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90年代好日子 第33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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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知道程秀对这里的人除了他都不认识的,所以来的比较早,也早早的就拉着新交的女朋友在门口说话,就是想等着程秀来了带她进去的,因此一边说话也一边分心的往楼梯口看,听见动静看过去正好见着程秀。

“来了啊。”朱启静拉了女朋友过来,“来了五六个人了,正好先进去认认。”又介绍身边的女孩子,“这是我女朋友娇娇。”

“你好,我是程秀。”程秀对着朱启静点点头,然后客气的跟那女孩子打了招呼。

邓娇娇松了朱启静的手,很自来熟的凑到了程秀身边垮了她的手,“我知道你,朱启静说了几百遍你名字了,那寄信的事儿还是你想出来的呢,我早就想见你了。”也不理朱启静,拉着程秀就往屋里走,“我叫邓娇娇,是二中的,你以后喊我娇姐就好了。我来太早了,一个女孩子都没有,总算等到一个能说话的了。”

邓娇娇挺热情,程秀还略微有点儿不习惯,不过她笑起来露出小虎牙,看起来十分可爱,并且又是朱启静的女朋友,所以程秀也很上道的就喊了声娇姐。

三人进了屋,里面坐着说话的五六个人就转了脸看过来。都是认识朱启静和邓娇娇的,所以见着程秀不用问也知道是谁了。对于这个想出这个点子挣钱的人大家都挺好奇的,今天看了也就普通一个女孩子,穿的虽然不算差,但也是很朴素扔人堆里一抓一把的,好奇心也就去了一大半了,不过因为这事大家到底赚了不算少的钱,所以也都热情的和程秀打了招呼。

之前定下的时间是十二点,程秀走过来就已经十一点半了,因此没等多会儿人就到齐了。其他的九所学校每个学校也就来了一个人,都是当初第一个和朱启静接触做这事情的,后来虽然随着信多了各自在学校里也发展了帮忙的人,但是那都不够亲近,因此都没叫来。不过其中二中来的倒是个女孩子,也是这十所学校帮忙寄信里的唯一一个女孩子了,听了介绍程秀也知道那个女孩子的名字了,叫陶娜。

一共十二个人只有三个女孩子,大家一开始对程秀很好奇问了几句后,男生们也就各自聊开了,但是女孩子这里却没有聊开。陶娜除了一开始和程秀说了两句场面话以外,接下来就一直都安安静静坐在一边的,不仅没和程秀说话,就连同一个学校的邓娇娇也没说。

程秀直觉她和邓娇娇之间的氛围不对劲,不过这是别人的事情,她也没有那好奇心去过问,所以也安静的吃着,偶尔回答下大家的问题或者是和邓娇娇说话,很快一顿午饭就吃过了。

虽然这饭店很好,但是十多个少年人点的菜也都是普通家常菜,而县城的菜一向量也大,所以最后结账钱还剩下小两百。有人就提议要去唱歌,程秀倒是没打算过去了,这见面一来是大家想见见她,她也想见见这些能干的小伙伴,但是唱歌一来她五音不全,二来不熟悉,她也不是能闹腾的人,所以就和大家说了,到门口那儿就分开了。

朱启静倒是带着邓娇娇去了,而陶娜却是也没去,不仅没去,她还推着自行车跟着程秀走了几步路。后来见程秀往一边街上拐去了,干脆就骑上自行车追了过来。

程秀早就知道她在跟着自己了,说实话也挺纳闷的,故意拐弯就是想看看她是不是要追上来找自己说什么的。于是就停了脚步转身看她,“陶娜,你也没去唱歌啊?”

陶娜没料到自己还没开口程秀就转了身,因此脸上神色一瞬间就有点不自然,不过却也很快就稳定了,“嗯,没去。”

她不主动说什么,程秀只好客气的邀请,“我要去逛街看看衣服,你要不要一起?”

陶娜摇摇头,一双带着英气的眉毛拧了拧,最后还是开了口,“朱启静那人还行,你要是和他一起做这事情应该吃不了什么亏,不过邓娇娇那人你远着点,别走太近了。”

这可是程秀和陶娜第一次见面,第一次见面这人就追着自己说这样的话,这让程秀觉得十分意外。大家都说高中生了,而且刚才作介绍的时候也知道陶娜读高二,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心思肯定不会单纯的跟个白纸一样了,这么说要么就是真是个善良的性子,邓娇娇确实不好,所以来提醒程秀,要么就是心里有鬼,故意栽赃邓娇娇。

背后说人坏话这是程秀十分不喜欢的行为,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看着陶娜冷着脸,眉宇间的那抹子英气,程秀就讨厌不起来。想着反正以后不管是她还是邓娇娇,自己见面的机会都不多,因此面上没必要弄的不好看,于是就点了点头,并且道了谢。

陶娜见状还是冷着脸,什么话也没说,把自行车掉了个头直接就骑走了。

程秀对这事儿也没有放在心上,在外面走了会儿消消食,就回旅店睡了午觉。下午在房间里看了半天的书,一直到了傍晚才出来打算吃晚饭。

县城里中心广场是最热闹的地方,这儿汇集了整个县的好吃的,不过程秀中午吃的不算少,这会儿倒是不大饿。于是就多走了几步到外围路边一个小铺子那儿,点了一碗稀饭买了两个包子,配上一小碟子咸菜当晚饭了。

她出来的早,吃完了天还没黑,她也没急着回去,就沿着小路慢慢的晃荡着往旅馆走。

“程秀?”一辆自行车从她身边骑过,骑出去十多米了突然停了下来,接着掉头骑过来到了她面前,就这么惊讶的叫出了声。

程秀也很意外,因为这不是别人,正是她初中三年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李泽。自从初中毕业,这还是程秀第一回见到他呢。半年的功夫过去了,程秀这会儿见到他之前仅有的一点不愉快早都给忘了,倒是想到他答应自己周末住宿舍,又给自己送了几次饭的好,这会儿还挺高兴的。

“李老师好!”

