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所谓换心(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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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院中将月白白拿绣了一半的“大灰狼与小白兔”拿来哄月白白,“这个绣的真好看,你应该继续绣下去。”他只想找个消遣的方法让她将注意力转移。

而她也乖乖做了,她知道他比她更伤心更难过,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三天,程独等着漫长,索性在第四天传来消息,换心很成功,若是在十二个时辰内能够醒来,他便能继续活下去。当月白白闻得此消息之后,喜极而泣,“程独,我要去拜月。”

“好。”

那天晚上,月白白让叶临根据这个国际的习俗,替她安排了一场甚为严肃的拜月仪式,叶临选好风水地,摆好香案,点烛焚香。月白白一身素色长裙,跪在香案前的个软垫子上,上香祭酒后,然后虔诚地祭拜。她默念着,谢谢你,让风四活了回来。谢谢你,让程独留下一个这个好的朋友。

又过了一日,程独带月白白去探望风四,去的时候风四刚睁眼。

月白白见他醒来又惊又喜,“风四,你真的醒了。”

风四见了月白白,有一瞬间的怔忡,接着慢慢浮起一个淡淡的微笑,唇因为长时间没有补水而干裂,“大嫂,谢谢你来看我,能帮我倒杯水么?”

月白白哦了一声,倒了杯水,就要扶起他的时候,程独大步走了过来,接过月白白手中的水,“我来。”风四的眼睛又转到了程独的脸上,眼中浮现古怪的神色。月白白就站在床边,风四喝水的时候,眼睛直直地望着她,月白白看他似乎康复了一些,咧着嘴笑。

当风四的眼神再次触及程独的时候,将眼睛闭了起来,轻咳起来,“大哥,我想休息了,让毒六来照顾我。”

“嗯。”程独沉了脸,带着月白白离开,风四的双眼在他们转身的一刻又睁来开来,眼中皆是冰冷的寒气。

风流少年风四,不过是一个简单的名字。他从小便是一名孤儿,幼年才刚懂事便被程独带在身边,刚开始的时候,他并不觉得程独有多么了不起。程独比他年长一些,总是冷着一张脸不说话。后来才知道他不说话是因为他根本不会说话,平常言简意赅,只会简单地讲吃饭,睡觉,杀人,而且都是用命令的口气。

程独的身边还有另外几名相似的少年,名字很简单,不过是些简易的数字,而姓的话就代表了他们以后从事的“行业”,他们也是寡言之人。年幼的风四还是比较具有盲目性与崇拜性的,因为他发现程独是最厉害的一个,所以就在他的身边打转,念叨着一大堆的废话。

他取名为风,是因为程独的评价,没有定性。

事实上证明,风四的确没有多少定性,成年之后更是风流成性,流传于花丛之间。全国各地开着各式各样的风氏妓院,风氏客栈。

关于他的风流也是有起源的,当年十三岁的时候情窦初开,在大街上碰上一名他喜欢的少女,便上去求爱了。十四岁时候的风四不会打扮,穿着的不过是很普通的粗布衣,那个时候邪教教主还不是程独,程独让他低调点,不许他乱出风头。更甚者风四的脸部还没有长成,身体很矮,又因为好吃双颊很胖,那双桃花眼也因为肥胖像是猪皮眼,五官也分辨不出来。

那少女年约十六,正是芳华年龄,见到自己被一胖小子求爱,当场嚎啕大哭起来,说自己倒了八辈子的霉。大街上一番人讲这件事情看在眼里,对风四不由冷嘲热讽起来,风四气结,却不敢公然闹事,便闷闷不乐地回去了。那天晚上他跑了回去,拿了一镜子照了照自己,又看了看程独,然后喃喃自语,“大哥,为何我与你相差这么大。”

