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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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菲,你口中的夫人是宝仔的亲生妈咪?”

她实在是有些好奇,是什么样的女人才会生出那么古灵精怪的儿子呢?

“应该是吧!我没见过夫人,都是听管家说的,我来之前,夫人就跟着一个男人逃跑了,先生追了过去,据说冲动之时将夫人卡死了,奸夫也被车子撞死了,不过,传言有很多版本,我也不知道这个传言是不是真的?”

“你即然没有见到过夫人,又怎么敢说我穿上这衣裙比夫人更漂亮,更有气质呢?”真是晦气,居然拿一个已死女人的衣物给她穿,静知在心里连连呸了三声。

“我见到过照片,宝仔经常拿着照片喊妈咪,所以,我才会这样说。”梅菲回忆着解释。

“林小姐,宝仔是个可怜却又聪明的孩子,我看得出来,你很喜欢这个孩子,如果有机会成为这个家的女主人,就好好疼惜他吧!”原来,梅菲以为汤斯翰把她带回家来,是想无言告诉他们这些佣人什么,其实,她误会错了,女主人?根本就是天方夜谈,怎么可能呢?今天晚上,她能留在这儿,不过是与汤斯翰一个交易而已,她哄他的儿子睡觉,而他同意不再提毁约的事儿。

只是,她不想与这个梅菲说太多。

房子的卧室很大,装潢基调是以米紫色为主,窗口挂着一串紫色的风玲,清风一吹,那玲铛声不绝耳,‘当当当’的,像是在唱着一首轻快的乐曲。

屋子开着一盏壁灯,温和的灯光无法照亮卧室里的每一个角落,宝仔穿着一件红色的背心,正拿着枕头在床上翻滚,见静知走进屋,即刻就停止了翻滚的动作。

“阿姨,我爹地呢?”

“在书房批文件吧!”她是猜测的,她随佣人进了客房的浴室,出来后就再也没有看到过这个男人身影,这么晚了,不可能再出去,而且,她也没有听到小轿车启动的声音。

“噢!”宝仔将白色的小抱枕抱在了胸前,一对乌黑的眼睛闪头晶的光彩。

“过来,阿姨,抱抱宝仔,宝仔要睡觉了。”他伸出一对又嫩又白小手臂,看着这个粉嫩的娃儿,静知无法开口拒绝他的每一个请求,总之,她觉得这个孩子跟她就是特别有眼缘。

“嗯!”望着这个孩子,静知出了神,如果她的儿子还在的话,也应该有这么大了,三年前,她失去了儿子,而这个孩子失去了母亲,她都是这世间最可怜的人,那么,今天晚上,就让她做一回孩子的母亲吧!

她抽出了孩子手中的小抱枕,将孩子搂在了怀里,两人躺倒了床上。

她伸手正准备拉灭电灯,没想到,宝仔却抱着她的脖子轻柔地央求:“林阿姨,不要熄灯好么?宝仔怕怕。”

想起梅菲对她说过的话,宝仔很小就失去了母亲,很多时候,他经常抱着自己妈咪的照片流泪,多么可怜的孩子!她真恨那个背叛汤斯翰的人,她怎么可能会狠得下心丢下这么一个可受乖巧的宝贝?这孩子聪明伶俐,长大了绝对是一个很有能力,很有才华的一个孩子,是那个女人不知好歹了,有这么好的儿子,这么出色的老公,这么多享用不尽的才华,偏偏还要与奸夫逃跑,也难怪汤斯翰会那么狠心绝情,无论他是不是亲手将那个女人卡死的,总之,她实在是不该跨出红杏出墙的那一步,男人走错一步,有朝一日后悔了再回头,大家都会说浪子回头金不换,然而,女人如果踏错一步,那就是残花败柳,终将一生都无法再回头,这就是男人与女人的区别了。

“好。”想到那个狠心的母亲,静知幽幽应了一声,答应了孩子小小的请求。

“宝仔,你很喜欢妈咪吗?”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问出这么一句话来。

“当然。”哼!不喜欢自己的亲生妈咪,难道喜欢你不成?狐狸精。

宝仔在她怀中动来动去,好一会儿撑起了头,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定定地望着她。

然后,低下了头,鼻子在她脖子上到处嗅了嗅。“奇怪了。”他由衷地发出一声感叹!

“怎么?”静知不明白所以地皱起了眉毛,这小子又要干什么啊?“我问过管家,管家说狐狸精身上都有一股子奇怪的味儿,阿姨,你身上为什么没有?”

