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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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饕习惯性的拿手摸了摸耳垂,这一幕却又落入莫墨的眼中,这极小的细节之处居然与她相似之极。

莫墨收回视线,尽量让自己目光平视前方,只因这个女孩子给他的“惊吓”实在太多,他发现只要跟她在一起的时间越长,她毫无保留展现在自己面前的真实就越多。

这并不是好事,莫墨已经很久没有巍然动心的感觉了,但冯饕却好几次让他胸口这个地方鼓胀起来,只有莫墨清楚这块地方究竟藏着什么。

那是一头困兽,埋在心底许久,强自隐忍多年,一旦爆发便不可收拾。

见他似乎不太愿意回答自己的问题,冯饕也识相的闭嘴,只是眼中有些许不乐意,撅着嘴故意落后好几步,似乎并不想跟他同步并行。

莫墨叹了一口气,回过身见她低垂着脑袋撅嘴小嘴,当时不由得好笑,似乎想起很多年前她发脾气的时候也喜欢这么干。

“我在市政府工作,会玩矛隼是因为我年轻的时候待在乡下很长一段时间,各种狩猎的技巧都会一些,矛隼当年也训过一只,后来调到其他地方工作,只能把那矛隼送人了。”

“听你的口音到不像是本地人。”冯饕抬起头,目光炯炯的望着他,倒也没有再开口问他工作方面的事情。

见她发起脾气来不声不响的,没想到她气消得也够快,那张晶莹的脸蛋带着某些疑问,实诚真挚。

莫墨点头,笑着说:“我是首都人,但是现在在奉天市工作。”

冯饕马上想起自己第一次见他也是在京城,便不觉得他在骗自己。冯饕自己心里只怕也清楚,只要是这个男人说的话,她愿意无条件的去相信。

冯饕心底的雾霾顿时烟消云散,红唇勾起弧度,笑着说:“那我们还是老乡来着。”

莫墨并不说话,但看着她的眼神轻柔不少。

晚上张大明处理了他们抓来的那只野兔,架在架子上撒上各种作料,搞了一次烤野兔,之后又杀了一只豢养的野鸡,也同样搞了一道烤鸡。

面对一桌子油腻腻大肉块,冯饕跟莫墨倒是不急着下筷,反而是狗子馋得两眼放光,跟张大明两个人大快朵颐吃得不亦乐乎。

一开始张大明作为东道主还有些顾忌,一直嚷着要莫墨跟冯饕吃肉,可见这两人并未对肉块有多大的兴趣,张大明反而就敞开一丁点儿的顾虑吃了起来。

不一会儿,两大碟肉就被他们风卷残云般吃个精光。张大明怕两人吃不饱,又拿出一些玉米跟地瓜放在架子上烤,这一次冯饕倒没有客气,连吃了两个玉米跟一个地瓜,直到肚子胀鼓鼓的才停下嘴。

吃过饭碗,张大明跟莫墨还有狗子几个人出了门,故意留给冯饕单独的空间,女孩子家爱干净,冯饕也一样,用张大明给他端来的热水随意冲洗了□子。

在现代设备都不齐全的山旮旯,她还能洗澡算是很不错了。

冯饕出来的时候换了一件红色格子衬衣,下面简单的牛仔长裤,一头齐耳短发衬得很是青春靓丽,就连张大明也不由得多看了两眼。

张大明很识趣的带着狗子跑后院里抓蛐蛐,让冯饕跟莫墨独处,张大明虽然是个大老粗,可也察觉出莫墨跟冯饕这两人之间很腻歪,与其留下当个电灯泡,还不如让这两人待一块儿呢。

冯饕见莫墨正坐在篝火边,虽然才十月份,但山里气温较低,也就十来度左右,且寒气重,冯饕一出来迎面就是一阵冷风,不自觉的抖了抖肩膀,身子却挨着莫墨旁边坐下,顿时温暖不少。

莫墨手里的烟杆想必是张大明的,之前吃饭的时候冯饕看见搁置在台上,一共两杆,此时莫墨借了一杆。

冯饕歪着脑袋看他,只见莫墨略微蹙着眉,深深抽了一口,再次吐出的时候那蓝色的烟雾源源不断的自嘴里弥漫,仿佛上足了瘾头,莫墨并没有停下来看她。

曾记得她对他说过,比起那跟手指一样大小的香烟,他更适合拿老烟杆,那是一种与经历与年龄无关的沧桑。这个年轻人身上仿佛经历过太多的起起落落与人事间的悲欢离合,从他身上瞧不出年轻人半点儿的纨绔与气盛,他更像是手中的那杆烟枪,陈旧而腐朽,可只要吸上一口,却会发现那是一种撕心裂肺以及火烧火燎间的痛快淋漓。舍不掉,化不开,宁愿再吸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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