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喜欢,喜欢(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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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理解一个人为什么会心甘情愿做另一个人的奴隶,但这不妨碍我享受安晴雨的这份心甘情愿。她至今仍然是我的乐子,之一。

我现在最大的乐子是陆宜。

自从她变成所谓女朋友之后,就莫名其妙地变了一个人。虽然她依然每天摆着一副臭脸对我,骂我烦人,但针对的事情变了。

比如说,放学的时候,她会主动等我一起走,如果我收拾慢了,她就会摆出不耐烦的表情;走在路上的时候会把我的书包抢过去背,然后抱怨我书包重;加我微信但抱怨我每天发很多朋友圈;主动帮我交作业但吐槽我字丑.......

别人是打一巴掌然后给一颗糖,陆宜是给一颗糖发现自己亏了然后立刻补一巴掌。

我们组打扫卫生的那天下午我去开会了,于是陆宜把我的那份工作也做了,这件事遭到了我们组其他男男女女的议论。陆宜倒垃圾回来就听到他们在议论她和我,议论我们的关系。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反正陆宜差点顺手抄起垃圾桶砸他们,幸好被刚好回来的我拦住了。

“为什么要拦着我?”回去的路上,陆宜问我。

“不然等着你被处分?”我说。

“又不是没被处分过。”她说。

“他们说什么了?”

“我们。”她言简意赅。

“我们?说你冤大头,被我赖上了?”

她没回话,算是默认了。

我说:“那你觉得呢?”

她偏过头,没看我,而是看向空荡荡的马路对面,说:“我其实挺喜欢你的....”

“我也挺喜欢你的。”我说。

但我喜欢的事物真的很多。喜欢也会很快变为无感,最后让我厌烦。

秦湘在很早以前就说过她觉得我的喜欢很廉价,我说是的,然后朝她伸手,她低头吻我的手,然后把一沓钱放在我手心。

钞票厚实的感觉比一切表白都让人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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