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节(1 / 2)
在路上看人,人不免要回看,便不能从容地观察他们。要使他们服服贴贴被看而不敢回看一眼,却也容易。世上很少“从头看到脚,风流往下落;从脚看到头,风流往上流”的人物。普通人都有这点自知之明,因此禁不起你几次三番迅疾地从头至脚一打量,他们或她们便混身不得劲,垂下眼去。还有一个办法,只消凝视他们的脚,就足以使他们惊惶失措。他们的袜子穿反了么?鞋子是否看得出来是假皮所制?脚有点外八字?里八字?小时候听合肥老妈子叙述乡下打狼的经验,说狼这东西是“铜头铁背麻秸腿”,因此头部与背部全都富于抵抗力,唯有四条腿不中用。人类的心理上的弱点似乎也集中在下肢上。
附近有个军营,朝朝暮暮努力地学吹喇叭,迄今很少进步。照说那是一种苦恼的,磨人的声音,可是我倒不嫌它讨厌。伟大的音乐是遗世独立的,一切完美的事物皆属于超人的境界,惟有在完美的技艺里,那终日纷呶的,疲乏的“人的成份”能够获得片刻的休息。在不纯熟的手艺里,有挣扎,有焦愁,有慌乱,有冒险,所以“人的成份”特别的浓厚。我喜欢它,便是因为“此中有人,呼之欲出”。
初学拉胡琴的音调,也是如此。听好手拉胡琴,我也喜欢听他调弦子的时候,试探的,断续的咿哑。初学拉凡哑林,却是例外。那尖利的,锯齿形的声浪,实在太像杀鸡了。
有一天晚上在落荒的马路上走,听见炒白果的歌:“香又香来糯又糯,”是个十几岁的孩子,唱来还有点生疏,未能朗朗上口。我忘不了那条黑沉沉的长街,那孩子守着锅,蹲踞在地上,满怀的火光。
(一九四四年一月)
必也正名乎我自己有一个恶俗不堪的名字,明知其俗而不打算换一个,可是我对于人名实在是非常感到兴趣的。
为人取名字是一种轻便的,小规模的创造。旧时代的祖父,冬天两脚搁在脚炉上,吸着水烟,为新添的孙儿取名字,叫他什么他就是什么。叫他光楣,他就得努力光大门楣;叫他祖荫,叫他承祖,他就得常常记起祖父;叫他荷生,他的命里就多了一点六月的池塘的颜色。除了小说里的人,很少有人是名副其实的(往往适得其反,名字代表一种需要,一种缺乏。穷人十有九个叫金贵,阿富,大有)。但是无论如何,名字是与一个人的外貌品性打成一片,造成整个的印象的。因此取名是一种创造。
我喜欢替人取名字,虽然我还没有机会实行过。似乎只有做父母的和乡下的塾师有这权利。除了他们,就数买丫头的老爷太太与舞女大班了。可惜这些人每每敷衍塞责;因为有例可援,小孩该叫毛头,二毛头,三毛头,丫头该叫如意,舞女该叫曼娜。
天主教的神爷与耶稣教的牧师也给受洗礼的婴儿取名字,(想必这是他们的职司中最有兴趣的一部分)但是他们永远跳不出乔治,玛丽,伊丽莎白的圈子。我曾经收集过二三百个英国女子通用的芳名,恐怕全在这里了,纵有遗漏也不多。习俗相沿,不得不从那有限的民间传说与宗教史中选择名字,以致于到处碰见同名的人,那是多么厌烦的事!有个老笑话:一个人翻遍了圣经,想找一个别致些的名字。他得意扬扬告诉牧师,决定用一个从来没人用过的名字——撒旦(魔鬼)。
回想到我们中国人,有整个的王云五大字典供我们搜寻两个适当的字来代表我们自己,有这么丰富的选择范围,而仍旧有人心甘情愿地叫秀珍,叫子静,似乎是不可原恕的了。
适当的名字并不一定是新奇,渊雅,大方。好处全在造成一种恰配身份的明晰的意境。