跟程秀开心的模样不同,李泽原本是意外的表情,等程秀问了好那脸色就慢慢沉了下去了,“这放月假了你怎么还在县城,没回老家怎么也没去你妈妈那里?”

李泽很严肃,不过程秀也没生气,虽然重生回来年纪不小了,但对老师她还是尊敬的。尤其现在半年没见了,再见到除了念着他的好就是尊敬了,因此不仅不生气,反而还老实的找了理由解释了:“老家那边因为一点事很久没去了,这次正好我大哥回来县城,所以我妈那边就没去,在县城见我大哥的。”

李泽的脸色这才缓和了一些,程秀家的情况他也是知情的,也没去多嘴问那一点事是什么事,不过却是问道:“那现在呢,你大哥回老家去了?”

说了一个谎话,就得用另一个谎话来弥补,程秀着急没想到谎话,于是就点了点头。

李泽脸色又严肃了起来,“那你现在住在哪里的?我听说你在洪祥读的,那边月假应该也不留学生住的吧?”

没想到都毕业了,李泽还是这么“关心”她,程秀也不想再说什么在同学家住的了,因为怕李泽要送她去同学家。因此就实话实说道:“我就在中心广场那边找了旅店住的,今天周六,明天就可以回学校了。”

李泽眉头拧着,想了片刻就道:“哪个旅店,你上车我送你过去看看,一个女孩子在外面可得注意安全才行。”

程秀有点儿受不了李泽这副严肃的样子,忙摇头道:“不用了李老师,我就在前面那个富丽华旅店,很安全的。”

“上车吧!”李泽压根不听,只调了侧头,淡淡的丢出了三个字。

程秀无语,可到底也不想和这个长辈在大街上争辩什么,只好坐上了他自行车后座。

到了富丽华旅店,李泽还特意跟着上楼去看了看,见着旅店看起来的确是挺安全的,这才放了心。不过却还是絮絮叨叨叮嘱了一些要安全,晚上不管谁敲门都不要开之类的,最后看着时间不早了,又要带程秀下去吃晚饭。

程秀忙摇头说自己吃过了。

李泽这才没多说,因为天色渐晚也没多留,不过临走的时候却到底是觉得程秀太可怜了,就道:“我现在调来县城四中了,离你们洪祥也不远,你要是有什么事情解决不了,就到四中来找我。”

孩子乡下不回去定然是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了,而疼她的大哥大嫂又去了n市打工,亲生妈妈也在n市打工,李泽做过她的老师,当时就觉得她可怜,这会儿看着程秀就觉得更可怜了。毕竟这是在县城,又是高一,一来不习惯,二来很多同学也不像在乡下处了几年的,就怕程秀在这儿遇到个什么事没人理。

尤其是程秀来县城后一个月才能去一次n市吃几顿好点的,在学校都是萝卜土豆白菜,吃的不好学业还重,再加上天天锻炼身体人瘦的一阵风都能刮跑似得,叫李泽就越看越觉得同情。

总算把李泽给送走了,程秀也是松了一口气,她是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的,上辈子只有短暂交集的李老师会这么爱“多管闲事”。

不过让她更没想到的是,第二天睡了个懒觉起来,东西刚刚收拾好门就被敲响了。开门一看,结果见到李泽又来了,“我就在四中附近租的房子,离你们学校不远,你跟我回去吃过午饭,一会直接回学校就行。”

跟李泽几次的交锋,除了一开始让他别继续送饭怕被人说以外,其他的算是次次都被压住了。这会儿程秀虽然不想去,但是也知道反驳没啥用,乖乖的背着书包就跟着他下楼了。

这么长时间程秀很清楚,李泽对她没半点其他心思,所以既然推脱不掉,干脆的就接受好了。反正没见面就算了,既然见面了,李泽对她好也不是这一两回了,这以后有机会她肯定得回报一二才行。

李泽是一个人住的,住的地方不大,不过倒是独门独户的小屋,这午饭也是他自己做的。因为看着程秀那样子就想到了他自己小时候过的苦日子,所以这午饭做的就十分的丰盛,虽然味道很一般。

一个土豆炖肉,一个红烧鱼,一个西红柿鸡蛋,一个油炸豆腐,最后还烧了萝卜排骨汤。

程秀也就去n市李芳那里才能吃到这么丰盛的菜了,所以倒是真的有点受宠若惊了。

到李泽家的时候遇到了邻居,人家见着他领着个学生摸样的女孩子就打招呼的时候多嘴问了句,程秀是过来人了,正想着李泽可别说是学生,不然人家说不定要戴有色眼镜看他了。其实要不是自己活了两辈子,又真的能看出李泽只是把她当个小孩子,她还真的会以为李泽是看上她了。

结果李泽话到嘴边的时候突然想到了之前在乡下时候,表姐夫说程秀是表妹的事情了,于是人家一问,他也就直接回了句是表妹。

不过虽然如此,进屋以后他到底是有点不自然了,也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对这丫头的确好的有点过分了。他心里打了鼓,不过看着程秀一副小孩子模样,倒是安心了点。但等一吃过午饭,程秀要帮着洗碗的时候,还是想着自己过分了,第一时间就赶着程秀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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