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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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权,是无为的保障。

这就与老子和庄子都不相同。老子的社会理想,是“小政府,大社会;民自治,君无为”,基本上无须权力。庄子追求自然和自由,主张“上如标枝,民如野鹿”,更只会反感和抗拒权力。因此,尽管老和庄有区别,但,无中心甚至无政府,却是一致的。

有中心的,是孔子。

孔子其实也赞成“无为而治”,只不过儒家更喜欢称之为“垂拱而治”。孔子认为,一种好的政治,就应该像“天上的星星参北斗”,自然而然。只不过,这种好的政治来自道德。执政者必须“为政以德”,在道德上做出表率,靠高尚的品格来感召民众,才可能像北极星一样“居其所而众星共(拱)之”。31

没错,孔子的北斗是“道德中心”。

韩非的却是“权力中心”。占据这个中心的,是中央集权体制下的君主,包括当时各国的国王,更包括后来帝国的皇帝。他们,就是法家系统中的北极星。

当然,这些“北辰”也并非什么都不做。比如“使鸡司夜,令狸执鼠”,让臣民各尽所能,各司其职,便是君王要做的。他们需要做这些事,也必须做这些事。32

因为这是权力的体现。

好在这项工作并不复杂。按照韩非的设计,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应该早已将所有的闲杂人等,包括被称之为“五蠹之民”的儒生、侠士、食客、纵横家和工商业者统统消灭,只留下农民和战士,以及管理农民和战士的官员,很“干净”,也很“单纯”。33

显然,这是一种专制。

然而这种专制却又是无为的。这不仅因为最高统治权和决策权在君主手里,还因为这种专制依靠的是所谓“法治”。用韩非的话说,就叫“寄治乱于法术,托是非于赏罚,属轻重于权衡”。34

也就是说,一切交给制度和法令。君主即便专制,也不必亲自动手。

对!人不治,法来治。

人不专制,法来专制。

这正是法家叫做“法家”的原因,也是法家及其主张备受争议的原因,必须从长计议(详见本书第六章)。但可以肯定,韩非主张的无为而治,是有制度保障的。有此保障,君主便可安居其所,自有臣民前来效劳尽力。

也许,这就叫“圣人执要,四方来效”。

由此造就的,是“蜂蚁社会”。

没错。四体不勤大腹便便稳坐中央的君主,是蜂王或蚁后;那些什么想法都没有,只知道按照法定程序做贡献的臣民,是工蜂和工蚁。

这样的社会,也会有人喜欢吗?

有。

谁会喜欢?

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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