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鹿帽1(2 / 2)
哪怕是对方挺着超过六英尺(约183cm)的高大身板,堵在了林蒙送福尔摩斯回他宿舍的路上时,林蒙都还十分镇定。
这个板球手出身的大个子,叫杰夫·格兰特,长相还算英俊,听说他还有一门显贵的远亲。瘦小的林蒙站在他跟前,简直就像是个吉娃娃对上了大狼狗,弱小、无助又可怜。而相对瘦高的福尔摩斯,他吃植物碱的副作用还没消下去,战斗力顶多就是两只鹅,不过他也一点都不担心。
林蒙好声好气道:“格兰杰,你有事吗?”
杰夫·格兰特:“……我叫杰夫·格兰特,你这个娘娘腔!”
林蒙一扬眉:“告诉我你早餐是不是吃了罗勒酱?”
杰夫·格兰特狐疑地看了眼福尔摩斯,又回过来瞪了外系来霸占教授喜欢的林蒙,粗声粗气道:“怎样?”
林蒙一摊手:“没什么,我只是想说布鲁克先生也挺喜欢的。”杰夫·格兰特今天打领带的方式,和之前林蒙看到同为化学系的安东·布鲁克的一模一样。当然了,他们俩不是一对,但情人是同一个,而且这个情人还是某个教职工的老婆。
杰夫·格兰特:“??”
福尔摩斯:“哈!”
林蒙假假道:“福尔摩斯,别,别笑出声。”
杰夫·格兰特好像反应了过来,他涨红了脸,又攥紧了拳头,旋即带着被绿了的愤怒,像头公牛般跑开了。
福尔摩斯朝林蒙一挑眉:“他这会儿去,可要撞个正着了。”
林蒙微微一笑:“我知道。”布鲁克可是还没下课,就已经在迫不及待地去会情人了,想来是因为杰夫·格兰特这段时间,都在争取跟着菲尔德教授做一个项目,让他的情人再度想起了可怜的安东·布鲁克。
两人对视一眼,假装什么都没做的相伴往宿舍走去。福尔摩斯的宿舍是两人间的,不过他另一个舍友再也受不了他,已经申请搬去其他宿舍了。倒不是说福尔摩斯有多少怪癖,他顶多就是爱抽烟,拉小提琴,将各种仪器摆在餐桌上,乱糟糟的资料和书籍堆得到处都是,再加上生活作息不规律等等而已。好吧,他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还真的挺邋遢的,不过他自己完全不觉得,反而他能从别人看来乱糟糟的资料中,很快就准确无误地找出自己需要的。
林蒙在门外望而却步,她沉吟片刻,从口袋中掏出她的手札和铅笔,在新的一页备忘录上写道:“于1873年11月3日来到歇洛克·福尔摩斯宿舍,我仿佛来到了废弃矿坑入口,大门黑黢黢得正等着将我吞没。我想,我急切地需要一副疫医面具。”
福尔摩斯:“……你什么时候辅修了文学?”
林蒙扬了扬她的手札:“是不是很贴切?”
福尔摩斯对这样的说法,不屑一顾。他很果断地进了自己的宿舍,完全不觉得宿舍的环境有多糟糕,相反他觉得很舒适,还转过身来,对林蒙彬彬有礼道:“请进吧,恐怕我要招待不周了。”怎么看怎么都假,还带着挑衅。
林蒙大无畏地走了进去,只是等她细细感受了这间宿舍的“氛围”后,她觉得是还可以忍受,但她干嘛要虐待自己的鼻子。但她还真有了点关于防护面具的灵感,于是就就着当下的环境,用铅笔在手札上写写画画。
福尔摩斯看了她一眼,没觉得她失礼,自己也去继续昨天没做完的实验去了。等到两个人都停下来时,门房之前送来的午餐都凉掉了,林蒙是有点饿了,但她坐在柳条椅中不想动弹,而且她和福尔摩斯两人都抽起了烟——林蒙以前没烟瘾的,现在则不同了,她之前有段时间压力蛮大的,就开始抽烟喝酒,眼下倒是稍微收敛了点。
林蒙这次抽的是鼻烟,她还有个玳瑁雕鹤鼻烟壶,放在手上十分莹润,当然也不便宜。林蒙还给福尔摩斯介绍了下玳瑁,以及作为饰品的话,是取自玳瑁背部的鳞甲,系有机物。成年玳瑁的甲壳是鲜艳的黄褐色。玳瑁鏻片花纹晶莹剔透,高贵典雅,是万年不朽,是装饰收藏之极品。玳瑁有剧毒不能食用,但作为名贵中药,有清热、解毒镇惊、降压之奇效。
福尔摩斯一向知道这个朋友,知识面极广,不仅医学、数学和化学,就连物理学和机械工程学等学科也有所涉猎,还有诸多杂学。这在福尔摩斯看来,有的很有用,但有的就没什么用处了,纯粹是占用脑子空间。就像是现在,福尔摩斯抽了一口烟,和林蒙说道:“亲爱的伍德,你不用费口水和我说这个。即使今天我听进去了,明天我就会尽力把它忘掉了。因为它对我来说,是无用的知识。”
林蒙不置可否:“你怎么确信你以后用不到它?”
