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节(2 / 2)
幼仪见虽然布料不好,颜色也都洗的发了白,可好在并不脏也没有什么讨厌的味道。
士兵又打了水进来,请幼仪稍微洗漱一下,还捧着手巾站在旁边候着。她还真没让士兵这般侍候过,浑身有些不自在。
洗干净头脸,她还想洗洗脚,可郝连玦就坐在桌子后面,旁边还立了个士兵。
她正在别扭,却见外面进来个人,两个人视线相接俱是一闪,原来也是熟人。郝连玦身边有个常随,是打小就在他身边的侍候的老人,当年去漠北也一直带在身边,如今又带到这里来。当时在惠州,幼仪就见过他,颇有些印象。因为他的脸上有一大道子疤痕,冷不丁见了让人心生寒意。
“金姑娘安。”他的性子像极了主子,不多言,表情单一。
方才他出去办事并不知道幼仪的存在,眼下见了也没有一丝的惊讶和好奇。简单的问候了一句便没了下文,垂立着听郝连玦的命令。
“事情办得怎么样?”郝连玦问着。
他闻听瞥了旁边的幼仪一眼,见到主子并不忌讳,便回道:“主子安插在其他各路人马旁边的钉子都在,我与他们联系上了,到时候会有密报送过来。”
“好!”郝连玦听见这话似乎十分高兴,“接下来你有个非常重要的任务——保护金姑娘的安全!”
郝连玦身边的长随名叫郝福,听说还是郝连玦做世子的时候从街上捡回来的小要饭花子。当时他被一群小混混围殴,脸上的伤便是那时候留下来的。倘若不是世子出手相救,恐怕他早就横尸街头了。
小花子从记事起便在街上要饭,关于自己的身世、姓名一概不知。郝连玦就让他姓郝,单字一个福,还让他留在自己身边贴身侍候。郝福的吃穿用度皆高于府中其他奴才,还跟在郝连玦身边从文习武。
别瞧他其貌不扬,整日里闷不吭声,内里却比寻常家的少爷还要厉害。郝连玦把他带到漠北,越发激发出了他的潜能。不少重要的事情,都是他去完成的。
郝连玦觉得他是个人才,作为随从待在自己身边未免有些屈才,便提出去了他的奴籍,让他从军做一番事业。
可是郝福死活不同意,说这辈子就要追随在公子身旁,来生当牛做马接着报答公子的大恩大德。
郝连玦见他执意如此,只好由着他去了,可心底并不曾把他当成随从使唤。
郝福也明白他的心,越发的尽心尽力,只要是他的吩咐从来都是遵从,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惜!
眼下郝福听见郝连玦说要给自己一个重要的任务,不禁全身绷紧。他知道目前的情况,随时都会打起来,生命随时都会有危险。他尽全力去完成公子的命令,才能为公子争取多一丁点胜利的希望!
可听见这个任务竟然是全力保护幼仪的安全,他不由得怔了一下,随即答应下。
他跟在公子身边十多年,可从未见过公子跟哪位姑娘亲近。接连娶了两位夫人,都没等过日子便死了,公子压根就没在乎过。此番来猎场,王妃更是特意把他换过去,旁敲侧击打听公子在漠北的事情。听王妃话里话外的意思,恐怕是害怕公子喜好男风。
虽然公子对姑娘家不感兴趣,偶尔那些大老爷们闲聊说到这些,他都不会搭话,可也没瞧见公子有特殊的癖好啊。能近公子身的只有他一个人,就他这长相和闷葫芦头似的性子,偏好男风也没谁能喜欢这款!
眼下公子对幼仪这般看重,让他越发肯定公子很正常。只是这位金姑娘的年纪看起来不太大,看来王妃还是不知道公子的喜欢,公子喜欢嫩的!
