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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下送出后,我竟紧张得心跳加速。因为我不确定当我坦承失去记忆,并且看见他笑得勉强后,我是否还能若无其事要求他毫无芥蒂与我谈话。狂喜过后,我才意识到自己已碰触到先前顾忌的那条界线,只要我再前进一点点,孙絳文就会退回他亟欲遗失的过去。
对他来说,那段时间或许已瀰漫一片荒烟。
几分鐘后我收到他的回信:「pinkmoon」。那几个字母排列在手机萤幕上显得没什么感情,不过以文字交流容易落得如此田地,以二进位构成的字符去揣测另外一端的想法,往往会忽略一个人真心想说的话经过媒介转换后,语意已曲折。
我盯着那几个字,原本还想再多问一些什么,譬如说他的近况,但我最后只能还给他「谢谢」二字。
孙絳文在这礼拜六有一场和其他歌手的联合演出,儘管那天他说得模糊,急着想走──我真心觉得他那时候不想面对我──所以我只得知他会出现,表演时间仍待确认。
上班时我趁午餐时间上网找和nickdrake风格相近的歌手,我想说和孙絳文聊这些当开头,也许还能让话题顺利延伸下去……惦记与孙絳文的会面,令我对茶水间的在意下降许多。
「喔,你居然会听elliottsmith啊。」杨振站在我身后出声让我吓了一大跳,一转过头去,他手上拿着一杯泡好的麦片,笑瞇瞇的。
我按捺下因受惊而失控的心跳,「有什么好惊讶的。」
「因为我以为你会爱听蔡依林或黄乙玲。」
我在他心里究竟是什么形象啊。
办公室不知何时只剩下我们,我才想到蓓琪要出门吃午餐时,治丞哥因为要去银行顺路,提议说要载她过去那家店。她看起来不太情愿,沉默一下子后,还是答应了。
我无法控制自己想像,他们单独在车上会发生些什么事,但也许我该说服自己的直觉其实是我长久以来累积的谬误。
「missmisery耶,放来听听吧。」杨振充满怀念的感叹唤回我的神智。
我按下播放,几乎是在第一时间,压抑而且苍白的男声轻轻唱着,儘管他的声音里不存在明朗,却隐约透着一丝希望。男人长得像个拳击手,油腻的黑发披覆在他额前,他戴墨镜身着白西装,胸前有朵粉色的花,走过一条又一条街巷。
他站在路口,车子穿梭而过,男人已摘下墨镜,因抵抗强光而皱起的脸充满苦闷。
「你知道吗,心灵捕手里威尔写了封信给教授,告诉他他要去找他未来的妻子。你就看着他的车子驶向好像没有尽头的公路,接着就听到……『doyoumissme,missmisery?likeyousayyoudo.』」杨振甚至哼起歌来,而后看似感叹,「要是我能像他一样勇敢,估计已经和前女友结婚了吧。」
我从不知道杨振曾论及婚嫁过,「你们分开的原因是什么?」
杨振喝了口麦片,看向窗外思索,「我不太清楚。我们总觉得看彼此越看越生厌,后来分手了。过几个月,她打电话给我,哭着说她很想我,我回答我也是。但掛上电话后,我还是什么也没有做。」
我们便静静等待最后一个字结束,杨振也喝完他的麦片了。他进去茶水间洗杯子前,又说了句「要勇敢」,而我只是在门关上后,又听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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