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1 / 2)
但是中国人信基督教最大的困难还是:它所描画的来生不是中国人所要的。较旧式的耶教天堂,在里面无休无歇弹着金的竖琴,歌颂上天之德,那个我们且不去说它。较前进的理想,把地球看作一个道德的操场,让我们在这里经过训练之后,到另一个渺茫的世界里去大献身手,对于自满的、保守性的中国人,一向视人生为宇宙的中心的,这也不能被接受。至于说人生是大我的潮流里一个暂时的泡沫,这样无个性的永生也没多大意思。基督教给我们很少的安慰,所以本土的传说,对抗着新旧耶教的高压传教,还是站得住脚,虽然它没有反攻,没有大量资本的支持,没有宣传文学,优美和平的布景,连一本经书都没有——佛经极少人懂,等于不存在。
不可捉摸的中国的心然而,中国的宗教究竟是不是宗教?是宗教,就该是一种虔诚的信仰。下层阶级认为信教比较安全。因为如果以后发现完全是谎话,也无妨,而无神论者可就冒了不必要的下地狱的危险。这解释了中国对于外教的传统的宽容态度。无端触犯了基督教徒,将来万一落到基督教的地狱里,举目无亲,那就要吃亏了。
但是无论怎样模棱两可。在宗教里有时候不能用外交辞令含糊过去,必须回答“是”或“否”。
譬如有人失去了一切,惟有靠了内在的支持才能够振作起来,创造另一个前途。可是在中国,这样的事很少见。虽然相信“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一旦做了人上人再跌下来,就再也不会爬起来。因为这缘故,中国报纸上的副刊差不多每隔两天总要转载一次爱迪生或是富兰克林的教训:“失败为成功之母。”
中国人认输的时候,也许自信心还是有的,他要做的事许是好的,可是不合时宜。天从来不帮着失败的一边。中国智识分子的“天”与现代思想中的“自然”相吻合,伟大,走着它自己无情的路,与基督教慈爱的上帝无关。在这里,平民的宗教也受了士人的天的影响:有罪必罚,因为犯罪是阻碍了自然的推行,而孤独的一件善却不一定得到奖赏。
虽说“天无绝人之路”,真的沦为乞丐的时候,是很少翻身的机会的。在绝境中的中国人,可有一点什么来支持他们呢?宗教除了告诉他们这是前世作孽的报应,此外任何安慰也不给么?
乞丐不是人,因为在孔教里,人生的范围很有限。人的资格最重要的一个条件是人与人的关系;就连这些关系也被限制到五伦之内。太穷的人无法奉行孔教,因为它先假定了一个人总得有点钱或田地,可以养家活口,适应社会的要求。
乞丐不能有家庭或是任何人与人的关系,除掉乞怜于人的这一种,而这又是有损于个人道德的,于是乞丐被逐出宗教的保护之外。
穷人又与赤贫的不同。世界各国向来都以下层阶级为最虔诚,因为他们比较热心相信来生的补报。而中国的下层阶级,因为住得挤,有更繁多的人的关系、限制、责任,更亲切地体验到中国宗教背景中神鬼人拥挤的,刻刻被侦察的境况。
将死的人也不算人;痛苦与扩大的自我感切断了人与人的关系。因为缺少同情,临终的病人的心境在中国始终没有被发掘。所有的文学,涉及这一点,总限于旁观者的反应,因此常常流为毫无心肝的讽刺滑稽,像那名唤“无常”的鬼警察,一个白衣丑角,高帽子上写着“对我生财”。
对于生命的来龙去脉毫不感到兴趣的中国人,即使感到兴趣也不大敢朝这上面想。思想常常漂流到人性的范围之外是危险的,邪魔鬼怪可以乘隙而入,总是不去招惹它的好。中国人集中注意力在他们眼面前热闹明白的,红灯照里的人生小小的一部。在这范围内,中国的宗教是有效的;在那之外,只有不确定、无所不在的悲哀。什么都是空的,像阎惜姣所说:“洗手净指甲,做鞋泥里蹋。”
必也正名乎我自己有一个恶俗不堪的名字,明知其俗而不打算换一个,可是我对于人名实在是非常感到兴趣的。
为人取名字是一种轻便的,小规模的创造。旧时代的祖父,冬天两脚搁在脚炉上,吸着水烟,为新添的孙儿取名字,叫他什么他就是什么。叫他光楣,他就得努力光大门楣;叫他祖荫,叫他承祖,他就得常常记起祖父;叫他荷生,他的命里就多了一点六月的池塘的颜色。除了小说里的人,很少有人是名符其实的,(往往适得其反,名字代表一种需要,一种缺乏。穷人十有九个叫金贵、阿富、大有)。但是无论如何,名字是与一个人的外貌品性打成一片,造成整个的印象的。因此取名是一种创造。
我喜欢替人取名字,虽然我还没有机会实行过。似乎只有做父母的和岁下的塾师有这权利。除了他们,就数买丫头的老爷太太与舞女大班了。可惜这些人每每敷衍塞责;因为有例可援,小孩该叫毛头,二毛头、三毛头,丫头该叫如意,舞女该叫曼娜。