我看报喜欢看分类广告与球赛,贷学金,小本贷金的名单,常常在那里找到许多现成的好名字。譬如说“柴凤英”,“茅以俭”,是否此中有人,呼之欲出?茅以俭的酸寒,自不必说,柴凤英不但是一个标准的小家碧玉,仿佛还有一个通俗的故事在她的名字里蠢动着。在不久的将来我希望我能够写篇小说,用柴凤英作主角。
有人说,名字不过符号而已,没有多大意义。在纸面上拥护这一说者颇多,可是他们自己也还是使用着精心结构的笔名。当然这不过是人之常情。谁不愿意出众一点?即使在理想化的未来世界里,公民全都像囚犯一般编上号码,除了号码之外没有其他的名字,每一个数目字还是脱不了它独特的韵味。三和七是俊俏的,二就显得老实。张恨水的《秦淮世家》里,调皮的姑娘叫小春,二春是她的朴讷的姊姊。《夜深沉》里又有忠厚的丁二和,谨愿的田二姑娘。
符号运动虽不能彻底推行,不失为一种合理化的反响,因为中国人的名字实在是过于复杂,一下地就有乳名。从前人的乳名颇为考究,并不像现在一般用“囝囝”“宝宝”来搪塞。
乳名是大多数女人的唯一的名字,因为既不上学,就用不着堂皇的“学名”,而出嫁之后根本就失去了自我的存在,成为“张门李氏”了。关于女人的一切,都带点秘密性质,因此女人的乳名也不肯轻易告诉人。在香奁诗词里我们可以看到,新婚的夫婿当着人唤出妻的小名,是被认为很唐突的,必定要引起她的娇嗔。
男孩的学名,恭楷写在开蒙的书卷上,以后做了官,就叫“官印”,只有君亲师可以呼唤。他另有一个较洒脱的“字”,供朋友们与平辈的亲族使用。他另有一个备而不用的别名。至于别号,那更是漫无限制的了。买到一件得意的古董,就换一个别号,把那古董的名目嵌进去。搬个家,又换个别号。捧一个女戏子,又换一个别号。本来,如果名字是代表一种心境,名字为什么不能随时随地跟着变幻的心情而转移?
《儿女英雄传》里的安公子有一位“东屋大奶奶”,一位“西屋大奶奶”。他替东屋题了个匾叫“瓣香室”,西屋是“伴香室”。他自己署名“伴瓣主人”。安老爷看见了,大为不悦,认为有风花雪月玩物丧志的嫌疑。读到这一段,我们大都愤愤不平,觉得旧家庭的专制,真是无孔不入,儿子取个无伤大雅的别号,父亲也要干涉,何况这别号的命意充其量不过是欣赏自己的老婆,更何况这两个老婆都是父亲给他娶的?然而从另一观点看来,我还是和安老爷表同情的。多取别号毕竟是近于无聊。
我们若从事于基本分析,为什么一个人要有几个名字呢?
因为一个人是多方面的。同是一个人,父母心目中的他与办公室西崽所见的他,就截然不同——地位不同,距离不同。有人喜欢在四壁与天花板上镶满了镜子,时时刻刻从不同的角度端相他自己,百看不厌。多取名字,也是同样的自我的膨胀。
像这一类的自我的膨胀,既于他人无碍,何妨用以自娱?
虽然是一种精神上的浪费,我们中国人素来是倾向于美的糜费的。
可是如果我们希望外界对于我们的名字发生兴趣的话,那又是一回事了。也许我们以为一个读者看到我们最新的化名的时候,会说:“哦,公羊浣,他发表他的处女作的时候用的是臧孙污虫柬的名字,在xx杂志投稿的时候他叫冥蒂,又叫白泊,又叫目莲,樱渊也是他,有人说断黛也是他。在xx报上他叫东方髦只。编妇女刊物的时候他暂时女性化起来,改名蔺烟婵,又叫女s範。”任何大人物,要人家牢记这一切,尚且是希望过奢,何况是个文*耍*一个人,做他自己份内的事,得到他份内的一点注意。不上十年八年,他做完他所要做的事了,或者做不动了,也就被忘怀了。社会的记忆力不很强,那也是理所当然,谁也没有权利可抱怨大家该记得而不记得的事正多着呢!
