既然做了这个皇帝,自然会对这个国家的臣民负责,唯一想要的也就是这个男人而已,难道这都不行?
没有什么行不行的,她高兴,就可以。
更何况她有分寸。
“我就是随口一说,可我觉得,还是当皇帝的好。”清欢毫不顾忌地将心里话说了出来,“普通人固然有普通人的快乐,可我仍然想当皇帝。”
“这是为何?”
“自古以来,都是男人当皇帝,缘何女人当不得?”清欢反问,“便是当上了,如我这般,也要一辈子掩藏自己的性别,不能痛快。不让我当,我偏要当。”
摄政王微微一笑:“你若是觉得这样过会比较舒心,那自然是好的。”
他并不似一般男子,认为女子只要待在家中相夫教子便足够。之前皇帝能力不足,可今日在大殿上他听她言辞凿凿掷地有声,将顽固老臣逼得节节败退,由此看来,往日并不曾真心与他们计较过。“只要你愿意,会成为一个好皇帝的。”
“那可不够。”总共也就正经了几秒钟,清欢就抱住了摄政王的手臂,语笑嫣然:“光做个好皇帝怎么能成,我还得做小叔叔的好妻子,小小混蛋的好娘亲。”
摄政王觉得,她的嘴巴再这样甜下去,他怕是要溃不成军了。真不是青涩的毛头小子,也因此这个人对他造成的影响大的惊人,让他手足无措,又甘之如饴。大概她现在送杯毒酒至他唇边,他也会在明知的情况下喝掉。
越是同她在一起,越是为其痴迷。往日他都是如何保持冷静不为所动的?过去的那个他是他吗,她是她吗?摄政王轻叹一声,“若是有了孩子,陛下当真会将他生下来?”
并非他不信她,实在是太多阻碍,叫他心中忧虑。且不说虎视眈眈的朝臣,便是一个太后已是十分棘手。先帝在时,太后还是贵妃,铲除异己手段狠辣,从不留痕迹,先帝曾无意中同他说过,就是怀疑了贵妃,也找不到她下手的证据。
太后最擅长的,就是借刀杀人。既能除去自己的眼中钉,又能清清白白的将自己撇开,她是从不自己下手的。皇帝到底年纪小,学的又都是治国之策,不曾在后宅历练过,太后若是想对她动手,实在是简单至极。
虎毒不食子这样的道理,在太后身上是行不通的。
“你又叫我陛下了。”清欢没有回答,而是皱起小脸,“我实在不欢喜你这样叫我。”
“清欢。”摄政王改口唤了一声,“无论你叫什么名字,你都是皇帝呀。”
“我知道的呀。”清欢把脑袋枕在他肩上,“可我就是不喜欢你这样叫我,太生疏了,好像我们之间就只是君臣关系一般。你叫那高氏都是亲亲热热的弟妹呢。”
“这是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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