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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劫匪上门

柳州号称九朝古都,人文古迹随处可见,说不定那段墙根就是千八百年前留下的。城里街道四纵八横,庄严肃穆,连行道树都是古木参天,一色郁郁葱葱的国槐。

“晚意书库”的总库在车驾街,据说是某前朝皇帝的行宫,后来改朝换代赐给了当时的开国折姓国公。代代相传,到了近代,老折家就把这地改作“晚意”书库的华国总库。

库藏镇国鸣府的灵书、绝版珍品、流传至今的湮灭古书,乃至珍贵灵书的实体首版等等,号称无珍不藏。库藏里最珍贵的,莫过于明代蒲公的半部《崂山道士》灵书原本,至今仍是灵光湛然,折小胖也是因此从小听多了蒲公的故事传说,心有戚戚焉。

程尘又披上了自己的黑色战袍——小哥同款连兜外套,墨镜再加大口罩。冲着镜子里瞅瞅,嗯,果然帅酷得连妈都认不出来——呃,其实他也不认识这辈子的妈。

阿郎也冲着镜子里的人傻笑,高个儿短衣服,一头乱毛,相当醒目。

程尘一把撂下帽子挠挠头发,傻大个儿也乐呵呵地挠挠头发,尤其认真,特别欢实。他很想拍那一脑袋傻毛,但身高差距在那里,踮起脚拍人脑袋总觉得有失老大风范。

小弟兼宠物的阿郎很有眼色,立即弯腰低头,把毛茸茸凑到了金主手下,说:“啪!”这意思是:老大,请随便地啪啪啪!

程尘深深吸了一口气,重重呼出,用力按捺住撸毛的欲望,真是觉着两辈子叹气的份额都在这几天用完了!

“走!跟哥去打理打理,人模狗样的才拿得出手么。”

拖着人进了家挺大的商场,从头到脚置换,连小内裤都买了一打,要么学会自己洗要么丢,他可没心思帮小弟洗内裤!

拽着换了一身黑色休闲服的大高个儿弄头发,买鞋子。这一身衬着他消瘦的脸颊,冷峻的眉眼,微微卷曲的中发,唏嘘的胡渣……妥妥的雅痞精英男!前提是千万别露出二哈式傻笑。

gay里gay气的美容美发店造型师小哥激动得两眼水汪汪,直冒星星,一个劲地喊哎妈呀,不收钱了只要亲亲合个影!哎呦,这太阳穴边上怎么有个疤,老讨厌了,嗯,弄点卷卷挡挡,哎!这就老帅啦!

程尘被走妖艳娇羞风格的小哥弄得一阵恶寒,裹着外套狠狠打了几个哆嗦,听他说阿郎脸上也有疤,赶忙凑过去一看。在右太阳穴的内侧,有一个古怪的椭圆形旧疤痕,仔细看看,似乎还有纹理,像是精心刻出的章被烙在皮肉上,又被粗暴地磨去。

他伸手轻轻触碰那个旧伤疤,指下是粗糙不平的坎坷。

阿郎晃晃脑袋,微微抬起头,绿眼睛里一串串问号都快溢出来了。

“都过去了。”揉揉毛茸茸的脑袋,程尘低声说。

发型师小哥发出一声惨绝人寰的凄厉叫唤——哎呦我的杰作啊啊啊!

好不容易等泪汪汪的发型师终于再次整理好胡渣帅哥的型,程尘摸摸自己光光的小下巴,边打量着,边哼哼唧唧。狼哥这个酷酷的雅痞范正是他当年渴望而不可及的,毕竟什么样的型男首要条件都得是“颜正”,他那路人帅还够不上格。如今么,再过十年,他的精英范绝对比这二哈强!

唯一的失策就是——这特么不是更引人注目了吗?!

赶紧买了件黑色连兜长风衣,又给配上同款的墨镜、口罩……程尘肉痛地摸摸自己大失血的小荷包,只希望折总家对得起自称的壕!

看着镜子里不露五官黑漆漆的大小两只,他无语凝噎,这倒是看不出模样,可也更像是大白天上街的肥胆劫匪了!

得,也没什么更好的掩饰手段,能遮掩面目就行,反正也没听说过有人大白天打劫文库的。程尘就这样拎着跟班小弟,顶着路人异样的目光,在的哥警惕的眼神下打车到了“晚意文库”。

晚意文库开了几十年,头一次有“劫匪”上门!这是不把保安当警察么?!这胆也忒肥,忒看不起人了!