天主教的神父与耶稣教的牧师也给受洗礼的婴儿取名字(想必这是他们的职司中最有兴趣的一部分),但是他们永远跳不出乔治、玛丽、伊丽莎白的圈子。我曾经收集过二三百个英国女子通用的芳名,恐怕全在这里了,纵有遗漏也不多。
习俗相沿,不得不从那有限的民间传说与宗教史中选择名字,以致于到处碰见同名的人,那是多么厌烦的事!有个老笑话:
一个人翻遍了《圣经》,想找一个别致些的名字。他得意扬扬告诉牧师,决定用一个从来没人用过的名字——撒旦(魔鬼)
回想到我们中国人,有整个的王云五大字典供我们搜寻两个适当的字来代表我们自己,有这么丰富的选择范围,而仍旧有人心甘情愿地叫秀珍、叫子静、似乎是不可原恕的了。
适当的名字并不一定是新奇、渊雅、大方,好处全在造成一种恰配身份的明晰的意境。
我看报喜欢看分类广告与球赛,贷学金、小本贷金的名单,常常在那里找到许多现成的好名字。譬如说“柴凤英”、“茅以俭”,是否此中有人,呼之欲出?茅以俭的酸寒,自不必说,柴凤英不但是一个标准的小家碧玉,仿佛还有一个通俗的故事在她的名字里蠢动着。在不久的将来我希望我能够写篇小说,用柴凤英作主角。
有人说,名字不过符号而已,没有多大意义。在纸面上拥护这一说者颇多,可是他们自己也还是使用着精心结构的笔名。当然这不过是人情之常。谁不愿意出众一点?即使在理想化的未来世界里,公民全都像囚犯一般编上号码,除了号码之外没有其他的名字,每一个数目字还是脱不了它独特的韵味。三和七是俊俏的,二就显得老实。张恨水的《秦淮世家》里,调皮的姑娘叫小春,二春是她的朴讷的姊姊。《夜深沉》里又有忠厚的丁二和,谨愿的田二姑娘。
符号运动虽不能彻底推行,不失为一种合理化的反响,因为中国人的名字实在是过于复杂。一下地就有乳名。从前人的乳名颇为考究,并不像现在一般用“囡囡”“宝宝”来搪塞。
乳名是大多数女人的唯一的名字,因为既不上学,就用不着堂皇的“学名”,而出嫁之后根本就失去了自我的存在,成为“张门李氏”了。关于女人的一切,都带点秘密性质,因此女人的乳名也不肯轻易告诉人。在香奁诗词里我们可以看到,新婚的夫婿当着人唤出妻的小名,是被认为很唐突的,必定要引起她的娇嗔。
男孩的学名,恭楷写在开蒙的书卷上,以后做了官,就叫“官印”,只有君亲师可以呼唤。另他有一个较洒脱的“字”,供朋友们与平辈的亲族使用。他另有一个备而不用的别名。至于别名,那更是漫无限制的了。买到一件得意的古董,就换一个别号,把那古董的名目嵌进去。搬个家,又换个别号。捧一个女戏子,又换一个别号。本来,如果名字是代表一种心境,名字为什么不能随时随地跟着变幻的心情而转移?
《儿女英雄传》里的安公子有一位“东屋大奶奶”一位“西房大奶奶”。他替东屋题了个匾叫“瓣香室”,西屋是“伴香室”。他自己署名“伴瓣主人”。安老爷看见了,大为不悦,认为有风花雪月玩物丧志的嫌疑。读到这一段,我们大都愤愤不平,觉得旧家庭的专制,真是无孔不入,儿子取个无伤大雅的别号,父亲也要干涉,何况这别号的命意充其量不过是欣赏自己的老婆,更何况这两个老婆都是父亲给他娶的!然而从另一观点看来,我还是和安老爷表同情的。多取别号毕竟是近于无聊。
我们若从事于基本分析,为什么一个人要有几个名字呢?
因为一个人是多方面的。同是一个人,父母心目中的他与办公室西崽所见的他,就截然不同——地位不同,距离不同。有人喜欢在四壁与天花板上镶满了镜子,时时刻刻从不同的角度端详他自己,百看不厌。多取名字,也是同样的自我膨胀。
像这一类的自我膨胀,既于他人无碍,何防用以自娱?虽然是一种精神上的浪费,我们中国人素来是倾向于美的糜费的。
可是如果我们希望外界对于我们的名字发生兴趣的话,那又是一回事了。也许我们以为一个读者看到我们最新的化名的时候,会说:“哦,公羊浣,他发表他的处女作的时候用的是臧孙虫带虫东的名字,在xxx杂志投稿的时候他叫冥蒂,又叫白泊,又叫目莲,樱渊也是他,有人说断黛也是他。在xx报上他叫东方髦只,编妇女刊物的时候他暂时女性化起来,改名蔺烟婵,又名女s範。”任何大人物,要人家牢记这一切,尚且是希望过奢,何况是*鑫娜耍*
一个人,做他自己份内的事,得到他份内的一点注意。不上十年八年,他做完他所要做的事了,或者做不动了,也就被忘怀了。社会的记忆力不很强,那也是理所当然,谁也没有权利可抱怨。大家该记得而不记得的事正多着呢!