我在学校读书的时候,与我同名的人有两个之多,也并没有人觉得我们的名字滑稽或具有低级趣味。中国先生点名点到我,从来没有读过白字;外国先生读到“伍婉云”之类的名字每觉异常吃力,舌头仿佛卷起来打个蝴蝶结,念起我的名字却是立即朗朗上口。这是很慈悲的事。
现在我开始感到我应当对我的名字发生不满了。为什么不另挑两个美丽而深沉的字眼,即使本身不能借得它的一点美与深沉,至少投起稿来不至于给读者一个恶劣的最初印象?
仿佛有谁说过:文坛登龙术的第一步是取一个炜丽触目的名字。果真是“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么?
中国是文字国。皇帝遇着不顺心的事便改元,希望明年的国运渐趋好转。本来是元武十二年的,改叫大庆元年,以往的不幸的日子就此告一结束。对于字眼儿的过份的信任,是我们的特征。
中国的一切都是太好听,太顺口了。固然,不中听,不中看,不一定就中用;可是世上有用的人往往是俗人。我愿意保留我的俗不可耐的名字,向我自己作为一种警告,设法除去一般知书识字的人咬文嚼字的积习,从柴米油盐,肥皂,水与太阳之中去找寻实际的人生。
话又说回来了。要做俗人,先从一个俗气的名字着手,依旧还是“字眼儿崇拜”。也许我这些全是藉口而已。我之所以恋恋于我的名字,还是为了取名字的时候那一点回忆。十岁的时候,为了我母亲主张送我进学校,我父亲一再地大闹着不依,到底我母亲像拐卖人口一般,硬把我送去了。在填写入学证的时候,她一时踌躇着不知道填什么名字好。我的小名叫瑛,张瑛两个字嗡嗡地不甚响亮。她支着头想了一会,说:“暂且把英文名字胡乱译两个字罢。”她一直打算替我改而没有改,到现在,我却不愿意改了。
(一九四四年一月)
烬余录我与香港之间已经隔了相当的距离了——几千里路,两年,新的事,新的人。战时香港所见所闻,唯其因为它对于我有切身的,剧烈的影响,当时我是无从说起的。现在呢,定下心来了,至少提到的时候不至于语无伦次。然而香港之战予我的印象几乎完全限于一些不相干的事。
我没有写历史的志愿,也没有资格评论史家应持何种态度,可是私下里总希望他们多说点不相干的话。现实这样东西是没有系统的,像七八个话匣子同时开唱,各唱各的,打成一片混沌。在那不可解的喧嚣中偶然也有清澄的,使人心酸眼亮的一刹那,听得出音乐的调子,但立刻又被重重黑暗拥上来,淹没了那点了解。画家,文人,作曲家将零星的,凑巧发现的和谐联系起来,造成艺术上的完整性。历史如果过于注重艺术上的完整性,便成为小说了。像威尔斯的《历史大纲》,所以不能跻于正史之列,便是因为它太合理化了一点,自始至终记述的是小我与大我的斗争。
清坚决绝的宇宙观,不论是政治上的还是哲学上的,总未免使人嫌烦。人生的所谓“生趣”全在那些不相干的事。
在香港,我们初得到开战的消息的时候,宿舍里的一个女同学发起急来,道:“怎么办呢?没有适当的衣服穿!”她是有钱的华侨,对于社交上不同的场合需要的不同的行头,从水上跳舞会到隆重的晚餐,都有充分的准备,但是她没想到打仗。后来她借到了一件宽大的灰布棉袍,对于头上营营飞绕的空军大约是没有多少吸引力的。逃难的时候,宿舍的学生“各自奔前程”。战后再度相见,她已经剪短了头发,梳了男式的菲律宾头,那在香港是风行一时的,为了可以冒充男性。