啥?闻言,静知有些惊呆了,这小子都在说什么啊?原来,她在他心目中就是一只勾引他老爸,破坏他爸妈婚姻的狐狸精啊?

“不是,宝仔,我不是那种女人,我与你爹地只是生意上的朋友。”

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不想让这小子误会这么多,她这么喜欢他,她也巴不得他对自己有好印象。

所以,她急切地解释。

“你才不是呢!”小小肥嫩的手掌一下子卡在了静知的脖子上,鼓着腮帮子,死死地用手掐着静知颈子上雪白的肉肉。宝仔的小脸蛋因为用了力而涨得通红。

“管家说,你是坏女人,你是狐狸精投得胎,你把我爹地勾走了,我那么吵他都不赶回来看我,我卡死你。”

宝仔不过才三岁大,说出这番话简直感觉就是有人在背后操纵,静知看着他凶狠的眸光,这才明白,这小子将她留下来,要她陪他睡觉,并不是喜欢她,而是讨厌她,想整死她,难怪先前他转变的那么快。

这孩子才多大啊!就这么一小护着那个已死去的妈咪,到底是中了什么蛊?按理说,大人之间的事不应该让小孩知道,可是,这孩子好像什么都知道不说,还是一个城俯极其深沉的孩子。

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可是,毕竟是一个孩子,也没有卡中要害,对静知来说也不痛不痒。

“宝仔,你很恨爹地带回来的女人?”静知捉住了孩子卡在她脖子上的小手擘,用力地握着,他动了几下,见自己的力气敌不过这个坏女人,只得气馁地低下了头。

“那是当然,只是,以前,我爹地虽然与那些坏女人鬼混,可是,从来都不会把她们带回来,爹地说不过是逢场做戏罢了,宝仔在他心目中才是最重要的。”

这话说得很溜,也许汤斯翰对他说了许多遍,才让宝仔记得这样牢靠,宝仔在爹地的心目才是最重要的,汤斯翰一向不会把外面的女人带回家,然而,今天晚上,却把她带了回来,宝仔恨她是一个坏女人,更恨汤斯翰把她带回家,这对于没有妈妈,没有安全的感的孩子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威胁。

“宝仔,你妈咪呢?”“死了,爹地说,被车子撞死了,所以,宝仔没有妈咪,不过,宝仔有沈姨,沈姨对宝仔可好了。”这孩子知道自己的妈咪死了,真是残酷,他说得云淡风清,听不出喜怒哀乐,他还太小,还无法体验到没有妈妈的痛苦。

“宝仔,太晚了,睡吧!”静知拍了拍孩子脊背,看着孩子一双无邪的双眼,她似乎看到了自己那个死去的儿子,然后,她叹了一口气,替宝仔盖了一床蚕丝薄被。

“你确定不会勾走我爹地?”宝仔仍然眨着一双大眼睛望着静知,眼底流露出来的惧怕。

“当然不会,绝对不会。”她没有那个心,要不是‘中寰’毁约,她也不可能去夜总会找汤斯翰,更不会与他到家里来与这个小家伙见面。

“你发誓,如果你勾走我爹地,你会家破人亡。”

这孩子真够歹毒辣的,居然让她发这种毒誓,家破人亡,其实,她林静知在三年前就几乎已经是家破人亡了,除了内地还住着一个年过半白的母亲外,她根本再也没有一个亲人了。

她很骂这个孩子,骂他这么小就逼人发这种毒誓,骂他不像一个正常人的孩子,骂他比正常人的孩子多了一重心机,他骗她陪他睡觉,逼她发毒誓就是他最终的目的吧!

可是,她骂不出口,她无法出声骂这个可怜而又聪明的孩子。

“好,我发誓,如果勾走了宝仔的爹地,我会天打雷辟。”她没勾引汤斯翰的心,只是父亲与弟弟惨死的一幕至今还在午夜里回旋,而她只有一个母亲了,她不可能用母亲来发毒誓。

尽管是向一个仅有三岁的孩子发誓,她就诅咒自己吧!当然,如果汤斯翰不是江萧,她也绝对不可能与他有半丝的来往,只除了工作关系外。

“爱死你了。”宝仔嘻笑着搂住了静知的胳膊,小脸儿藏在她的胳肢窝下,咯咯地笑过不停,身子都笑得一抽一抽的,这小家伙是在偷着乐了,暗喜着她这么一个大女人居然被他一个三岁的毛头小子欺负。

猛地,刺耳的电话玲响彻在小卧室里,听到玲声,宝仔从她胸口上爬了起来,小身子迅速下了床,屁颠屁颠地跑去接电话:“喂,沈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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