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厨的小饭馆 第30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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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里下油下白糖炒化,白糖逐渐变成红色,接着加入开水。糖色炒好,盛出备用。

起锅烧油下五花肉,小方块状的五花肉在油锅里滋滋啦啦作响,猪油一股一股地被炒出来,油肉喷香时,叶宁下葱姜蒜爆香。

葱姜蒜爆出来的香味五花肉的香味互相碰撞,在空气里碰撞出令人垂涎三尺的霸道香味。

随之在锅里加入桂皮香叶八角炒香。一勺米酒撒入锅内,炒匀。

炒了片刻,红亮亮的糖色倒进锅内。一瞬间将炒香的五花肉染成了红润润的颜色。

通过煎炒锁住的水分之后,这时,加入开水没过五花肉,放盐放冰糖、生抽、蚝油、老抽。

加入这些调料上色之后,锅里的汤汁愈发红浓。

叶宁盖上锅盖,转小火焖炖。

咕嘟咕嘟咕嘟,锅里的汤汁沸腾着,从锅里沸腾出来的香味无孔不入的钻进厨房每一个角落。

李满福和小冬站在锅边,一眨不眨地盯着锅,深深地吸着空气里的香味。

锅里的五花肉炖制着,油脂逐渐减少,剩下的油脂缓缓渗进肉里,使得肉质越炖越嫩。

大概五十分钟后,小火转大火收汤汁,汤汁收浓,炖得香嫩的肉块躺在红亮浓郁的汤汁里,盈汪汪地颤着,叶宁把里面的香料挑出来。

待汤汁更加浓稠之时,红烧肉出锅。用勺子将红烧肉堆积在盘子里的时候,红烧肉一颤一颤的,颤出了油亮亮的汤汁。

盘子里的红烧肉一块一块地堆积着,鲜红润亮,肉皮晶莹,红酥油润,盈汪汪地能挤出水波似的,直教人口舌生津,饥饿顿生。

“好了,可以吃了。”

叶宁拿起筷子,给小冬喂红烧肉。李满福拿起筷子,去夹红烧肉。

筷子夹起红烧肉,红烧肉抖了抖,只是夹起来,不用尝,用筷子就能感受到它的弹润。

李满福快速将红烧肉送入嘴里,牙齿先碰到的是肉皮,肉皮很是弹牙,酥中透糯,毫不费力地就能咬开。

一瞬间,又香又甜,又咸又鲜,又糯又软的肉蹦跳进嘴里,滋味肥而不腻,香酥弹牙,汁味浓醇,入口即化。

入口即化的浓醇香糯从牙齿到舌尖,到舌根,到喉咙,到食道,再到肚子里,所经之处,尽数留香。

第25章

看着李满福和小冬一口接着一口地往嘴里塞红烧肉,叶宁也夹了一块红烧肉。

香甜咸软的五花肉皮碾着牙齿,细密的香润嫩滑在口腔里爆发,瞬间遍布五感,慢慢的,一切负面情绪仿佛都随之烟消云散。

她弯了弯嘴角,轻轻吐出一口气。

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碗里,用勺子轻轻一压,将软糯的红烧肉压烂,酥烂肉分裂开来,汤汁流溢出,弥漫过晶莹的大米,随之浸透入米粒内。

用勺子搅拌搅拌,油亮酥烂的肉和晶莹饱满的米混合。融为一体,叶宁舀了一勺吃进去。

红烧肉侵入了米粒的清香,米粒里侵入了红烧肉的香甜,吃进嘴里极其适口。

叶宁用勺子拨了一下米饭。她用的米是高山米。口感香软,有微微的嚼头,与红烧肉拌起来吃,口感不错。

然而若是用响水贡米拌红烧肉,口感会更不错。

响水贡米生长于万年熔岩台地上,黑土、湖泊以及原始森林将其滋养,使其颗粒饱满晶莹,剔透如玉,绵软柔糯,甘醇柔韧。而其产量极其稀少,可谓是“丰年五斗米,天下几人尝”。

正宗的响水贡米美味而稀少,自唐代以来,是历朝贡米,供给皇室专用。现如今,响水大米亦是人民大会堂的国宴用米。

叶宁是在古代吃到响水贡米的。响水贡米就那点产量,有些后宫嫔妃都吃不到,她能吃到完全是因为她是受皇帝礼待的御厨。

她吃了一次,便喜欢上了响水贡米,然而即便是受皇帝礼待的御厨,能吃到的贡米也并不多。

那时,她坐在御膳房专供她用膳的金丝楠木桌前,品着贡米,轻声感叹:“若是日日都能以响水贡米果腹,这大约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事罢。”

她刚说完,就有声音从耳后响起。

“若你喜欢,以后这天底下所有响水贡米都是你的。”

她转过身。

身后的少年头戴无瑕玉冠,上着红锦衣,下着白娟衣,玄纹云袖,冠带垂条。

他的皮肤透着不健康的苍白,墨色长发更衬得皮肤透白,而这样极端的黑白分明,使他的眉眼透出些许阴郁感。

带着阴郁感的眉眼此时含着浅淡柔和的笑意,与她对视。

她放下筷子,低声道:“您说笑了。”

锦衣华袍的少年在她对面坐下,眼睛漆黑不见底,“我并未说笑。”

叶宁敲了下头,从回忆里抽回身。她甩甩头,将脑海里的人影屏蔽出去,看了看正在吃饭的小冬和李满福,她继续吃饭。

中午吃了红烧肉,晚上小冬和李满福还想吃红烧肉。他们爱吃,叶宁便依了他们。

炖红烧肉时,小冬和李满福坐在锅边,一瞬不瞬地看着冒着香儿的锅,等待着红烧肉炖好。

红烧肉浓郁的香味钻出厨房,飘散到饭馆外面。

正在小卖部门前扫地的老刘鼻子微微一动。他望向对面的宁冬饭馆。

叶家那女娃子在做啥好吃的?有点像是红烧肉的味道。他深深地嗅了几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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