“你早餐吃得是我的十倍,中餐吃得是我的十倍,晚餐吃得也是我的十倍,你一天五顿,我一天三顿。”程独正在埋头制定下一步的计划,头也不抬淡淡道。

“大哥,你那胃是因为跟着蛇变小了么?”风四懊恼地眯起了眼睛,一时忘记了这是程独的禁忌,突然反应过来,却不敢去看程独生气的脸,朝他点头哈腰,道歉了几下跑走了。自从那日起,风四练武的时候不再偷懒,吃饭的时候吃成程独的两倍就放下了筷子,偶尔饿得受不了了才会拿一块糖放口中嚼嚼。刑七年龄最小,而且身体长得很瘦小,因此手头上有很多大家给他的零食,他总是喜欢在风四节食的时候在他的旁边啃,风四对他教训了几次,刑七总是不听,终于有一次风四发飙了,跑到他房间去抢走了他所有的零食,不顾刑七到他房中哭喊将他踢了出去,“让你炫耀。”

风四面对着这一大堆的零食,想了大半天,对自己念叨了几句,“风四,你想要女人,还是要零食?”

想通之后,所有的零食被他扔到臭水沟去了。

过了一年之后,不知道是以为动多了,还是吃少了,风四长高了,身形也变得修长,当他发现自己与程独长得差不多高的时候,又去照了照镜子,镜中的少年哪里还是原先那个矮胖小孩,五官异常精致,那双猪皮眼不知道何时变成了桃花眼,熠熠发光,鼻子高挺拔尖,唇色红润,轻笑起来带了几分妖娆。

风四又再次将自己与程独比对,良久之后道,“大哥,我发现,我笑的时候比你俊。”

那天风四到街上按自己独特的眼光买了很多服饰,回去的时候又替自己修剪了头发,让刘海更加飘逸。他的衣服也不再素气兮兮的,反而穿着很是招摇,除了大红色,他什么颜色都穿过,而且穿得很有味道,所谓大雅大俗就是这个道理。

男儿总会长大,只是他的长大是从外表开始。程独其实挺见不惯风四穿得不三不四的,不过他也懒得管这些,只要他定期完成他派下的任务就行。

一段时间之后,风四的名号在城中流传开来,传言就是一名俊男人从天而降,穿得衣服很有品位。

风四一时之间也是城中的香饽饽,所有的未婚女人在他出来的时候喜欢跟着他跑。奈何香饽饽也不会永远是香饽饽,掉到了臭水沟里的香饽饽就沦落到不被人待见。

有一日,风四照样走在大街上招摇,不期然地碰上了一年前被她求爱过的女子,便上前礼貌地问道,“姑娘可曾记得我?”

那名女子一愣,她不可能将此人与一年前的那矮胖小子联系在一起,她摇头说,“我没有见过。”因为期间风四朝她抛了一个媚眼,此女话说得结结巴巴,脸色也红了一些。

“姑娘可太没有良心了,在下可是思念你思念得紧啊……”风四自小会甜言蜜语,一双桃花眼又将此女子迷得七荤八素的。

他开始编造谎言,“姑娘可曾记过去年,在下捡到过你的手帕?”

此女子当然不记得有这样的事情,可是风四却不紧不慢款款道来。

风四也是有耐心之人,认定了此女子就开始展开强烈的追求攻势,此女子在第三天之后便落入风四的魔爪,交心了。

第五天之后,交身了。

第七日之后,交了一辈子。

第十日之后,却,被抛弃了。

因为此女子的到处哭诉,从此风四从一俊美公子哥沦落为忘恩负义的臭男人。而风四对这些所谓的名声一点也不在乎,别人说别人的,他继续做他的。即使他拥有这么一个破名声,对他趋之若鹜的女人依然有一大批。尝过女人的滋味之后,对女人一下子感兴趣起来,从骗到床上到抛弃似乎一件很好玩的事情,在短时间他玩得不亦说乎。

时间长了,就感觉到了甩女人是一件就比较麻烦的事情,女人一哭二闹三上吊,即使他有的是办法周旋,也开始烦躁起来。索性不在找那些爱慕虚荣的良家妇女,反而是将程独给他的产业全都变成了他喜爱的花花酒场。

风四不是不思进取的人,他在女人金钱利益中权衡得当,改做什么就做什么,绝不含糊,风花雪月时候,甜言蜜语,骗技手段也不可缺少。不知道是从那天起,他还是厌倦了,也不再长时间地处于一地,反而喜欢到处漂泊走动,偶尔碰上对口的女子倒是能相处一段时间,也不会再为了抛弃而结合,期间也交了几个红颜知己,沿途中也开发一些商机,打听些消息,顺便将程独交代的任务也给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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