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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向雀怔了怔,良久,才“哦”了一声,垂下了头,模样似乎有点难过,自此以后,没再提起这件事。

陆郁是不会放手的。他自小得到的很少,想要的都是靠自己争过来抢过来的,一旦入手,便不会松开。而裴向雀是他所有物里最为名贵珍稀且是最喜爱的一个,轻易不能为外人所见。

只能由自己独占,谁也不能见他。

陆郁曾是这么想的。可现在不同了,他愿意实现裴向雀的梦想,这并不是补偿,只是希望裴向雀快乐起来,不如从前的那样百无聊赖,无所事事,仅此而已。

“走吧,去今天的那间屋子。”

陆郁直起身,低声吩咐了一句,不再沉溺于过往,他和裴向雀的今生,才刚刚开始。

没过一会,那位吴老师很快便办好了手续,把裴向雀从警察局接了出去。两人交流全靠纸笔,吴老师好不容易才明白过来裴向雀的意思,他想去那个被封的工地,拿回自己的行李。

工地上的工作人员收到了上头的消息,对裴向雀大开绿灯,裴向雀只不过收拾了十分钟,连一个小行李包都没有装满,这已经是他全部的东西了。

车子很快开到了那个小区,吴老师在前面引路,声控灯一路随着脚步亮了起来。吴老师拿钥匙开了门,里面是一间装修良好的屋子,“啪嗒”一声灯响,屋内完全亮了起来。薄纱窗帘在夜风里轻轻摇荡,木质家具上的清漆晕着光。裴向雀瞪圆了眼睛,他长到这么大,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房子。

在他很小的时候,母亲还在,家里虽然穷,布置的算是温馨体贴。可后来母亲去世,周秀嫁了进来,家里就再也没有裴向雀的容身之地。他住在一个堆满杂物的小黑屋里,只有一扇小窗户,不见天日。

裴向雀没见过世面,快活却小心翼翼地踮着脚,在这间不大的屋子逛了好多遍,组织好了语言,难以置信地问:“这是,这是我的宿舍吗?”

吴老师看着他快活的模样也笑了,轻声细语说:“不是宿舍,这里以后就是你的家了。”

她又叮嘱了两句,包括下周上学的时间地点,每个月按时去取生活费,实际上即使裴向雀忘了,也有专门的人给他送过来。裴向雀都记在了纸上,藏在了自己母亲留给他的一个巴掌大的铁匣子里,上面还有用一个微微上锈了的锁锁住了,钥匙挂在了脖子上。

裴向雀在新房子里折腾了好久,才去洗了澡,裹上了条浴巾,脸颊被热死熏得红扑扑的,平躺在柔软的床上,翻了个身拿出自己的日记本。日记本的白纸上画上了两个简笔小人,一个个子高一点,一个矮一点,两个人都长得胖乎乎的,眼睛圆圆的,都像裴向雀自己。

他不太会讲话,而且别人的话也听不懂,没人愿意和这样的裴向雀聊天。一直不说话也太寂寞了,裴向雀只好在日记本里分成两个人,一个叫大裴,一个叫小雀,性格差不多,仿佛有叽叽喳喳写不完的话,在纸上聊着天,琐碎地记录下来这一天。

