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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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北海岸回台北的路上,天色迅速变暗,然后下起了雨。车篷升起后车厢内就处于密闭空间。三人的距离明明没有改变,被车蓬包起来却变得有些微妙,继续把头放在前座二人之间令我感到有些尷尬。不只我,少白和姜珮也都沉默着。

可惜没带吉他出来,否则此刻我就能露一手。想到这儿,忽然意识到自己正在搜寻取悦姜珮的才能。难道我真的打算抢黎少白的马子?

不,我没有那样的自信。

甭说黎少白了,我很清楚自己的弱点,即使对手是普通人我也输在起跑线上。我仅有的优势似乎只适合过去那种玩玩的场合,一旦进入「恋爱」这个陌生领域,立刻发现自己少带了一项装备。

想起有一回在motel的床上,某个喝醉酒的热情女人着急地将手伸进我的内裤里,脸上忽然闪过探险似的兴奋表情───

「原来你是女的啊!」

如果是姜珮的话,会有甚么反应呢?

正在胡思乱想,黎少白忽然回头问:「想不想去吃烧肉?我饿了。」

他的眼神锐利,好像能一眼看穿我脑子里乱七八糟的画面。我语焉不详地答道:「吃甚么好呢………」

「送我回家吧,有点累了。」姜珮说。

「喔。」

喔甚么喔啊!你这当男朋友的也太冷漠了吧?你应该问她是不是哪儿不舒服,多少吃点东西再回家嘛!时间还这么早,要不,我陪你回家休息,小海也能一块儿去你家吗?没问题没问题,我正想问小海要不要一起来呢?我愿意我愿意,我来下厨,吃甚么好呢………

静默的车厢只有我的脑内上演着小剧场,连自己都觉得自己好无聊。

望着姜珮还没完全乾的亚麻色头发,晒得有些发红的颈子,我心想,还是算了吧!

进入市区后雨就停了,柏油路面也是乾的,原来只有海边下雨。少白降下车窗抽菸,吹进来的都市空气提醒我假期即将结束。

民生东路上一栋蓝色椭圆形大厦,十多层楼高,门口有大型三角窗的警卫室、铜製雕花门槛、穿过电梯厅似乎有个小中庭、树荫扶疏………

这里就是姜珮的住处,数十个单位其中一间。据说黎少白也在那儿住了两个星期。他们这样算同居吗?我不太清楚同居的定义,是只要同住在一个屋簷下就算,还是要把自己的家具也搬进去?或者有自己专用的室内拖鞋?床上要摆自己的熊熊?

我仰望车窗外这栋大厦,贪婪地观察每个细节,好想知道是哪一间。

姜珮下车后直接走进骑楼,正从包包里掏钥匙忽然回头朝我们这边看一眼,我急忙举起手,但还没来得及说掰掰车子就猛然加速驶离,彷彿逃跑似的。

「你干嘛啦!」

我一边抱怨一边趴在后座椅背上望着迅速远去的姜珮。

「涡轮增压五百匹马力,零到一百加速只需五秒,不够快。」少白轻轻拨动排档桿,放慢车速。

「我们去吃烧肉吧!」

「你回去陪她啦!我搭小黄回宿舍。」

「小海,过来。」他拍拍副驾驶座,要我爬到前面。

我打开音响,史密斯飞船(aerosmith)的爆炸力迅速敲响心脏。

「喜不喜欢?」少白问。

「喜欢啊,不过有点太经典了。我更喜欢毒药和爱丽丝囚徒(aliceinchains),毒药的吉他手很讚。」

「我是说姜珮。」

「甚么意思?」

「我问你喜不喜欢姜珮,回答。」

「你问这干嘛?她是你马子耶!」

「让给你好不好?」

「神经。」

「我是认真的。」

「马的少在那儿跟我鬼扯!」

「谁跟你鬼扯。你知道我的恋爱无法持久,对她,就是两週。」

「太快了吧?之前不是有交往三个多月的吗?」

「每个人缘分不同。缘分这种东西也是限量的,用完就无缘了。要不要随便你,反正我要把她甩了,到时候漏接不要怪我唷。」

左转中山北路,马偕医院在前面还是后面呢?我故作镇定望着窗外的熟悉街头,胸膛里的小鸟简直要飞出来了。

原来这就是黎少白的盘算,今天出游的目的是要将自己不要的女人塞给我。想起姜珮在海上说的那句话──不想第一次见面就让你亲到──是否意味着姜珮也察觉到了呢?

