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嘘,我有一个淘宝_58(1 / 2)
原来这领头的叫秦方,因着会点功夫,头脑又聪明,现在是京城一家赌坊的打手头头。
“是不是看上这小丫头了?”
“滚,别没个正行,人家好歹是个小姐呢!可惜摊上这么个败家的妈,是不是啊?”秦方后边这话儿纯粹是对着赵姨娘说的。
一个劲儿抹眼泪的赵姨娘内心是止不住的愧疚,都怪自己……
赵姨娘决定改过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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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春在机缘巧合下在一条人流量颇多的街上盘了个铺子,自尊心特别强的探春在知道当年缘故后再也不愿意陪着赵姨娘去荣国府,她有多感激大伯和大伯母的慷慨,就有多痛恨赵姨娘的贪财与败家。
她设想过若自己有这么一个糟心亲戚,恐怕早就吩咐看门的不准放这些人进来了。
腹有诗书气自华,十六岁的探春已然独当一面,一个人撑起了一家店铺,卖的是胭脂水粉,她人机灵漂亮,说话又好听,上的货又常常是新款的,差不多的价钱,这附近的大妈小姐谁不愿意来她这儿买啊。
敏探春敏探春,不过短短几月,这铺子月盈利也能有一百多两,贾环也被她继续送到私塾读书。
在探春不知道的地方,邢氏这位大伯母始终在暗地里帮着她和贾环,铺子如此,私塾亦如此。
如此机敏的探春又怎会猜不到呢,逢年过节时她也不进去,就把礼物送到王善保家的那儿,让她代为转达,死倔死倔的探春让邢氏一边心疼一边感慨这是个好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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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方觉得自己这阵子特别不对劲,怎么老往和赌坊背道而驰的地方跑,还是女人家才爱去的胭脂水粉铺。
好吧,秦方承认自己可能喜欢上了那个名为探春的贾家姑娘,不仅人好看,名儿也好听,比自己这瞎诌的要好听多了。
自从去要房契相识后,秦方时不时就晃到探春店铺附近,走一走,转一转,别说,还真让这男人逮着一次机会。
大约是两个月前罢,探春的胭脂水粉卖的特别好,让对面的黄老板起了贼心,竟雇了三四个小混混来骚扰探春。
当时天色已昏,路上行人着实不多,探春一个弱女子哪能打得过四个混混,就在她起了自尽的心思时,秦方赶过来了,咳,每晚日常跟踪,三拳两脚解决了四个毛头小痞子,探春平复了心神,请秦方去吃了碗馄饨,她就在一旁看着,也不知在想些什么,秦方的大脸布满了火烧云。
自此,每晚陪着贾探春回家成为秦方最重视的业务。
秦方的穿着也在不断改变,一开始的麻布粗衫被棉质衣服代替,针脚走得很齐,一看就是下了功夫做的,衣服上时不时还有些刺绣,让秦方手下的那群人哄笑了好一阵子。
剃了胡子的秦方显得更年轻,其实他满打满算不过二十五,但在这个十六七就要娶妻生子的时代他确确实实是个大龄剩男。
“方哥、方哥,不好了,探春姑娘的舅舅要把她给卖了做小妾!”
手底下小弟多,自然得到消息就特别快,秦方跑得飞快,心里像有一团火在烧。他在想当初怎么就没把那两个渣滓剁了,至少也特么敲断条腿,要不然绝不会出现如今这情况。
店铺里,探春一脸冷静,她已经对这个娘失望了,躲在后边的赵姨娘根本就不敢看女儿,畏畏缩缩得同以往一致。
赵家俩舅舅可不是好说话的,满嘴喷粪,他们村老地主说了,只要把这个外甥女儿弄回去,五百两银子就到手了,又够他哥俩赌好一阵子了。
已经准备用强的哥俩怕有人干扰,还特地请了十来个打手,看来是万事俱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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