这样连写带画的日记是很费功夫的,可无论做完工后多累,裴向雀也从来没有落下一天的日记。

他总是想,这样才能感觉自己不是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

大裴和小雀将这间屋子夸出了花,裴向雀趴在枕头上,手都写酸了也停不下来。

到了最后,他终于合上日记本,本该是心满意足的,又忍不住贪心地想,要是有一个人,不是用纸和笔,能够耐心地和自己说话,真的在一起聊天就太好了。

裴向雀怀着这个美好的梦,唇角微微翘起,沉沉地睡了过去。

而隔壁的阳台上,陆郁瞧见裴向雀这边熄了灯,才摁灭了手上的半支烟,转身朝屋内走了进去。

他的金丝雀正好好的待在自己身边,仅仅是一墙之隔,而不是生死。

陆郁点亮了卧室的灯,将尾款给那个青少年救济中心打了过去。裴向雀确实是运气好,名额只差了一个,可其他所有的名额都是为了这一个存在的。

这是一个盛大的美梦,自裴向雀的想象而生,由陆郁亲手一点点编织,他愿意裴向雀在这个美梦里甜美地活过少年时光。

第6章 你好

阳台另一边的光熄灭了很久,此时已经快要两点了,外头一片寂静,正是安眠的好时候。

陆郁将合同看了两遍,签上自己的名字,合起来往书桌上一扔,向后靠在椅子上,半阖着眼,食指摁住太阳穴,在通亮的灯火下愣了一会,有些疲惫。他睡不着。这是一种治不好的病,或许才开始在他年纪小的时候只是心理问题,只是没人注意到这个阴郁的陆家小少爷和他的母亲出了一样的问题。日长天久,陆郁在无人的角落如同狂花一般肆意长大,心理逐渐影响到生理,病得越发严重。可惜的是,秋子泓的病只是杀了自己,陆郁却是要了别人的命。

他前世从外人没正眼瞧过的陆小少爷一路走到淮城人人皆知的陆三爷,手上沾满了血,其中也有人命。陆郁不在乎,也没放在心上。可报应最后却应在了裴向雀的头上。

那场车祸是人为的。他年轻时曾处置过一个背叛者,因为报警判不了几年,陆郁为了杀鸡儆猴,直接叫人打折了他的腿,扔到了江里喂鱼。这件事瞒的很严实,外人都不清楚。那人有个儿子,不知道真相,千辛万苦只查出来陆郁杀了自己的父亲,要叫陆郁赔命,却找不到机会,最后只好装作疲劳驾驶,开了一辆小卡车撞了过来。

死的人却是裴向雀。

陆郁终于相信世上有因缘果报了,他不认为自己做错了,可是欠下的杀孽总是要还的。后来,他替佛祖重塑金身,许愿裴向雀下一辈子能够平平安安,顺顺利利,最重要的是要在奈何桥边等着自己,别走的太快。

结果是陆郁有幸走了回头路。所以这辈子他打算洗干净手,不再用从前的法子了。

他想要睡了。

安眠药搁在顺手的抽屉里,拉开的时候纯白色的瓶子咕噜噜的滚到手边,陆郁拧开瓶盖,咽下去了两粒,渐渐有了些睡意。他这时候才二十四岁,对安眠药的抗药性还不太强烈,比较管用。而遇到裴向雀这个为自己贴心打造的“药”后,更是一片也没吃过。可陆郁临死前,离裴向雀离开也不过两年,安眠药已经对陆郁毫无用处了。

大概是他吃的太多了。

太过清醒理智的人是不会做梦的,连幻影都不会有,而陆郁有时候会很想做梦,因为梦里有裴向雀。

不过现在不同了。陆郁心想,他此后都不必再做梦了。梦里的裴向雀比不上隔壁那个鲜活的,总是笑着的裴向雀。

第二天一早,裴向雀长久以来养成的生物钟督促他准时起床。

洗漱完了之后,裴向雀对着厨房里的锅碗瓢盆发了愁。他以前一直在工地上干活,包吃包住,没接触过做饭这件事。现在骤然自己独立生活,首先,怎么填饱肚子都是个问题。

裴向雀拿出干瘪的钱包,将钱来回数了两遍,捏紧了拳头,做了一个决定。

他打开门,向小区外的小超市走过去了。

宁津的天亮的晚,日头向东,天边的云朵染着橙红。陆郁睡眠浅,感觉敏锐,两间房离的又近,对面一有动静,他立刻就醒过来了。

陆郁站在靠近走廊的窗户边,透过磨砂玻璃,恰好能瞧得见裴向雀圆圆的后脑勺。

即使是个后脑勺,都很可爱。

没过一会,裴向雀从走廊里慢吞吞走过来,手上拎了一个大袋子,有点吃力,停在房门前,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捅了一下,没开。

裴向雀有点着急了,额头上沁出些微汗意,手上有点拿不住钥匙。

陆郁靠在门后,等钥匙声渐渐大了起来,才终于站定脚步,理了理领带,起身打开门。

他稍稍皱着眉,门推开一半,没抬眼,只是喉头有一丝沙哑,“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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