本来想跟他斗嘴:「我干嘛要捡你吃剩的!」又觉得这样很幼稚,反正他已经看穿我了。

他总能看出我的喜欢和讨厌。

「别看她那样冷冰冰的,一上床就变成潮湿的野兽,体温比正常人高好几度呢!冬天抱着绝不会感冒……」

「别说那种话!」

少白住口不语,面带微笑。总觉得他笑得很做作,不晓得肚子里打甚么坏主意。

「去『烧灼』吧!我也饿了。」我开始玩音响。

「怎么老是去那一家?有点吃腻了。」

「烧灼旁边有lecreuset啊!吃完烧肉可以去喝一杯。」

「也好,庆祝一下。」

我没问他庆祝甚么,不想听他说出气死人的话。点了两根菸,递给他一根,开始预想菜单──

「鹅肝捲、牛舌、横膈膜、牛五花、里脊肉、鮭鱼下巴、蟹黄干贝………小白,这个季节有螃蟹吗?」

黎少白终于笑出声了。

那天晚上,我和黎少白都大醉。

扛着昏昏沉沉的脑壳回到宿舍房间,一口气睡到隔天下午。放暑假的第一天室友就回乡下去了,所以没人管我,我也不必管别人。

醉得太厉害,甚至不确定前一晚哪件事是真实,哪件事是我一厢情愿的幻想。

少白好像问过我喜不喜欢姜珮?还是姜珮问我喜不喜欢她?我搔着脑袋好像要把记忆抓回来,过了十分鐘才确认后者是幻想。

黎少白似乎有解释自己为甚么不想跟她继续在一起,但究竟说些甚么却怎样也想不起来。

想起姜珮,那种好喜欢好喜欢的感觉再度涨满了胸口,简直无法呼吸。我从来就不知道喜欢一个人竟然可以达到这种爆炸的程度。

虽然不能完全回想起昨晚说过甚么话,但我似乎厚顏无耻地向黎少白倾吐自己多么喜欢姜珮,他愿意将马子让给我我有多么开心,好像还抱住他说你真好甚么的。真是丢脸极了。因为太过羞耻以至于接下来的几天我一直不敢接少白的电话。

就将整件事当作一场胡闹算了。

躲了好几天电话,少白也不再打给我了。

然而对姜珮的爱意没有随着时间消退,反而日渐强烈。我读不下书也不想出去玩,还推掉打工和社团的邀约,成天窝在宿舍想她。那个下午的惊鸿一瞥彷彿梦幻一般,真的是曾经存在过的现实吗?波光中的美丽身影日復一日盘踞在我的脑海中,犹如过度曝光的电影海报,泛着强烈对比的色泽。

我担心这样强烈的思念会扭曲姜珮的真实形象,却无法停止想她。

少白一直没打电话来,令我感到焦躁,却始终无法下定决心主动出击。也曾想过直接跑去那栋蓝色大楼,可我根本不知道姜珮住在哪一间;就算找到了,我该说甚么好呢?总不能跟她说黎少白已经把你让给我了,所以从今天起你是我的女朋友。

说不定他们还住在一起。

说不定这一切只他的恶趣味,而我成了他们聊天时的笑柄。某个夜晚梦见他们在我面前赤裸着抱在一起,嘲笑我这个莫名其妙的傻瓜。醒来时哭了。

少白应该不会这样对我吧?

不过他这人有时候荒唐得很,做事颠三倒四的,把我耍得团团转也不是第一次。如果他们真的是联手耍我,那我一定要恨他们。

可是………

就在无所事事与矛盾的心情中,浪费掉整个暑假。

开学了。

「你好像不太专心喔。发生甚么事了吗?」坐在旁边的芬达问我。

芬达用水汪汪的眼睛望着我,一付随时要哭出来的模样。

感觉心浮气躁,可能是空气燠热的关係。九月的开头几天太阳好像疯狂了,气温一天高过一天,企图用紫外线消灭没有空调的人类。

这堂讲座是从麻省理工请来的超人气教授,诺贝尔奖候选人,由于观眾太踊跃了必须开在可以容纳五百人的礼堂。没想到礼堂的空调系统临时坏了,即使所有门窗大开依然闷热得要死,系上的助教从实验室搬来工业用的大型风扇,却只能对着讲台吹。旁边有几个阴谋论的同学,怀疑校长挪用公款以至于学校没钱缴电费,正在讨论要不要向教育部检举。

