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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黑去刨仓鼠洞的时候,突然窜出一只小野兔,小黑立马扔了仓鼠,回头去追野兔。

小野兔被小黑追的急了,慌不择路,然后一头撞上了树墩,把自己给撞晕了。

秦黎都看傻了,长这么大才知道,原来守株待兔并不是传说,世上真有这么傻逼的兔子。

严森说,因为兔子的视线有盲点,再加上跑的时候不看路,所以经常会撞上阻碍物。

回到家,撞晕的兔子已经醒了,正在袋子里闹革命,东倒西歪地拿脑袋撞袋子。

严森伸手进去想去抓它,谁知,这只凶残的兔子居然张嘴就咬。

真是兔急了也咬人,一点也没说错。

秦黎不敢杀生,只能眼巴巴地看着严森一刀捅进兔子心窝,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可怜的小兔子,下辈子投胎千万别做兔子。”她话锋一转,又问,“不知道兔子肉什么味道,你吃过吗?”

严森觉得好笑,前一句还在叨念兔子死得真惨,后一句就是味道吃来怎样,真是前后辉映,完美和谐啊!

严森道,“和鸡肉差不多。”

秦黎道,“兔子怎么吃?我从来没吃过,我们那不流行吃兔子。”

严森,“最简单的就是抹点盐,烤来吃。”

秦黎哦了声,兔子看起来不大,也就四肢那块有点肉而已,烤着吃的话,估计还没烤出味道,肉就焦了。

严森问,“山鸡呢?你想炖汤吗?”

秦黎刚想回答好,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赶紧道,“你把鸡毛留着,开条缝把内脏挖了就行!”

严森不解,“你要鸡毛做什么?”

秦黎,“我要做一道中国传统美食给你吃。”

严森更好奇了,什么美食得留着毛?

谁知,秦黎还卖关子,吊足他胃口就是不肯说。她眨眨眼,道,“你一会儿就知道了。”

第七十二章

这一道菜当然是享誉中国盛名的叫花鸡。

其实, 秦黎以前也没试过,在城市里哪有条件就地生火烧烤啊?就算警察不来找你, 城管也来了好么!最多去饭店里尝尝鲜, 不过饭店的吃法都是改良后的精装版,一般会在鸡肚子里藏香料, 塞这塞那, 好吃是好吃,就是不再原汁原味。

山上条件有限, 倒是正好可以试试老祖宗传下来的土办法。

秦黎找来柴草,在鸡身上裹了一层, 又去湖里捞了一把湿泥巴, 活在上面。

她用铲子在地上挖了一个洞, 把鸡埋进去,铺上一层柴,在上面燃起了火堆。

严森觉得新奇, 不由问,“不用放盐巴吗?”

秦黎摇头, “不用。”

严森越看越惊异,第一次看到把泥土活在鸡身上,这是什么原理?难道泥巴也有味道?这不能啊, 湖里的泥巴除了一股湿气,什么也没有啊!还有,这鸡连盐都不放,怎么会好吃?至少他想象不出来会是什么味道。

他带着一肚子的疑问, 一声不吭地看秦黎捣腾,不由在心里感叹一声,中国人的吃文化到底有多精深?从秦黎来到现在,每天都不重样,连带着他也一起跟着刷新人生观。

过了十来分钟,火焰旺盛起来,秦黎用树枝挑开柴火,往里头戳了戳。外面的泥巴差不多被烘干了,就是不知道里面什么情况。不过考虑到泥土是绝缘体,要让它均匀受热,应该还需要一点时间。

于是,秦黎又耐下性子等了二十来分钟。

她把泥巴从地里挖了出来,见状,严森凑近了脸,深吸一口气。可是,他不由失望,除了那一股干涩的泥土气息,其他什么味道也没有。

他终于忍不住好奇问道,“你在做什么?”

秦黎道,“做吃的呀。”

“我知道,可这是什么做法?为什么外面裹着一层泥土?”

秦黎道,“这个叫做叫花鸡,是有一个典故的。以前有个叫花子得来一只鸡,他没有调料,也没有锅碗瓢盆,就只好把鸡闷死后,连毛一起埋在火堆里烤。”

严森问,“好吃吗?”

秦黎点头。

严森半信半疑。

湿泥巴已经被烤干,秦黎往地上用力一砸,立即裂开了一条缝,一缕热气钻了出来,还带着一股引人食欲的肉香。

秦黎又用力砸了几下,泥壳立即碎成一块块,鸡毛也随着泥巴一起脱落,露出了里面的鸡肉。

这下芳香扑鼻而来,鸡肉已经完全烤熟了,秦黎吹着风,冒着被烫痛的危险,撕了一条腿下来给严森。

严森被那味道勾出了口水,迫不及待地一口咬了下去,当即就呻吟出声,太太太好吃了!

这是和前几天的烤鸡翅全然不一样的味道,没有外焦里嫩,却是皮酥肉嫩,入口即化。鸡肉的口感又肥又嫩,即便不放调料都已经足够鲜美。

秦黎问,“怎么样?好吃么?”

严森根本来不及回答,他狼吞虎咽地没咬上几口,就把鸡腿上的肉给吃光了。

烤鸡的香味引来了小黑,秦黎把鸡皮鸡屁股和鸡内脏扔给它,小黑一口吞了下去,然后又伸出舌头看两人。

野鸡比土鸡大了一倍,但严森还是以风卷残云的速度消灭了半只,塞饱肚子后,他心满意足地喝了一口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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