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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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教的其余教众分别潜入了附近各个州县,现在南昌城中只剩他们二人,外加一个教名‘黄仙’的中年女子,大清早听见男人的声音,严璋只当是进了贼,提着鸡毛掸子就冲了过来——

双方头一次见面,彼此都在心里震了一声:好夺目的皮相。哪怕拎着个鸡毛掸子,严君也不见任何狼狈邋遢之感,仿若九天仙君下凡尘。他穿一件蟹壳青色的直裰,束着一头乌油油、似锦如缎的好头发,为了拉拢本地读书人,这几天还破天荒戴了冠。

严璋看白休怨就更是百感交集了,虽然没有切实的凭证,他猜测眼前这个人就是李持盈腹中骨肉之生父,臭丫头从小喝金咽玉,果然眼高于顶,见到他的瞬间脑子里依次闪过八个大字:颜如舜华,雌雄莫辨。一直以来严璋都对自己的长相颇有自信,五官比他端正的不如他气质出尘,风姿出众可以与他比肩的多半长得不如他,冷不丁见到一个全方位压过自己的,脸色不禁有些难看。

两个男人一坐一站,都没有主动开口的意思,李九只得站起来互相介绍:“这是我表哥严璋,这是……宝宝的爹爹,白休怨。”

话没说完,两边都伸出手试图扶她坐下,一瞬间气氛尴尬到了极点。严君将鸡毛掸子随手搁下,微微一笑道:“原来是白君,久仰白君大名。”

白休怨看了她一眼,纯属给面子般也牵了一下嘴角:“这几日多谢表兄照拂。”

‘表兄’二字好悬没把严璋的槽牙酸倒,两个人差不多年纪,谁是兄谁是弟还不好说呢,再说严氏官宦人家,什么时候跑出来一个泥腿子亲戚?李持盈敏锐地感觉到他们俩不太对付,抢先一步开口送客:“我这里正少一个鸡毛掸子,多谢严君送来。这几日天气不好,没的吹了风,风寒一场就是我的罪过了,快回去吧。”

严璋走出两步,回头看着她:“……白君就住这里?”

这回不等她说话,白休怨淡淡插了一句:“孕期种种不便,住在这里也方便照顾。”

人前脚离开,后脚白某人挟着李泽扎马步去了(……)。从前他或许会和她拉一拉脸,算是变相的吃醋,如今她双着身子,他不想也舍不得她再为这点鸡毛蒜皮担忧为难。

漂亮是漂亮,比他还差着些,她喜欢容貌出色的人,他一直做她身边最出色的那个不就完了?拾掇自己有什么难的?不过略费些功夫。

毕竟人小,站了没一会儿李泽就腿软了,他喜欢耍剑,对扎马步可没什么热情,偏生爹爹妈妈都压着他,只好不情不愿的跟着爹爹站桩练功。白休怨没有刻意在他面前展示过武力,岁数摆在这里,也不可能刻意对个小娃娃要求什么,他不肯松口放他休息是因为乱世凶年,强健的体魄是人能给自己上的最后一道保险。

“哪怕练不成当世高手,锻炼锻炼身体总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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