还好开学当天我就把头发剪短了,只留下五公分左右。汗水沿着额头顺着鼻樑滴下,周围的空气也因为高温而扭曲变形。忽然听见讲台那边传来哈哈大笑,原来是台上的教授正在调整上课用的分子模型,却不小心弄垮了。不愧是麻省理工来的分子物理权威,体内的热力学结构与常人不同,这种天气穿三件式西装还笑得出来。

芬达一头披肩长发,瀏海盖住眉毛,蒸腾出国產洗发精的香味。

「你有心事?」

「没事。」我拖着腮帮子,心不在焉。

「真没事?」芬达继续用水汪汪的眼睛质问我:「那我刚才问你甚么?」

「你问我发生甚么事了。」

「上一句呢?」

「有上一句吗?」

「你根本就没在听我说话嘛!我刚问你暑假都在做甚么,有没有预习?」

「没。」

「你不是说要预先读完两本书吗?」

「有吗?」

「是你自己说这学期要修量子场论与复变函数,还有热力学的讲义也还没读完,要趁暑假预先读完一遍。我都读完了,结果你自己反而没念书,真差劲!」

芬达嘟着嘴表示抗议。

很想对她说我有没有读书关你屁事啊?恭喜你唸完两本书,可以出国表演了,得奖记得请客。但我知道这话要是说出口她可能当场哭给我看。她是个爱喝芬达又爱哭的女孩。

「是不是出甚么事了?跟我说嘛!说嘛说嘛………」

芬达还是不死心一直追问。同窗三年毕竟培养出挺准的直觉。

「你很烦耶!」

我不想被芬达挖出心里事,于是当场收拾书包,起身离开。台上教授忽然用标准德州式美语对着我大声说:「非常好!第一次有学生愿意回答这个问题。说吧!你的答案是………」

我愣了两秒,然后像通缉犯遇到警察临检似的夺门而逃。

逃离犯罪现场的我,在校园里漫无目的间逛。

芬达打了五通电话我都没接,最后索性把电话关机。这支motorola是大二时连续半年在加油站上大夜班存钱买的,那年头根本没有学生拥有行动电话,除了又大又笨重像块砖头似的,通话费也高得吓死人,当年却是最时髦的產品。虽然没有家人的金钱援助,但想买的东西总是买得到。除了电话,我还拥有一辆山叶125c.c.的摩托车。

不知不觉来到了停车场。我坐在自己的摩托车上发呆。天气实在太闷热了,宿舍房间一定热的像烤箱。想起附近一家名叫「宅幸」的兼营咖啡简餐的漫画店,那里拨放的日本硬式摇滚相当正点,老闆从日本带回来一些台湾买不到的唱片,例如筋肉少女带的橘高文彦未公开demo,听到的那一刻感动得差点落泪,甚至曾经认真考虑半夜闯进店里把唱片偷走。

此外还有免费续杯的咖啡,冷气开得很强……以前翘课时经常泡在那儿,换句话说,芬达一定会跑去那儿逮人。

其实我不讨厌芬达,只是目前自己还在混乱中实在不想向她解释「那件事」,即使说了也说不清楚──连我自己都不太清楚现在的状况。

芬达是个清纯的好学生,一个人在台北念书却没有沾染台北的坏习惯,很好相处,就是个性不太爽快。她斯文娇羞的外型怎么看都像文学院的,却考进物理系,成绩倒是不错。她是和我完全不同的用功型学生,下课后一定会把当天的课程复习清楚,将每一道算式算到熟练,有时间还会读国外的期刊。靠着每次考试前一晚硬吞她的笔记,我才能平安读到大四。

芬达有一张瓜子脸,大三时她开始戴隐形眼镜,好像因为我曾经说过她戴眼镜看起来很呆。可能因为不适应,她的眼睛老是水汪汪的。

她喜欢我,但我不确定是哪种「喜欢」。从刚进大学同班她就一直黏在我身边,连选修课都选得跟我一模一样,无论是上课、图书馆、社团活动,总要黏在一起。有人说我们俩「像同性恋似的」。

在芬达的心目中我大概只是个不爱念书、会抽菸、爱玩乐团的帅气女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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