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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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悠也没理他,自顾自地吃着东西。

席间吴悠和成天壁再无交流,但俩人面对面坐着,脸上的表情都有些防备。

庄尧一直在桌上跟陈少讨要着各种东西,尤其是调味料之类容易保存和携带的。

如果外面那些看热闹的人知道他们只是吃了一顿无伤大雅的饭,不知会作何表情,这顿饭不仅让他们失望不已,也让陈少憋了一肚子气。

吃完饭后,吴悠自顾自地离去了,仿佛只是过来蹭了一顿饭。

陈少看向成天壁,“你觉得他和你比起来,哪个强?”

成天壁谨慎答道:“他。”

陈少轻哼一声,“未必,吴悠这个人,太能伪装。现在在城里,到处都是我的眼线,他没法去找你,但是出城之外,他一定会去找你们,希望你们到时候好自为之,离开了,就别再回来,否则再见面,是敌是友就不好说了。”

庄尧嗤笑道:“我们从没打算回来。”

“那样最好。”陈少也带着人走了。

阿布载着几人往宾馆走去。

路上,成天壁沉声道:“重庆要变天了,我们两天之内就离开。”

丛夏道:“你的伤最好再休养几天。”

庄尧摇头,“不,他说得对,重庆马上要变天了,这一次,一定会死不少人,我们必须赶紧走。三股势力并存的时候,是最稳定的时候,现在鸿威帮没了,青岩帮不可能容得下冰霜会,吴悠也不会坐以待毙,我们不能卷进他们之间的斗争中去。今天,吴悠就是来试探我们和青岩帮的关系的。”

唐雁丘道:“我们走了,工业园的人会不会有危险。”

“我们留在这里,工业园的人才有危险,他们会成为胁迫我们的筹码。我们走了,他们没有理由浪费人力去对付工业园的人。”

唐雁丘叹了口气。

“今明两天准备,后天一早出发。”

柳丰羽趴在阿布身上,用脸蹭着它软乎乎香喷喷的毛,哀叫道:“没消停几天又要走了,好日子总是这么短。”能洗澡能睡床能有吃有喝的日子又到头了。

庄尧道:“下一站是四川峨眉山,按照约定,陪唐雁丘回家。”他转向唐雁丘,“你确定到了地界你能找到家吗?”

唐雁丘肯定地说:“能,唐家有特殊的标记方式,不管树木植被怎么变,只要山体地势不变,我就能辨别。”

“好,这里离峨眉山不远,如果地形变化不是特别大,开着路霸两三天就能到。我已经把研究所那边最新研发的真空保鲜机器借回来一台,咱们多采购些食物,明天打包后,把食物和燃油装车。现在成天壁和唐雁丘回去休息,其他人分头行动,把该买的东西尽量买齐了,没有的就管青岩帮要。”

庄尧把几人送回旅馆之后,就去研究所了,丛夏和柳丰羽带着几个工业园的人,开着路霸出去采购。拿汽油换回了不少有用的东西,尤其是食物。柳丰羽还得瑟地买了好几件衣服和鞋,在所有的衣服里,时装是最不值钱的,曾经摆在橱柜里抵得上普通人月工资的奢侈品服饰,用一个矿泉水瓶的汽油就能随便抱走。

丛夏看着他那包衣服,无奈地笑道:“车上的空间有限,你小心庄尧不让你带。”

“又没几件。”

“还是精简一下吧,柳哥,咱们多塞几块饼干,不是比衣服实用多了。”

柳丰羽撇了撇嘴,不高兴地说:“知道了。”

“对了,你可以给小唐带几件,他穿来穿去就两套衣服,都破了,这里面什么码都有,你找找合他身的给他送去吧。”

柳丰羽皱眉道:“他裹个麻袋就够了,他懂什么衣服。”

丛夏笑道:“柳哥,你别对他有偏见嘛,其实小唐……”

“是他先对我有偏见的。”

丛夏尴尬道:“他确实有错,但你不是比他大吗。别跟他计较了,我觉得小唐这个人挺真诚的,不难相处。”

“哼,我挑剩下再给他。”

丛夏无奈道:“好,我想他也不挑的。”

他们买了一大车的东西,开回了宾馆。

真空保鲜机器已经送到了,足有半人多高,像个保险柜,丛夏看到这个头,立刻就打消了带一台走的想法。工业园的十几个大姐就帮着他们整理食物。这个新型的机器比庄尧发明的那个小型包装机先进很多,它最占体积的地方,就是它有一个红外线杀菌灶,能杀死表面细菌,延长储存时间。食物、调料、药品等易腐物品,装袋之前,要先经过红外线杀菌,然后再装袋、抽气、封口,操作起来有些繁琐,尤其是要考虑到食材、调料等东西每天的用量,每小袋的分量都必须控制好,否则今天打开了用不完,几个小时就坏了。

这样下来工作量就非常大,光是三十公斤的大米就分成了100多小袋,二十多公斤的蔬菜每半斤左右打包一袋,肉制品也是巴掌大的就单独装一袋,尤其换来的时候已经打包好的,可能还要重新分装,整个宾馆一楼的大厅都站满了打包食物的人,不停手地为他们工作着。

丛夏很是感动,这些人虽然都是普通人,却在努力地用力所能及的方式回报他们。

丛夏忙活了一会儿,就有些累,他这些天经常车也不睡觉的修炼,缺乏休息,张工看出他的疲倦,让他上楼休息。他想了想马上要赶路,肯定会更累,决定还是去休息一下。

刚走到楼上,就听到唐雁丘的房间传来激烈的争执声,不过听上去主要是柳丰羽在吵。

丛夏想起来自己让柳丰羽去给唐雁丘送衣服,他刚才回头就把这事儿忘了,以为柳丰羽不下楼干活儿就偷懒呢,没想到他还在唐雁丘的房间?

糟糕,俩人是不是要打起来了。

丛夏也顾不上敲门了,赶紧冲了进去,“柳哥,小唐,你们……”

眼前的情景让他大为吃惊。

柳丰羽正半跪在床上扯唐雁丘的衣服,唐雁丘的衣服前襟已经被柳丰羽扯开了,结实的胸肌半露在外,他绷着脸,耳根发红,看上去有些恼火。

丛夏有些窘,“你们……这是干什么呀。”

柳丰羽气得把手里的衣服扔到了地上,“我好心给他送衣服他还挑!你挑个屁啊,你看你衣服破的。”

唐雁丘拉好衣服,低声道:“我不穿这么花哨的衣服,你再逼我,我就不客气了。”

丛夏低头一看,地上躺着一件橘粉色的衬衫,看着就挺骚包的,款型时尚,很衬肤色,是柳丰羽喜欢的类型。柳丰羽身上有一种光芒四射的气质,是天生的巨星,站在哪儿都自信满满,穿这样的衣服也不别扭,但是让唐雁丘这样刻板保守的人穿这么花哨的衣服,不光他不乐意,丛夏都无法想象。

丛夏劝道:“柳哥,你没有颜色素一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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