“那是以后的事,但我现在确实用不上,我不会让它去占用我这儿小阁楼里的空间——我认为人的脑子就像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性地将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股脑地装进去,这么一来,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和其他东西掺杂在一起,所以取用的时候就感到困难。”
福尔摩斯好像有点怒其不争的语气,对林蒙继续说道:“所以一个聪明的人,就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东西装进小阁楼似的头脑中去,这么以来才能有条有理,提高效率,而不至于等到增加新知识时,把以前所熟悉的东西忘掉,也不会让无用的把有用的挤出去。”
林蒙垂下眼帘:“如果我不想忘掉,却又不想记起呢?我能不能把这些记忆放到同一件家具内,再加把锁呢?”
“那个人——”福尔摩斯刚开了个头就住了嘴,他显然观察出对他的朋友来讲,有个难以忘怀的人,所以他才偶尔流露出深切的悲伤来。他从不提起他的家人,显然和他们关系不睦,所以是亲人的可能性不高,所以更可能是恋人,而依照他这个朋友的强势和聪敏来讲,不可能是和恋人被迫分开,反而恋人去世更有可能。
福尔摩斯迟疑了下,伸出他的胳膊过去拍了拍林蒙的肩膀,表现了他难得的同情:“或许你可以试一试。”
林蒙把鼻烟瓶收起来,向福尔摩斯要了一支烟,两人就在宿舍内吞云吐雾起来。
林蒙过了会儿才道:“你得教教我,你是怎么搭建你的小阁楼的。”
福尔摩斯把腿盘到椅子上,怎么舒服怎么来:“如果是别人,我才懒得提起,不过我相信你肯定没问题的。”
林蒙更不客气:“哈哈,我的脑子怎么会是个小阁楼呢,它应该是个大院子。我会为它设计排水系统,到时候无用的记忆就会被冲走,还有它还会有个总索引,只要键入关键词,就会搜索出相关记忆来。”
福尔摩斯懒洋洋地说:“等你真做到了,再来我面前得意吧。”
林蒙揶揄道:“是不是觉得自己的小阁楼寒酸了?”
福尔摩斯不屑一顾:“我没有虚荣心。”
林蒙吸了一口烟,将烟圈吐出来后道:“那你很多时候可缺少上进的原动力。”
福尔摩斯沉默了好一会儿,都没有开口说什么。
林蒙偏过头去:“你——”
福尔摩斯难得有点迷茫:“我还没有思考过我以后的职业问题,我的朋友。毫无疑问,我是热爱化学研究的。让我一个人静静地做化学研究,过着安静的生活,我不会觉得枯燥无味,但我也必须考虑钱这一现实问题。”
林蒙本来想说“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可以在化工领域有所建树,若是有几项发明,那你就可以在家中收取专利费”,但她总觉得不该是这样的走向,福尔摩斯应该做别的,在别的领域发光发热,以至于到了别人专门为他立传的程度。
林蒙还觉得那个答案就在她喉咙里,但她就是少最后一根线,将它给串联起来。等等,林蒙忽然意识到了什么,歇洛克·福尔摩斯,一个拥有着超凡观察力,敏锐判断力和高超推理能力的男人,虽然现在还是个男生,他最适合的职业,难道不是去做一个侦探吗?
在破案时会站出来喊“真相只有一个”的名侦探。
林蒙想着就目光灼灼地看向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
林蒙一本正经道:“我有一个请求,我亲爱的朋友,你能喊一句‘真相只有一个’吗?”
福尔摩斯冷酷又无情道:“尼古丁让你头脑不清醒了吗,伍德。”
林蒙一点尴尬之情都没有,她把香烟熄灭,捂着肚子呻-吟起来:“我好饿啊。”噫,不是这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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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来了,希望大家不要嫌弃女扮男装这个老梗,蒙妹可不止这一个马甲。
·蒙妹和原著福是朋友的可能性更大,以后说不定还会是敌人哈哈。另外,本人最喜欢的是杰里米·布雷特饰演的福尔摩斯,简直是活了一样。他本人年轻时好帅啊,盛世美颜,大家可以去搜一搜,他年轻时候非常像赫本!
·最后,本章留言的都有红包派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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