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缺口(一)(2 / 2)
第二类的方法就是去除法,将其中导致不相容的关键人物找出来,免职资遣或调任,当然是人数越少越好处理。其好处是简单明快,企业又可省下这些人员的相关费用,不过,如何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地接受必须慎重处理,否则轻的仅是劳资纠纷,重的甚至涉及人命。
黄建华将上述处理方式的模型,导入目前自己家里出现的问题之后,如果採取分离法的话:
第一类:分离法
(一) 王芝兰、黄明道、黄明德
(二) 吴映雪、吴思华
剩下一个黄建华,如果分到第一组,一切就回到原点失去意义,所以拨入第二组;若依照目前社会状况,就是黄建华与王芝兰离婚,然后跟吴映雪母女成立新的家庭。
离婚?对于黄建华来说,这是一个连作梦都绝不会想到的名词;每当王芝兰在报刊杂志上看到各行各业的名人,因为第三者介入离婚的消息时,总是会冷笑着说:「离婚,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整天在外面搞七捻三,有一天失手被抓到,说要离婚就没事了?」
「其实我觉得这个男的蛮有诚意的,你看这上面不是说,他把所有的财產跟子女监护权都给了元配?」黄建华指着报纸上面的报导说:「所以不管他是否跟新欢结婚,都必须从零开始,这应该也算是一种补偿跟惩罚吧。」
「你懂甚么?他们艺人最大的资產就是个人的才华跟知名度。元配在他甚么都还不是的时候嫁给他,跟着他吃苦煎熬,如果押错宝只好跟着潦倒一辈子;好不容易押对宝却只能拿到几栋破房子,还要付贷款!」
看来离婚这条路似乎也是死胡同
终于,只能面对最残酷的──去除法!
最关键的人,无疑的就是王芝兰。因为她思想封建,脑中充满被背叛妄想症,又坚持严惩重罚,所以才造成我心中的压力,根本不敢表白。黄建华不由自主地马上这样想。
不过再仔细想一想,王芝兰可以说是这个家庭最大的支柱,从年轻到现在都是为了家庭与孩子默默付出,因此才会无法忍受被背叛吧。
而且每人都有自由思考的权利,对于别人犯错要严惩、轻判或原谅,各种想法应该都要受到尊重才对。总之,在这整件事情上,王芝兰的强硬态度虽然是造成目前困境的主要因素,但是错绝对不在她,这是十分明确的事。
那么这件事的始作俑者吴映雪呢?如果不是她设计那次一夜情,又自做主张把孩子生下来,怎会有今天这事呢?就算这些事都做了,只要不来找我们,大家就依旧过各自的生活,根本不须烦恼这回事。
话这么说好像没错,但是你如果早就表明已婚身分,也不去挑逗人家情竇初开的小姑娘,她还会设计献身吗?就算人家要献身你也可以克制自己把持住啊,不就甚么事都没有了。结果呢?你老兄把人家黄花大闺女上了,事后还拍拍屁股逃之夭夭!
如果你当时敢做敢当,先承认错误,再做好善后工作;即使后来发现怀孕,也可以共同讨论决定是否要生下来?如果选择处理掉,现在没有孩子当然容易应对,如果还是选择留下小孩,至少过去这十几年时间,可能早已经找到解决方法了。
想了这么久,说得这么多,既然两个女人都没错,那就是我了。黄建华只能这么想。
反正我早就想一枪把自己的头轰掉。
不过我还是缺少一把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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