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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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老爷子因为职务的关系,大家都习惯喊他老司令,而管家光叔也是年轻时候就开始跟着司徒老爷子打天下的,打小他是司徒家的长工,跟着司徒炎龙一起长大,后来司徒炎龙出国读书,他就一直在司徒家做长工,后来司徒炎龙参军了,他也跟着去参军了,一直以来都是司徒炎龙的副手。

“这个圈子,最多的就是各种宴会,至于是名头,没有人会在乎!”司徒老爷子倒也是个看得透彻的人。

司徒凌疑惑了,自家爷爷自己心里清楚,虽然喜欢热闹,但绝对不喜欢那种虚了吧唧的宴会,那种宴会的热闹都是骗人的,每个人说的笑得和心里想的都不一致。

“爷爷,好端端的干什么要办宴会?”

司徒老爷子老神在在的说道:“明晚是个重要的宴会,你要把你说的那个季苏菲带过来,但是前提是,明晚无论发生什么,你都给我老实的待着,别冲头冲脑为人出头,明晚那样的场合如果你和宋家再发生一点儿争执,意味着什么你心里明白!”司徒老爷很严肃的警告着。

“爷爷,你是要见季苏菲?还是要给她下马威?”司徒凌挑眉,不爽了。

“我就是想看看这个女娃儿到底有多大的能耐!”

“爷爷,如果你敢给她为难,我一定不会袖手旁观!”司徒凌还是大声说道。

“我怎么养了你这么个白眼狼!”司徒老爷子怪嗔道,“你这么喜欢人家,人家喜欢你吗?你如果能搞定她,我自然不会刁难!”

“我肯定能搞定她!”司徒凌站起身,雄赳赳气昂昂的宣誓,司徒老爷子无奈的笑了笑。

夜幕的星空下,季苏菲徒步走在地铁站的通道里,看着来来往往的忙碌的人们,她的目光最后落在一个街头艺人身上,那个人低着头、穿着一件黑色的宽大t恤,头发披肩散落着,低着头弹着吉他唱着歌曲,雄雌难辨,他的歌声不是天籁却有一种独有的特色。

季苏菲的思绪忍不住的回到了前世,那一年她26岁了,已经加入组织八年了,也完成了不计其数的任务,那一次,他们的任务目标在燕京城,那是她平生第一次踏入燕京城,却是要杀一个中东斯可坦国来炎黄国洽谈的军机大臣。

那一次他们得手了,事实上组织也不容许他们失败,只是执行任务的时候,一个同伴受伤了,当是她拖着因为中枪浑身是血的同伴一路逃亡来到了这个地铁站,同伴终于支撑不住的倒下了。

同伴临死前坐在地上对她说:“你还是太心慈手软了,如果带着我,我们两个都走不了,你忘了组织的规矩吗?”

当时她静静的看着同伴,最后哭了出来,看着他们身后那一路的血印子,知道很快对方就会追过来。

同伴看着她,很认真的说道:“对着这里,对着我的脑袋给一枪,我累了,这样的生活我早就累了,能死在这里也挺好的,我好歹也算是落叶归根了!”那时候她才知道,原来这个同伴和她一样是炎黄国的人。

那一次,她亲手杀了和自己并肩作战的同伴,然后自己逃跑了,对于她的成功完成任务,组织给了奖励,对于同伴的牺牲,组织没有只字片语,那时候她彻底明白,原来他们只是工具,因为他们是死人,活得都不如一条狗。

也是从那以后,她的不仅是执行任务的杀人,这双手也杀了不少组织的同伴,只要组织一旦发现谁意图背叛组织,就会立刻处决,那时候的她也杀红了眼,几乎失去了人性,她的果敢和骁勇,终于一步一步的在组织走上了高位。

最终呢?也逃不过一个被杀的结局!

季苏菲取出一张百元钞票丢到街头歌手面前的盒子里,那个街头歌手在看到这张一百元钞票的时候,也停止了唱歌,抬头看着季苏菲,“这位小姐,谢谢你的慷慨,你可以随意点一首歌曲!”

季苏菲想了想,“卡农!”