警惕尽职的保安们拎着警棍,把蒙脸的高矮两个黑衣人团团围起,虎视眈眈的保安们蓄势待扑,生怕他们掏出什么非法武器来。

动了,动了!就见矮个子蒙面人伸手入怀……

“干什么!”

“住手!”

“上啊!”

义愤填膺,深深觉得自尊受到伤害的保安大哥们怒吼着,在前台小姐姐们尖锐娇嫩的叫声中奋力往前扑……

然而,此时此刻!矮个子蒙面人从怀里掏出本书,哑着嗓子一声吼:“灵书在此,棍下留人!”

这台词雷得保安们虎躯一震!目光纷纷盯住了劫匪手中的东西。

保安队长瞅着那本一闪一闪亮晶晶,瞎子都能看出不凡来的灵书,一个踉跄差点没摔死自己。他忧愤地望着拿书的“劫匪”,欲语还休。周围哎呦声一串,保安们撞成了一堆,谁也没敢吱一声,跳出来正义地怒怼来人:特么有灵书你不早拿出来,大白天到书库装什么劫匪啊!

“咳咳,不好意思,那啥,喊顺口了。”程尘老脸一红,主要是台词太顺,口误,绝对是口误。好在蒙了脸!

保安队长正感慨大师野贤们城里人真会玩,就被人一把扒拉到了边上。

“哎呀!误会误会,鄙人是‘晚意书库’总站a级经济人,也是晚意的执行总裁韦德,大师您们怎么称呼?”韦总生气地挥开不看脸色、不识实务的保安们,风采湛湛、指挥若定,把一干人等弄得团团转,净街扫塌,端茶倒水,很快将大师们请到了贵宾会客室坐定。

高个的飒爽英姿,气势汹汹,帽兜大衣墨镜从头黑到脚,连个口罩都是黑的!

韦总眨眨辣到的眼睛自个儿琢磨,瞧这气势,这位大约是保镖,嗯!不对,保镖没那么一致的气场,应该肯定就是大师亲近的启灵师。至于矮个儿的这位……他还是从头到脚一身劫匪装,就口罩是白的!

这黑白双煞的,看来以白为主,掏灵文的也是白口罩。韦总诚惶诚恐地奉上极品香茗,请大师赐书一观。

“嗯,我名安生。”程尘琢磨着《野天鹅》是安徒生的作品,随手套上了安生这个马甲,也没介绍坐在自己身边,正听话地不停用眼光向对方施放冷气的阿郎,顺手把书递给了这位韦总。

韦德按捺住激动的心情,掏出吃饭家伙。他熟练地带上白手套,拿了放大镜从上到下,从里至外瞅了好大一会儿,又把书拿到一架古怪的仪器下仔细探测,末了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到大师跟前,说:

“字泛灵光,州闻县达。安大师您这本《野天鹅》灵光湛然,隐现金色,‘州闻’恐怕都不止,如果启灵人数能上千,或者灵赋人数上数十,此书稳稳能达‘鸣府’境界啊!”

他摇头感叹不已,殷切地又问:“如果我没看错,这书应该已经启灵过数人了吧?仿佛灵光有失啊,那启灵的时候有没有什么‘意境’?哪怕是隐约一点境光,这价值,啧啧啧!”

意境?境光又是什么玩意?程尘听着有点懵,因词生意,估计是启灵时出现的什么异像?他有些犹疑地问,书中的角色形象具现出来……算不算?!

听了这话,韦总精心修剪的小胡子差点被他自己揪下来,声音都拐弯变调了,惊声问:“具现,具现成形?!”他敬畏地瞅瞅因不知其所以然,所以浑然不觉得骄傲震惊的安大师,唉!人和人真不能比,瞧人安大师这镇定自若。

韦总摇头叹息着,仔细地在表格里填上“具像鸣府,首灵已赋。”

程尘指着那几个字念道:“首灵已赋?”

“是啊!大师您这灵书的角色形象如果能具像,一般只会在第一次启灵时出现,并且能百分百赋予第一个被启灵者灵赋。角色俱像愈生动,灵赋也越出色。哎呀,我又啰嗦了,在您这大师面前说这些……”韦总叹息不止,实在惋惜这书首灵已赋,要不然这价格要翻着个儿地往上滚,还有价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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