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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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小姐,您什么时候要?”

“越快越好。”

“……”

“不看见它我都睡不着觉。”

“那我给您送过来?”

“不好意思麻烦您,我自己去取吧。”

“……明白了。”

就这么挂了电话,也没说什么。

过了几分钟,郑书意收到了一条短信,内容是一串地址。

她盯着那些字看了半晌——博港云湾,确实是她所知道的那个博港云湾。

以她对这个地方房价的了解,绝对不可能是助理陈盛的住宅。

那么——

郑书意一个翻身跳起来,冲进了卧室。

她打开衣柜,迅速换下今天穿了一整天的衣服,然后走到梳妆柜前,在一排口红里抓出那只被男性夸过最多的颜色。

只是当她对着镜子要上嘴时,心思一动,放下了口红。

最后她不仅没有补口红,反而擦掉了原来的。

夜凉如水,郑书意坐着车,穿过霓虹笼罩下的车水马龙,在半个小时后停在了博港云湾大门。

穿着制服的门卫分别立在两边的站台上,像两棵小白杨,除了眼珠子哪里都不动。

郑书走到门卫室窗口,年轻的保安跟她交涉两句,随后登记身份证便放行了。

十分钟后,郑书意已经站在时宴家门前,在抬手按门铃之前,先按了按自己的胸口。

从出门到现在,一路通畅,连堵车都没有遇上,这让她产生了过于顺利的不真实感。

根据墨菲定律,一般这种时候一定会发生点什么坎坷。

但既然来都来了。

郑书意理了理头发,按下门铃。

片刻,门缓缓打开,郑书意垂着眼睛,先笑了,才抬头。

然而门后空无一人。

哦,自动门。

她收了笑,迈步走进去。

绕过门廊,离客厅还有一段距离,更近的反而是侧边的露天阳台。

郑书意的视线原本直直打入客厅找人,但往里走两步后,她感觉到一股莫名的存在感的吸引,随即就调转目光,往左边看去。

客厅没有开顶灯,浓墨般的夜空作幕,落地灯的光晕照亮一隅,柔和而静谧。

时宴就坐在灯下,倚着靠椅,双腿舒展伸直,偏垂着头翻看手里的一本杂志。

他的眼镜被镀上一层细碎的金光,架在鼻梁上,与肤色形成鲜明对比。

郑书意一时没有出声打破这油画般一幕。

直到风动,时宴视线离开杂志,抬眼看过来,郑书意的长发正好被风吹起。

两人的目光遥遥交错。

她从大门走进来时,夜里寒气重,鼻尖被冻得红红的。

两人视线对上,郑书意上前一步,撩着头发,开口道:“时总,我来拿东西。”

时宴抬下巴,示意她自己去桌子那边拿。

郑书意立刻转身走过去。

她眼眸转动,心里许多想法翻涌,而时宴的视线从她背影上淡淡扫过,终是合上了杂志。

那枚塑料珍珠耳环就摆在一张置物桌上,在夜色里依然淡淡地发光。

郑书意伸手时,余光看见桌后的柜子上有一堆她很眼熟的东西。

她多看了两眼,似乎有些不相信。

时宴家里竟然有几张宋乐岚的音乐专辑?

虽然宋乐岚确实很红很红,是话语乐坛殿堂级的流行女歌手,但她今年也四十几岁了,看起来完全不像时宴的音乐品味。

郑书意忍不住想回头看一眼时宴,却猝不及防对上他的目光。

“……”

片刻莫名其妙的沉默后,郑书意没有躲避她的目光,并且无比自然地挑起话题,“时总,你喜欢宋乐岚呀?”

不管他的品味为什么和他本人的气质格格不入,反正找到切入点使劲聊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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