战争期中各人不同的心理反应,确与衣服有关。譬如说,苏雷珈,苏雷珈是马来半岛一个偏僻小镇的西施,瘦小,棕黑皮肤,睡沉沉的眼睛与微微外露的白牙。像一般的受过修道院教育的女孩子,她是天真得可耻。她选了医科。医科要解剖人体,被解剖的尸体穿衣服不穿?苏雷珈曾经顾虑到这一层,向人打听过。这笑话在学校里早出了名。
一个炸弹掉在我们宿舍的隔壁,舍监不得不督促大家避下山去。在急难中苏雷珈并没忘记把她最显焕的衣服整理起来,虽经许多有见识的人苦口婆心地劝阻,她还是在炮火下将那只累赘的大皮箱设法搬运下山。苏雷珈加入防御工作,在红十字会分所充当临时看护,穿着赤铜地绿寿字的织锦缎棉袍蹲在地上劈柴生火,虽觉可惜,也还是值得的。那一身伶俐的装束给了她空前的自信心,不然,她不会同那些男护士混得那么好。同他们一起吃苦,担风险,开玩笑,她渐渐惯了,话也多了,人也干练了。战争对于她是很难得的教育。
至于我们大多数的学生,我们对于战争所抱的态度,可以打个譬喻,是像一个人坐在硬板凳上打瞌盹,虽然不舒服,而且没结没完地抱怨着,到底还是睡着了。
能够不理会的,我们一概不理会。出生入死,沉浮于最富色彩的经验中,我们还是我们,一尘不染,维持着素日的生活典型。有时候仿佛有点反常,然而仔细分析起来。还是一贯作风。像艾芙林,她是从中国内地来的,身经百战,据她自己说是吃苦耐劳,担惊受怕惯了的。可是轰炸我们邻近的军事要寨的时候,艾芙林第一个受不住,歇斯底里起来,大哭大闹,说了许多可怖的战争的故事,把旁的女学生一个个吓得面无人色。
艾芙林的悲观主义是一种健康的悲观。宿舍里的存粮看看要完了,但是艾芙林比平时吃得特别的多,而且劝我们大家努力地吃,因为不久便没的吃了。我们未尝不想极力撙节,试行配给制度,但是她百般阻挠,她整天吃饱了就坐在一边啜泣,因而得了便秘症。
我们聚集在宿舍的最下层,黑漆漆的箱子间里,只听见机关枪“忒啦啦啪啪”像荷叶上的雨。因为怕流弹,小大姐不敢走到窗户跟前迎着亮洗菜,所以我们的菜汤里满是蠕蠕的虫。
同学里只有炎樱胆大,冒死上城去看电影——看的是五彩卡通——回宿舍后又独自在楼上洗澡,流弹打碎了浴室的玻璃窗,她还在盆里从容地泼水唱歌,舍监听见歌声,大大地发怒了。她的不在乎仿佛是对于众人的恐怖的一种讽嘲。
港大停止办公了,异乡的学生被迫离开宿舍,无家可归,不参加守城工作,就无法解决膳宿问题。我跟着一大批同学到防空总部去报名,报了名领了证章出来就遇着空袭。我们从电车上跳下来向人行道奔去,缩在门洞子里,心里也略有点怀疑我们是否尽了防空团员的责让。——究竟防空员的责任是什么,我还没来得及弄明白,仗已经打完了。——门洞子里挤满了人,有脑油气味的,棉墩墩的冬天的人。从人头上看出去,是明净的浅蓝的天。一辆空电车停在街心,电车外面,浅浅的太阳,电车里面,也是太阳——单只这电车便有一种原始的荒凉。
我觉得非常难受——竟会死在一群陌生人之间么?可是,与自己家里人死在一起,一家骨肉被炸得稀烂,又有什么好处呢?有人大声发出命令:“摸地!摸地!”哪儿有空隙让人蹲下地来呢?但是我们一个磕在一个的背上,到底是蹲下来了。飞机往下扑,砰的一声,就在头上。我把防空员的铁帽子罩住了脸,黑了好一会,才知道我们并没死,炸弹落在对街。
