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2 / 2)
曲丹妮被她说得背脊发凉,“这么说,岂不是没有隐私了?”
秦黎点头,“所以说,密码一定要经常换,而且每个账户的密码都不能一样。网络比我们想象的要可怕,一不小心就会被人扒得裤衩也不剩。”
曲丹妮赞同,“不过,他也有意思,想和你重归就好,自己不打电话来,却要你爸妈出面。”
秦黎,“他就是个怂货,我以前眼睛瞎了才会看上他。”
曲丹妮,“看来你是彻底走出了他的阴影。”
秦黎,“时间是治愈一切的良药。说真的,现在我还很感激小三,帮我收了这个渣男,让我获得重生。真就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
曲丹妮道,“恭喜你,终于有这思想觉悟。你在德国有一个很好的开始,现在混的也很好,将来会更好。”
秦黎,“是的。人生就是在摸索中前进。”
在丹妮家陪伴了她一上午,该干的活都干了,房子整洁了,菜也做好了,见时间差不多了,秦黎起身与她告别。
曲丹妮站在门口,挥着手绢儿和她道别,“等你拿了第一名,记得请我吃饭,我要求不高,一顿小肥羊火锅就行。”
第一百十五章
萨拉在慕尼黑的市中心有一套一百二十多平方的四居室, 据说买来要七十万。
房子装修得很漂亮,墙壁上挂着一副她自己的走秀照, 很美很耀眼, 台下镁光灯闪烁,隐隐还能看到一个背影, 据说是贾斯丁。
萨拉做的是全素食大餐, 需要一个下午,期间, 大家就在她的住所四处逛逛。萨拉有一屋子的衣服和鞋子,基本都是顶级名牌, 多数是走完秀买的。好身材好相貌, 人中龙凤, 就连同为女明星的克里斯也羡慕。
秦黎似乎能明白为什么贝肯这么排斥自己了,她和他们确实相隔一条鸿沟,格格不入。不过, 她倒是心平得很,人家有天赋、外貌、才华, 再加后天自己一步一脚印的拼搏,天时地利人和,今天才能站在这个高度俯视别人, 所以妒忌也没用。她和这些成功人士本来就不在一个社会档次中,只是因为这个偶然的机会一起做节目而已,要当真以为自己也是这圈子里的人,那也太自不量力了。
萨拉做的是全素大席, 看上去像是牛排,其实是大豆,和秦黎做的豆腐肉糜其实是一个性质。味道很仿真,再加上一层色彩浓郁的烧烤酱汁,要不知道萨拉是素食者的话,还真就吃不出来。
不过,既然知道这不可能是肉,心理作用下,总觉得味道少了些什么。
秦黎想了想,给了她七分。一方面是她有私心,怕给得太高,把自己比下来,毕竟她不知道别人给她多少分。另一方面,这顿晚餐在她看来,色香味确实都还欠缺了点。
第三站是柏林克里斯的家。
克里斯住在柏林郊区,是一栋别墅,装修得很有北欧风情,外面是一片花园,可能是请专门的园艺师来打理过,显得整洁又优雅。
书房里放满了唱片,从二十年代一直收集到现在,克里斯解释道,她的太奶奶在二战时期就是一个歌星。所以,祖上收集了很多唱片,她觉得用留声机听歌挺有意思,所以就延续了这个爱好。
克里斯是个对生活很有追求的人,只是她的烹饪水平差了一点,远不如萨拉那么精致。
晚饭的主餐做的是鱼排,鱼倒是银鳕鱼,贵的一逼。浇在鱼排上的酱料也是克里斯精心熬制的,是奶油蘑菇酱,美中不足的是奶味重了些,有些腻。其实她做的酱味道还行,就是奶油这东西就像牛奶,容易粘底。要是把握不好火候,焦了的话,那可就前功尽弃了。
克里斯没发挥好,导致酱上带着一股焦味,尽管只有一点点,但仍然破坏了鱼肉原有的鲜嫩。而且她的素食做的太过简单,前餐是南瓜汤,太平易近人,突现不出完美晚餐的高大上。正餐只有一盘沙拉,因为里面没有肉,就显得有些单调,估计萨拉也没吃饱。