我在学校读书的时候,与我同名的人有两个之多,也并没有人觉得我们的名字滑稽或具有低级趣味。中国先生点名点到我,从来没有读过白字;外国先生读到“伍婉云”之类的名字每觉异常吃力,舌头仿佛卷起来打了个蝴蝶结,念起我的名字却是立即朗朗上口。这是很慈悲的事。
现在我开始感到我应当对我的名字发生不满了。为什么不另挑两个美丽而深沉的字眼,即使本身不能借得它的一点美与深沉,至少投起稿来不至于给读者一个恶劣的最初印象?
仿佛有谁说过:文坛登龙术的第一步是取一个炜丽触目的名字。果真是“名不正而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么?
中国是文字国。皇帝遇着不顺心的事便改元,希望明年的国运渐趋好转。本来是元武十二年的,改叫大庆元年,以往的不幸的日子就此告一结束。对于字眼儿的过分的信任,是我们的特征。
中国的一切都是太好听,太顺口了。固然,不中听,不中看,不一定就中用;可是世上有用的人往往是俗人。我愿意保留我的俗不可耐的名字,向我自己作为一种警告,设法除去一般知书识字的人咬文嚼字的积习,从柴米油盐、肥皂、水与太阳之中去找寻实际的人生。
话又说回来了。要做俗人,先从一个俗气的名字着手,依旧还是“字眼儿崇拜”。也许我这些全是借口而已。我之所以恋恋于我的名字,还是为了取名字的时候那一点回忆。十岁的时候,为了我母亲主张送我进学校,我父亲一再地大闹不依,到底我母亲像拐卖人口一般,硬把我送去了。在填写入学证的时候,她一时踌躇着不知道什么填名字好。我的小名叫y*牐臲茽两个字嗡嗡地不甚响亮。她支着头想了一会,说:
“暂且把英文名字胡乱译两个字吧。”她一直打算替我改而没有改,到现在,我却不愿意改了。
造人我一向是对于年纪大一点的人感到亲切,对于和自己差不多岁数的人稍微有点看不起,对于小孩则是尊重与恐惧,完全敬而远之。倒不是因为“后生可畏”。多半他们长大成人之后也都是很平凡的,还不如我们这一代也说不定。
小孩是从生命的泉源里分出来的一点新的力量,所以可敬,可怖。
小孩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糊涂。父母大都不懂得子女,而子女往往看穿了父母的为人。
我记得很清楚,小时候怎样渴望把我所知道的全部吐露出来,把长辈们大大的吓唬一下。
青年的特点是善忘,才过了儿童时代便把儿童心理忘得干干净净,直到老年,又渐渐和儿童接近起来,中间隔了一个时期,俗障最深,与孩子们完全失去接触——刚巧这便是生孩子的时候。
无怪生孩子的可以生了又生。他们把小孩看做有趣的小傻子,可笑又可爱的累赘。他们不觉得孩子的眼睛的可怕——那么认真的眼睛,像末日审判的时候,天使的眼睛。
凭空制造出这样一双眼睛,这样的有评判力的脑子,这样的身体,知道最细致的痛苦也知道快乐,凭空制造了一个人,然后半饥半饱半明半昧地养大他造人是危险的工作,做父母的不是上帝而被迫处于神的地位。即使你慎重从事,生孩子以前把一切都给他筹备好了,还保不定他会成为何等样的人物。若是他还没下地之前,一切的环境就是于他不利的,那他是绝少成功的机会——注定了。
当然哪,环境越艰难,越显出父母之爱的伟大。父母子女之间,处处需要牺牲,因而养成了克已的美德。
自我牺牲的母爱是美德,可是这种美德是我们的兽祖先遗传下来的,我们的家畜也同样具有的——我们似乎不能引以自傲。本能的仁爱只是兽性的善。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并不在此。人之所以为人,全在乎高一等的知觉,高一等的理解力。此种论调或者会被认为过于理智化,过于冷淡,总之,缺乏“人性”——其实倒是比较“人性”的,因为是对于兽性的善的标准表示不满。
兽类有天生的慈爱,也有天生的残酷,于是在血肉淋漓的生存竞争中一代一代活了下来。“自然”这东西是神秘伟大不可思议的,但是我们不能“止于自然”。自然的作风是惊人的浪费——一条鱼产下几百万鱼子,被其他的水族吞噬之下,单剩下不多的几个侥幸孵成小鱼。为什么我们也要这样地浪费我们的骨血呢?文明人是相当值钱的动物,喂养,教养,在需要巨大的耗费。我们的精力有限,在世的时间也有限,可做,该做的事又有那么多——凭什么我们要大量制造一批迟早要被淘汰的废物?
我们的天性是要人种滋长繁殖,多多的生,生了又生。我们自己是要死的,可是我们的种子遍布于大地。然而,是什么样的不幸的种子,仇恨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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