一个大腿上受了伤的青年店伙被抬进来了,裤子卷上去,稍微流了点血。他很愉快,因为他是群众的注意集中点。门洞子里的人起先捶门捶不开,现在更理直气壮了,七嘴八舌嚷:“开门呀,有人受了伤在这里!开门!开门!”不怪里面不敢开,因为我们人太杂了,什么事都做得出。外面气的直骂“没人心”,到底里面开了门,大家一哄而入。几个女太太和女佣木着脸不敢做声,穿堂里的箱笼,过后是否短了几只,不得而知。飞机继续掷弹,可是渐渐远了。警报解除之后,大家又不顾命地轧上电车,唯恐赶不上,牺牲了一张电车票。
我们得到了历史教授佛朗士被枪杀的消息——是被他们自己人打死的。像其他的英国人一般,他被征入伍。那天他在黄昏后回到军营里去,大约是在思索着一些什么,没听见哨兵的吆喝,哨兵就放了枪。
佛朗士是一个豁达的人,彻底地中国化,中国字写得不错(就是不大知道笔画的先后)
,爱喝酒,曾经和中国教授们一同游广州,到一个名声不大好的尼姑庵里去看小尼姑。他在人烟稀少处造有三幢房屋,一幢专门养猪。家里不装电灯自来水,因为不赞成物质文明。汽车倒有一辆,破旧不堪,是给仆欧买菜赶集用的。
他有孩子似的肉红脸,磁蓝眼睛,伸出来的圆下巴,头发已经稀了,颈上系一块暗败的蓝a字宁绸作为领带。上课的时候他抽烟抽得像烟囱。尽管说话,嘴唇上永远险伶伶地吊着*恢阊蹋伟逅频囊簧弦幌拢墒侨匆膊辉湎吕础q痰僮铀呈窒虼巴庖凰Γ优钏傻镊芊5戏晒苡凶呕鸬奈o铡*他研究历史很有独到的见地。官样文章被他耍着花腔一念,便显得十分滑稽。我们从他那里得到一点历史的亲切感和扼要的世界观,可以从他那里学到的还有很多很多,可是他死了——最无名目的死。第一,算不了为国捐躯。即使是“光荣殉国”,又怎样?他对于英国的殖民地政策没有多大同情,但也看得很随便,也许因为世界上的傻事不止那一件。每逢志愿兵操演,他总是拖长了声音通知我们:“下礼拜一不能同你们见面了,孩子们,我要去练武功。”想不到“练武功”
竟送了他的命——一个好先生,一个好人。人类的浪费围城中种种设施之糟与乱,已经有好些人说在我头里了。
政府的冷藏室里,冷气管失修,堆积如山的牛肉,宁可眼看着它腐烂,不肯拿出来。做防御工作的人只分到米与黄豆,没有油,没有燃料。各处的防空机关只忙着争柴争米,设法喂养手下的人员,哪儿有闲工夫去照料炸弹?接连两天我什么都没吃,飘飘然去上工。当然,像我这样不尽职的人,受点委屈也是该当的。在炮火下我看完了《官场现形记》。小时候看过而没能领略它的好处,一直想再看一遍。一面看,一面担心能够不能够容我看完。字印得极小,光线又不充足,但是,一个炸弹下来,还要眼睛做什么呢?——“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围城的十八天里,谁都有那种清晨四点钟的难挨的感觉——寒噤的黎明,什么都是模糊的,瑟缩,靠不住。回不了家,等回去了,也许家已经不存在了。房子可以毁掉,钱转眼可以成废纸,人可以死,自己更是朝不保暮。像唐诗上的“凄凄去亲爱,泛泛入烟雾”,可是那到底不像这里的无牵无挂的虚空与绝望。人们受不了这个,急于攀住一点踏实的东西,因而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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