甜点是整个晚餐的亮点,是克里斯自己烘烤的黑森林蛋糕,里面放了一点酒精,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奶油和戚风蛋糕相得益彰,不甜不腻,还有上等的巧克力作为点缀。一口下去,奶油、巧克力,蛋糕、樱桃果酱,四位一体,竟然比面包房的还要美味。要不是有摄像机全过程拍摄,真以为是哪个五星级蛋糕店买来的。
秦黎自己也喜欢烘焙,所以哪个蛋糕是考验真功夫的,哪个可以浑水摸鱼,心里有点数目。
除此之外,克里斯的桌子也装饰得很高贵典雅,一共一百颗珍珠,散落在桌面,当中摆着一束清水百合,花瓶是水晶的。光线一照,光彩夺目。
盘子边上镶嵌着金缕线,刀叉表面镀金,一看就是价值不菲的珍藏。和秦黎那不值钱的山寨货,有天壤之别。
克里斯没发唱片之前,就是个富二代,所以这些名器都是祖上传下来的。
到了最后打分的时候,秦黎想了想,还是给了一个七分。要是只比正餐,给五分都嫌多,但她的甜点和桌子装饰给她拉高了分数。
第四站是波茨坦,柏林附近的城市,是老编剧的家。
老编剧家是老式洋房,木头结构,上下三层。里面的家具也都是古色古香的,大厅里摆着一个巨大的落地钟,是红木做的,上面雕刻着日耳曼女神,气势惊人。因为不是一个时代的人,年轻人们欣赏不来,觉得他的家就像他的人,充斥着一股压抑感。
大厅里放满了书籍,各种各样的小说诗集名着史料等,作为一个能把肥皂剧剧本写出集数以千为单位的编剧,必须有这个读书破万卷的气概。
秦黎在他的小图书馆里找到一本书,是关于蘑菇的介绍,如何区分毒蘑菇和食用蘑菇。图文并茂,简单易懂,让她看得入神。
老编剧的桌子摆设没有那么考究,但给人一种庄重肃穆的感觉,整个饭桌上都静悄悄,大家也不敢肆意开玩笑。就连贝肯这个最喜欢对人评头论足的讨厌鬼,也目不斜视地低头用餐,沉默是金。
用来做牛排的肉,是牛脊上最嫩的那块,几乎不含肥膘,我们中文叫嫩牛柳,外来翻译叫做菲力牛排。这也是牛身上最贵的一部分,肉店里一百克就要二十欧元,一个人一顿正餐至少需要两百克,也就是说光肉就得花四十欧元一个人,四分就是一百六。
有钱人啊!
相比之下,秦黎觉得自己十块钱一公斤的东坡肉,未免显得太寒酸了一点。
本来就是顶级肉,肉质嫩滑,不管是煎成三成熟、五成熟,还是七分成熟都不会难吃。
老编剧用的是专业牛排喷血水,一块块肉必须手动喷熟,秦黎吃不惯带血的肉,就要了七分熟。其他几人吃的都是半分熟,一刀切下去,还鲜血直流。
老编剧没有调酱,只是直接在表面抹上了盐和胡椒,味道纯粹自然。
秦黎对牛排猪排向来不感冒,觉得口感太粗糙,味道不够浓郁,总之不符合我们中国人的味觉审美。
但,不得不承认,这一份菲力牛排真的打破了她对牛排的传统观念。喷血水让牛排彻底做到了外焦里嫩这四个字,牛肉柔软易嚼碎,因为没有油煎,所以水分也没有流逝。这样一口咬下去,肉嫩汁多,外面的焦皮又有嚼劲,真的很好吃。即便不放调料,牛肉的味道也足够爽口了。
大家都对这品质优良的牛肉赞不绝口,只有萨拉很不满意,因为她是素食主义者,只能吃烤土豆饼。虽然味道也还行,但和他们的顶级牛排不能相提并论,显然是被老编剧遗弃了。
又到了晚上打分的时候,秦黎给了一个八分,因为牛排真的很不错,至于桌面装饰,这不是我们中国人的文化,所以要求不高,得过且过。
最后一站,是那个网球王子贝肯的家。
他住在汉堡,汉堡是一个港口城市,易北河和波罗的海的交界口,算不上美丽,但是很繁华。这种船来船往的繁华,和柏林、慕尼黑、法兰克福的都市繁荣气象是完全不一样的。
贝肯的临河别墅有四百平方,这个过时的世界冠军也很喜欢显摆,指着墙上的画说是梵高的,指着地毯是虎皮的,指着电视是三维立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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