幼仪见到他形影不离,觉得有些别扭,说道:“郝大哥,你不用这么紧张,在郝先锋的帐篷里能出什么事情?你只管去忙,我有什么需要会言语。这里有诸多不便,我定然不会客气。”
她的嗓音软糯,稍微客气些就不经意带出撒娇的味道,一声“郝大哥”叫的郝福浑身不自在。他跟自个主子一样,基本上不跟姑娘打交道,也不会跟姑娘家打交道。
他满脸通红,咿咿呀呀说不出个什么来。
“你先下去,外面候着吧。”郝连玦的话如同特赦令,让他顿觉浑身轻松赶忙大步退了下去。
“郝福是个粗人,他受不了太客气。”郝连玦咳嗽了一声说着,“以后你就随便称呼,免得他不自在。”
随便称呼怎么称呼?人家比自己年长,又在保护自己的安全,总不能称呼名字吧?再说,郝福虽然是郝连珏的随从,却不是自己的奴才,她怎么能像使唤下人一般的对待?
幼仪正要说话,就见郝福又进来,还跟进来几个抬着东西的士兵。
“兄弟们知道金姑娘要住下来,就做了个简易的屏风,金姑娘也好方便些。就是东西有限,只能将就着使了。”说完扯开嘴巴笑了一下。
难怪他不怎么笑,他一笑扯得脸上的疤痕狰狞着,比平常多了几分凶狠的味道。
两个士兵赶忙把手中的物件放下,在地中央展开。那是用木头做成三角形的底座,上面竖着三根木头,中间绑住了两张兽皮。虽然粗糙、过于简单,却还是起到了屏风的作用。
有了这个东西,幼仪的空间就稍微独立些,做什么也方便多了。
“谢谢你们。”幼仪高兴的笑着,眉眼弯弯,长睫毛忽闪忽闪。
他们这些当兵的几年都看不见一个姑娘,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一个个都裂开嘴,笑的跟花一样。
“郝大哥,你替我去跟他们道谢吧。”
“谢什么……”
郝连玦轻轻咳了一声,帐篷里立即鸦雀无声,几个人立正站好连大气都不敢喘。
“你们把这里当成集市了?谁准许你们擅自行动?凡是参与的人都绕着树林负重跑十圈,今晚上不许吃饭!”
“遵命!”谁都不敢有疑议,麻利的出去执行,半点不敢偷懒。
郝连玦带兵就是严格,想当初他初到漠北,靠的就是一股子打不倒的精神才折服了众人。一个个糙兵蛋子不是那么轻易就服管的!
他不仅对手下的士兵严格,对自己可以说是刻薄!每次训练,他都会以身示范,而且冲在最前面。士兵负重五十斤,他就加到一百斤,士兵跑十圈,他就跑二十圈。看见自己的上级如此拼命,还谁敢不听话?
他赏罚分明,把服从当成士兵的第一天职。长时间下来,他带领的人马整齐化一,指哪打哪。
幼仪哪里接触过当兵的人?更不懂什么服从是士兵的天职之类的道理。她用世俗的人情世故来评断这个事情,觉得郝连玦未免太不近人情。固然士兵们的做法违法了军纪,大不了骂两句小惩一下罢了,干嘛非要又负重跑又不让吃晚饭。
可还不等她讲情,就听见郝连玦又说道:“要不是看在你不是当兵之人,一顿重罚是少不了的。想必金姑娘明白入乡随俗的规矩,既然到了我的地盘,自然是我说了算。金姑娘不要干涉任何事情,想要不连累旁人,最好的做法就是什么都不要做!”
幼仪闻言把一肚子话咽下去,可心里却非常的自责。她出了帐篷,正好瞧见一队人从前面跑过。他们每个人腿上都绑着两块大石头,跑的整齐。
那大石头的个头可不小,少说也有二三十斤。坠在寻常人腿上,恐怕连行走都会很吃力,更别提跑了。
幼仪看得直咋舌,打头的郝福说道:“姑娘不必自责,不过是跑几圈少吃一顿饭,对我们这些人来说不算事。”说完一溜烟跑没影了。
这一圈可不小,得有一刻钟才见他们转回来。十圈下来,几个人累的瘫坐在地上。幼仪过去给他们倒水,郝福喝了一口觉得有些不对劲,细细品品竟是甜滋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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