街头歌手明显一愣,倒不是没有听过这首曲子,而是卡农是有名的小提琴曲,用吉他弹还是第一次,眼前这个女孩分明就是想听曲调,并不需要自己唱歌。

街头歌手想了想,觉得无论如何也要弹奏出不一样的卡农,至少要对得起那一百元。

当一首柔和婉转的卡农曲调在吉他手的跳跃下变成了另一种摇滚节奏,整个地铁通道的气氛也变得活跃起来,不少人都被这劲爆的音乐给吸引了,街头歌手的门前不似之前那么清冷了,反而是门庭若市。

待一曲完毕后,他再去寻找那个少女的身影时,发现她不知何时消失在人群中,倒是之前那些听音乐的路人都往盒子里丢了钱,还有人让着再来一首。

街头歌手摘下帽子,擦了擦自己额头上的汗,这时大家才发现这个吉他手还是一个女孩,一个年轻的女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来赚点钱。

季苏菲是去接一个电话,从她第一眼看到那个街头歌手的时候,就知道那是个女生,只是打扮过于中性罢了。

“季苏菲,是小爷我!”司徒凌张狂的声音传来,“明晚我家老爷子摆宴会,你可是答应要做我女伴的!”

“明晚么?”季苏菲挑眉。

司徒凌却是得瑟道:“是啊,宋家也会去,应该说我们司徒家设宴,燕京城的上流社会谁不给面子,四大家族是必须都到场的!”

☆、chapter 赶出家门

司徒家在这时候办宴会,而且时间上这么仓促,很难让人不怀疑司徒家的别有用心,可是即便是心有疑惑,上流圈子里的人还是趋之若鹜的去参加,哪怕争得头破血流也要得到一个名额,毕竟司徒家办宴会这种机会并不多,这是一个拉拢关系的大好机会。

季苏菲拿着手机站在地铁站进出口处,只觉得天气越发的闷热起来,夏天这是要来临了,青市的春天很短暂,她并没有来得及感觉到春天的脚步,夏天就来了,而这个夏天还是在燕京城迎来的。

“喂……你好……我可算找到你了……”刚才在地铁通道里弹吉他卖唱的那个女生跑出来,她摘下帽子,背着吉他,对着季苏菲笑着,“你好,我叫余彩恩!”

季苏菲只是清冷的看着这个突然跑过来和自己打招呼的女生,女生被季苏菲这眼神盯得有些发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你别怕,我不是坏人,这是我的学生证,你看……”

余彩恩连忙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证件递给季苏菲,“这个是我,余彩恩,我是燕京歌剧学院的大二学生,21岁!”

余彩恩一边说着一边整理了一下自己有些蓬乱的头发,“刚才谢谢你的一百元,你看起来应该才上中学吧?”

季苏菲依旧不说话,余彩恩却是自顾自的说着:“主要我是谢谢你刚才让我弹奏那首卡农,说实话,要求用吉他弹奏卡农的人你是第一个,也是因为你刚才我真正的突破了自己,刚才那首曲子连我自己都被感动了……”

余彩恩显得很激动,叽哩哇啦的说了一大堆,最后很热情的对季苏菲说道:“走吧,我请你吃kfc!”

季苏菲只是淡漠的看着余彩恩,许久才说:“我不吃!”

余彩恩却亲昵的拉住季苏菲的手臂,“走吧,小妹妹,我请客,别怕!就用你给我的那一百块!”余彩恩笑眯眯的晃着手里的一百元纸钞,硬是拽着季苏菲去了kfc。

两个人坐在kfc里,余彩恩已经买好了东西放在桌子上,“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你别误会,我就想和你交个朋友,因为是你真正的欣赏了我的音乐,其实我家庭也不是很困难,反正生活、支付学费啊,是没有问题的,只是我自己想要出去锻炼一下自己,顺便赚一点零花钱,毕竟以后工作了会面临各种问题。”

余彩恩一边喝着可乐一边说着:“在我们学校,很多人都去酒吧之类的地方驻唱,我知道他们收入丰厚,不过我始终觉得那里太乱了,而且那些人也不是真心想看我们的表演!”

季苏菲听着余彩恩说一大堆的话,终于拿出了水晶球在手心里把玩着,余彩恩在看到季苏菲手心里的水晶球的时候,发出惊叹声:“哇,好漂亮的水晶球,还是你们年轻好,可以继续追求这些童话里的世界,我小时候也梦想有这样的一个水晶球,可以借给我看看吗?”

“好!”季苏菲便是将水晶球交到余彩恩的手心里,余彩恩露出一脸愉悦的笑容,只是那笑容在季苏菲的眼里很是虚假。

自动开启恶魔之眼,透过水晶球看透人心,季苏菲觉得,有这样一个可以看透人心的水晶球或许是所有人梦寐以求的宝贝,可是有时候,人心被看得太透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变得越发冷漠了。

地球有生物以来,人类之间就是在玩一个猜心的游戏,那也许成为了生活中的一个乐趣,有些人会说,烦透了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生活,想要回归自然,可他忘了,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一定有贪婪和私欲,若是没有了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也同样没有了相亲相爱、彼此信任这两样东西,因为人类已经失去了感情的对比性了,生活也失去了该有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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